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土地使用證過戶中的劃撥和出讓的區別

2021-03-19 18:21:34 字數 5207 閱讀 2738

1樓:大麥網票務

土地性質是劃撥或者是出讓 出於兩種土地拿到地的方式不一樣。

1,出讓:商品房建設用地原則上應該以招標、拍賣、掛牌的有償方式取得,嚴格限制以劃撥方式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建設用地使用權,房地產轉讓時,必須經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審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2,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依照本法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主要有:

租賃、入股、授權經營、出讓、劃拔等幾種。

房屋土地使用證過戶中的劃撥和出讓的區別

2樓:鑽誠投資擔保****

你好,土地性質是劃撥或者是出讓 出於兩種土地拿到地的方式不一樣,出讓:商品房建設用地原則上應該以招標、拍賣、掛牌的有償方式取得,嚴格限制以劃撥方式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建設用地使用權,房地產轉讓時,必須經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審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依照本法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如果買賣二手房的話 劃撥土地是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出讓性質的土地是不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的

土地使用證的性質「劃撥」和「出讓」有什麼區別和意義?

3樓:超潔

1,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主要有租賃、入股、授權經營、出讓、劃拔等幾種。土地劃拔和土地出讓是房地產開發的主要形式,兩種形式都可以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但也有一些差別。

2,出讓土地上的房屋有具體的使用年限,住宅用地到期後將自動續期,但到期後是否需要繼續交費、如何交費等問題目前尚未最終確定。如果國家徵用此類土地上的房屋,將根據土地出讓的剩餘年限,結合當時的地段價值,做相應補償。而劃拔土地在國家徵用時,沒有土地補償費用。

出讓土地上的房屋轉讓時,土地證直接更名即可,只需交納0.5元/平方米的手續費,無需交納土地出讓金。另外劃撥土地證的房屋在二次交易的時候,如果做個人抵押按揭時需要擔保,但出讓的土地證就不需要。

3,以劃拔方式取得的土地,沒有具體的使用年限,只要地上物不滅失、國家不徵用,土地使用權就存在。但劃拔土地上的房屋在轉讓時,需要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轉讓審批手續,補交手續費。目前,此類情況均為房改房、集資房、解困房等政策性房屋。

4樓:匿名使用者

出讓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以土地

所有者的身份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 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後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有以下幾個特徵:

(1)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有償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內的土地使用權應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國家憑藉土地所有權取得的土地經濟效益,表現為一定年期內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一定數額的貨幣為表現形式。

(2)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 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權的期限以出讓年限為限。出讓年限由出讓合同約定,但不得超過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

(3)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一種物權。土地使用權出讓是以土地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分離為基礎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後,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實際享有對土地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其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依法轉讓、出租、抵押或者用於其他經濟活動,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土地使用權出讓程式:

由於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形式有三種,即協議出讓、招標出讓和拍賣出讓,所以出讓的程式也各不相同。

協議出讓土地使用權的程式是:

(1)用地者向**申請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2)用地申請經**同意後,用地者與**協商出讓土地的用地面積、使用年限、出讓地價等用地條件,雙方就有關內容達成一致後,草簽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3)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草簽完畢後,持有關材料,按審批管理的規定報有批准許可權的**批准出讓土地使用權。

(4)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出讓金價款,**按合同約定提供土地使用權。

(5)辦理土地登記的有關手續。

招標出讓土地使用權的程式是:

(1)準備招標檔案,如招標書、投標書、土地使用和規劃條件等。

(2)釋出招標公告。

(3)有意受讓人辦理競標手續。

(4)**確定中標人並簽訂出讓合同。

(5)中標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出讓金並辦、理土地登記手續。

拍賣土地使用權的程式是:

(1)準備拍賣檔案。

(2)釋出拍賣公告。

(3)有意受讓人索取有關檔案,辦理競投手續。

(4)在指定地點、時間競投。

(5)簽訂出讓合同。

(6)支付土地出讓金,辦理土地登記手續。

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經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或者經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後無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由此可見,劃撥土地使用權有兩種基本形式:(1)經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這種劃撥土地使用權有兩個顯著特徵: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必須經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必須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2)經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後,土地使用者無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

這種劃撥土地使用權也有兩個顯著特徵: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必須經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是無償的,也就是說無須繳納任何費用、支付任何經濟上的代價。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目前,對國家投資的黨政軍機關、行政事業單位辦公用房、普通住宅建設用地、公共設施、公用事業和國有工業等建設用地,繼續採用劃撥方式**。私立的學校不能享受劃撥政策。

5樓:小青蛙跳著走

出讓就是拿錢到**手中去買土地使用權,並確定使用期限;劃撥是**免費劃撥一塊供你使用,且無具體期限。

土地性質出讓和劃撥的區別如下:

