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二審增加訴訟請求的怎麼處理

2021-03-19 18:20:12 字數 1521 閱讀 7156

1樓:勞動法行家

對於變更訴訟請求或者增加獨立的訴訟請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184、在第二審程式中,原審原告增加獨立的訴訟請求或原審被告提出反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就新增加的訴訟請求或反訴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

但是法律上一事不再審,合同無效和撤銷合同是針對一份合同提出的,應該只能選擇一個案由。而二審不能變更訴訟請求,調解或者有特殊情況除外。

2樓:吳潔潔潔

本著當事人自願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

二審案件能否增加訴訟請求

3樓:勞動法行家

可以,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就新增加的訴訟請求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二十八條 在第二審程式中,原審原告增加獨立的訴訟請求或者原審被告提出反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就新增加的訴訟請求或者反訴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

雙方當事人同意由第二審人民法院一併審理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一併裁判。

4樓:博愛傑傑

在上訴的時候不可以增加新的訴訟請求,根據民訴法的規定,如果你要增加新的訴訟請求只能另行起訴。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4條,在第二審程式中,原審原告增加獨立的訴訟請求或原審被告提出反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就新增加的訴訟請求或反訴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

5樓:沉默的怨

上訴,是指當事人不服第一審法院所作的尚未生效的裁判,在法定期限內宣告不服,要求上級法院撤銷或變更該裁判的訴訟行為。

《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原告可以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被告可以承認或者反駁訴訟請求的,有權提起反訴。

」第一百二十六規定:「原告增加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可以合併審理。」

最高人民法院《適用意見》第184條及186條規定,在第二審程式中,原審原告增加獨立的訴訟請求或原審被告提出反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就新增加的訴訟請求或反訴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審程式審理的案件,經審查認為依法不應由法院受理的,可以由第二審法院直接裁定撤銷原判,駁回起訴。

6樓:逍遙

在二審中可以增加訴訟請求,但法院會對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另行起訴!

那也是以樣,也是新的訴訟請求

7樓:蔣德順

不可以增加訴訟請求!提出之後除非對方認可或調解結案,否則只能另案起訴

這是因為二審是終審,但是你增加的訴訟請求,那就只相當於只經過了一次審判,如果你勝了,對方就不能上訴了,你說對方冤不冤枉!好端端的就變成一審終審了。

8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但是調解不成的話,駁回。

行政上訴案件可以增加訴訟請求嗎,行政訴訟 二審 增加訴訟請求的 怎麼處理

當然可以。復我國行政訴訟法雖然 制沒有明確規定上訴時可否增加訴訟請求,但同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關於期間 送達 財產保全 審理 調解 中止訴訟 終結訴訟 簡易程式 執行等,以及人民檢察院對行政案件受理 審理 裁判 執行的監督,本法沒有規定的,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的相關...

行政訴訟二審終審不服怎麼辦,行政訴訟,不服二審裁定如何依據法律條文去申訴

一 我國實行二審終審制,已經生效的判決想推翻,不容易。二 對終審判決不服的,對你而言,只能是通過申訴,申請再審一途。我國 行政訴訟法 第62條規定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 裁定,認為確有錯誤的,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或者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但判決 裁定不停止執行。申訴應由申訴人向人民法院遞...

民事訴訟,二審過後,如果覺得審理的內容有問題的話,還可以提起復議嗎

不可以,但可以向同級或更高階人民檢察院請求啟動審判監督程式,對已生效判決進行再審。但是根據民事訴訟法之規定,有一點例外 已經生效的離婚判決不能再審。民事訴訟一審二審都敗訴了,還能再繼續向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嗎?要在多少天內向哪提出訴訟?兩審終審制,不能再上訴了,可以申請再審 我國實行二審終審制,如果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