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四福音關於耶穌受審的記載略有不同

2021-05-18 00:57:39 字數 1520 閱讀 5132

1樓:匿名使用者

聖經是神所默示的,四福音的**者卻有四位,他們受教育程度不同,表達方式也不同。上面的那位,你到梵蒂岡書城看過嗎,你怎麼那麼清楚呢。不知道不要亂說,當時沒有教皇,也沒有天主教,只有主耶穌和他的門徒。

2樓:匿名使用者

同上 那時候宗教只認可一種思想 就像伽利略說的日心說一樣 上面說的福音確實有很多 但是內容不一樣 當時的教皇只會去認可自己的宗教意識 說的不好聽就是裝b 而且 就算知道了自己的思想方針錯誤了 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 也會篡改記載的內容 想看到真的歷史 只能去梵蒂岡書城 但那裡你也知道的 沒有密令 人家不可能放你進去的 所以 放棄吧 你會想的歷史太久遠了 誒

3樓:匿名使用者

呵呵,這種現象其實不難理解。生活中經歷同一事件的不同人,對該事件的敘述會有不同,甚至有矛盾之處,其原因,一是不同人的記憶回放差異,二是在該事件中的觀察角度不同、思維方式不同,三是語言本身給予讀者的資訊有差異。典型的事例是電影《羅生門》中的情形,經歷同一事件的人,該事件的描述竟截然不同。

但這種差異恰恰告訴人們,所敘述的事情本身必然是存在的。

4樓:匿名使用者

造成這些的原因有很多,長話短說吧:首先,歷史上有很多福音書,不是隻有這四本福音,但尼西亞會議裁定這四本為正經,其他都是偽經。其次,即使這四本,也有人懷疑其真實性,公認四福音中《馬太福音》相對最可靠,而其他三本都是作者多年後所寫,《約翰福音》更是在約翰晚年所寫。

還有,聖經中沒有任何直接證據證明耶穌從受審到處死時四位福音書作者都在場。舉兩個例子吧:《馬太福音》、《路加福音》和《馬可福音》裡耶穌死前最後一句話是:

「我的神、我的神、為何離棄我?」而《約翰福音》中卻是: 19:

30耶穌嘗(原文作受)了那醋,就說:成了。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神了。

《馬太福音》裡與耶穌同釘的兩個罪犯都嘲笑他,而《路加福音》中卻是: 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誚他說、你不是**麼。可以救自己和我們吧。

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 神麼。 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作的相稱。

但這個人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 就說、耶穌阿、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 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從作者的身份看,馬太,約翰是耶穌的十二使徒中的。。而馬可、路加是十二使徒的幫手。。他們並不是一路都隨耶穌同行的。。。。

期間是有分離的。。。還有就是他們開始的職業不同。。所以他們對耶穌的描述也反映了他們的職業習慣。。。

譬如稅吏就側重於統計記賬 而馬太福音中資料比較多。等等如此。。另外路加是醫生、約翰使徒。。

他說的偏重哲理。。。

5樓:洛玉英真君

如果你是記者,去詢問目擊者對一次車禍發生的過程和原因時,你會期望每個目擊者的回答是一模一樣?如果每個目擊者的回答是一模一樣的,那麼你有足夠理由相信這些目擊者是被收買了作偽證的!四福音書的記載是詳略不同,表達不一。

建議您去看看一位著名的美國記者寫的書,名叫《重審耶穌》。很精彩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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