1、出讓是**將國有土地的一段時間內的使用權有償轉讓出去的行為,劃撥一般是針對事業性單位,這些單位取得國家土地除繳納相關的稅費外,不再支付出讓金。當劃撥的土地要改變用途、經營性質的時候,需要補交出讓金,從而改土地證上的「劃撥」為「出讓」。

2、劃撥是**轉讓土地收益的一種方式,簡單點說就是用土地的一方沒有給**錢的就是劃撥,主要用於**專案,出讓就是開發商必須給錢給**,**保證你的70年或者50年使用權。

3、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人將土地權有償或無償地轉移給他人的行為。前者是國家劃撥給個人、單位或者集體等。後者是個人、單位或者集體等將自己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其他個人、單位或者集體。

4、要判斷是用於那方面,如果是私人購買商品房,肯定要出讓土地好些,但**的廉租房或者安置房都是劃撥土地,即使購買了,也不影響使用權。

6樓:百度使用者

房屋沒有任何證件你花30萬元買下???那恭喜你,你買的只是一堆磚頭加水泥,腦子進水了吧???

辦土地使用證跟你買什麼房子有什麼關係呢?這八竿子也打不出關係來哦

7樓:媛小妖

「劃撥」性質指的是:國家無償給你使用的土地使用權,是沒有使用年限的,但是

一旦國家有需要用到這塊土地,是不會對你進行賠償的。 「出讓」性質的是指:國家已經把一定年限裡的土地使用權出讓給你了。

在這個年限裡,當國家需要用到這土地的時候,是必須按照該土地現在的市場**去對你進行賠償的。對於金融機構來說,「出讓」性質的土地是可以貸到更加高的貸款的!「劃撥」性質的土地只可以貸到很少的貸款,甚至在某些地區,金融機構根本不會接受「劃撥」性質土地抵押的貸款申請。

所以 總的來說,「出讓」性質的土地比「劃撥」性質的土地更能體現其經濟價值!至於選擇辦理什麼樣性質的土地證,你就看你需要怎麼使用這塊土地了!不過現在好象已經沒「劃撥」性質證辦理了!

土地使用證劃撥和出讓的區別是什麼

8樓:潘增飛

土地法 第五十四條 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應當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設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可以以劃撥方式取得:

(一)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

(二)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

(三)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

劃撥土地不是有償使用,出讓土地是有償使用,當事人需要出錢,有時候會出很多

土地使用證的性質「劃撥」和「出讓」有什麼區別和意義?

9樓:小青蛙跳著走

出讓就是拿錢到**手中去買土地使用權,並確定使用期限;劃撥是**免費劃撥一塊供你使用,且無具體期限。

土地性質出讓和劃撥的區別如下:

1、出讓是**將國有土地的一段時間內的使用權有償轉讓出去的行為,劃撥一般是針對事業性單位,這些單位取得國家土地除繳納相關的稅費外,不再支付出讓金。當劃撥的土地要改變用途、經營性質的時候,需要補交出讓金,從而改土地證上的「劃撥」為「出讓」。

2、劃撥是**轉讓土地收益的一種方式,簡單點說就是用土地的一方沒有給**錢的就是劃撥,主要用於**專案,出讓就是開發商必須給錢給**,**保證你的70年或者50年使用權。

3、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人將土地權有償或無償地轉移給他人的行為。前者是國家劃撥給個人、單位或者集體等。後者是個人、單位或者集體等將自己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其他個人、單位或者集體。

4、要判斷是用於那方面,如果是私人購買商品房,肯定要出讓土地好些,但**的廉租房或者安置房都是劃撥土地,即使購買了,也不影響使用權。

土地使用證出讓區別是什麼

10樓:匿名使用者

土地使用證上,有出讓的,就不需要繳納出讓稅費,如果沒有出讓的土地,都需要繳納。

土地是屬於國家和集體的。

土地出讓方式是土地使用權取得者取得用地的一種方式,同時也是土地資產處置的一種方式。出讓的土地使用權是土地使用者向國家購買的一種財產權,土地使用者不僅可以佔有、使用和取得土地收益,還可以獨立支配和處置土地使用權。

11樓:匿名使用者

國有土地出讓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

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並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

土地轉讓有兩種方式:一是土地使用人將土地使用權有償或無償地轉移給他人;二是在土地家庭承包經營的情況下,土地轉讓指承包人自找物件,由第三者代替自己向發包人履行承包合同的行為。

土地使用證劃撥和出讓有什麼區別,土地使用證的性質「劃撥」和「出讓」有什麼區別和意義

1,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主要有租賃 入股 授權經營 出讓 劃拔等幾種。土地劃拔和土地出讓是房地產開發的主要形式,兩種形式都可以辦理 國有土地使用證 但也有一些差別。2,出讓土地上的房屋有具體的使用年限,住宅用地到期後將自動續期,但到期後是否需要繼續交費 如何交費等問題目前尚未最終確定。如果國家徵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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