最高院是否有權進行司法解釋,其現行法律依據

2021-03-19 18:23:36 字數 3014 閱讀 9222

1樓:念忘秋天

根據2023年6月 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法律解釋工作的決議》規定,全國人大賦予司法機關司法解釋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分別就審判工作和檢察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的問題進行解釋。

根據我國憲法 全國人大 是我國最高權力機構 具有立法權

2樓:農村土地流轉

司法解釋,法律解釋的一種。屬正式解釋。司法機關對法律、法規的具體應用問題所做的說明。

對某一案件在適用法律上所做的解釋,只對該案件有效,沒有普遍約束力。最高法院所作的解釋,對下級法院通常具有約束力。違背憲法與法律的司法解釋無效。

到底是適用最高院司法解釋還是適用《交強險條例》

3樓:鑽誠投資擔保****

交強險的承復辦機構為經保制監會批准授權的中資保險公司及其代辦機構,每輛機動車只需投保一份交強險,投保人可以根據自身需要決定或選擇購買不同責任限額的商業險。

交強險的保險期間為1年,僅有四種情形下投保人可以投保1年以內的短期交強險:

一是境外機動車臨時入境的;

二是機動車臨時上道路行駛的:

三是機動車距規定的報廢期限不足1年的;

四是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情形。

最高院有沒有關於正當防衛的司法解釋

4樓:人人哦哦哦課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釋義》 第二十條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殺人、搶劫、**、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5樓:愛笑的

正當防衛的司法解釋:

中國現行刑法規定:「為了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殺人、搶劫、**、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只能針對侵害人本人防衛。由於侵害是由侵害人本人造成的,因此只有針對其本身進行防衛,才能保護合法權益。

即使在共同犯罪的情況下,也只能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的人進行防衛,而不能對其沒有實行侵害行為的同夥進行防衛。如針對第三人進行防衛,則有可能構成故意犯罪或者假想防衛亦或是緊急避險。

如何理解最高院民事訴訟司法解釋中405條的解讀

6樓:君眾律師事務所

您好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四百零五條 人民法院審理再審案件應當圍繞再審請求進行。當事人的再審請求超出原審訴訟請求的,不予審理;符合另案訴訟條件的,告知當事人可以另行起訴。

被申請人及原審其他當事人在庭審辯論結束前提出的再審請求,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一併審理。

人民法院經再審,發現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權益的,應當一併審理。

這一條規定的是人民法院再審的審理範圍,再審的審理範圍有限,此外,在庭審辯論之前的再審請求,符合《民訴法》第二百零五條「 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六個月內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規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情形的,應當一併審理。

如能給出詳細資訊,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根據司法解釋,什麼是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

7樓:未來法律

您好:《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第4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0條都規定了我國涉外民事法律關係中有關強制性規定的適用問題。在我國,司法解釋是法律的生命,但對任何一個法條的解釋和適用都必須從其規範目的出發,即對條文的解釋應該具有不可替代的獨特規範之目的,以避免重複解釋與解釋歧義,對《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第4條的司法解釋的理解也應如此。

《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第4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對涉外民事關係有強制性規定的,直接適用該強制性規定。」這條表明我國在立法上明確規定了可以「直接適用的法」。

《司法解釋(一)》第10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公共利益、當事人不能通過約定排除適用、無需通過沖突規範指引而直接適用於涉外民事關係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人民法院應當認定為涉外民事關係法律適用法第四條規定的強制性規定:(一)涉及勞動者權益保護的;(二)涉及食品或公共衛生安全的;(三)涉及環境安全的;(四)涉及外匯管制等金融安全的;(五)涉及反壟斷、反傾銷的;(六)應當認定為強制性規定的其他情形。」

與此相關的另一個司法解釋是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糾紛案件法律適用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2023年司法解釋》),其第8條規定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履行的下列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一是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二是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三是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四是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商獨資企業股份轉讓合同;五是外國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包經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設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合同;六是外國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購買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非外商投資企業股東的股權的合同;七是外國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購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非外商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增資的合同;八是外國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購買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的非外商投資企業資產的合同;九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其他合同。對於此條解釋,權威人士的解讀是,「對某些特殊合同,我國法律可以直接規定其應適用的準據法,而不允許當事人自己選擇合同適用的法律,從而排除了當事人的意思自治。

」「第8條在合同法的基礎上增加了五類合同爭議應排除外國法的適用,直接適用中國法。」

法客帝國最高院判例未經他人同意的錄音證據應如何採信

首先,根據 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 第一百零六條規定,對以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或者嚴重違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獲取的證據,不得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也就是說,只要不是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 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或者嚴重違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獲取的證據,就是有效的。其次,根據規定,...

最高院2019民二終字第56號判決書全文誰有

您好,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建議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或中國裁判文書 查。你可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查詢,案號為 2014 民二終字第00056號。2014 桃民二初字第65號判決書全文誰有?判決書一般原告被告和法院都會有紙質版的,或者,你去法院官網上搜尋一下,可能會有電子版的。若滿意請採納 20...

人身傷害賠償案的立案費最高院是怎麼定的

最高法院又統一的收費標準。按照索賠數額,適用各自的比例計算。1 不滿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 2 超過一千元至五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納 3 超過五萬元至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納 4 超過十萬元至二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納 5 超過二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點五交納 6 超過五十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