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如何看待醉駕入刑的問題的文章沒有

2021-04-20 04:12:06 字數 3279 閱讀 8020

1樓:匿名使用者

蘇武牧羊

大家對「醉駕入刑」有什麼看法?

2樓:斯迪克_雷霆

不管是刑法還是行政法,其對公民的限制性、禁止性的規定都要基於一定時期的需要,出於對更廣大物件的保護的,同時,對違反這種限制性、禁止性規定的行為的處罰,則需要和這類行為的頻繁程度、危害性相適應,本來就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就佔了很大比例,隨著機動車保有量的增加,酒駕行為變得越趨頻繁和普遍,而酒駕的後果則可能非常嚴重,通過行政法、刑法加重處罰,是非常合理的。

3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近年來,因醉駕導致的惡**通事故屢有發生,造成了很大的社會影響,引發看激烈的爭論,醉駕正是在這種背景下被列入刑法的相關規定中,這體現了我國的法制建設隨著社的發展在不斷的完善;

第二,醉駕入刑,使醉駕從原先的行政拘留變成了刑事拘役,在出發力度上有了很大的提高。無疑將對廣大司機起到強大的震懾作用,能更好的約束司機的行為,使其不敢醉駕。有利於遏制醉駕行為的發生;

第三,要有效的消滅醉駕,單單依靠提高醉駕的違法成本顯然還是不夠的,更多的還是要依靠公安等相關部門加大執法監督力度,嚴厲查處醉駕行為;同時要加大宣傳力度,讓人們充分認識醉駕的危害;而廣大司機更應清醒的認識醉駕的危害性,自覺做到「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樣才能從源頭上消滅醉駕!(友情代駕、轉乘公共交通工具)

4樓:匿名使用者

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殺無赦,嚴

5樓:逍遙風雨林

切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現在對醉駕的懲罰力度很大。

6樓:百度使用者

中國法制環境不好,不是人民群眾有問題,而是學者和掌握執法、司法權力的人有問題,他們脫離社會實際,大作文字遊戲,立法機關釋出一部法律,作為一個制度就應具有強制執行力,他代表著廣大人民群眾的心願,其它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應改變。不論是否造成後果醉酒駕車都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是最低刑罰標準,如果有了後果,就應依照刑法規定作出相應的刑罰。如果醉酒駕車不入刑,或者有選擇的入刑,一是法律沒有了威嚴,二是又給司法腐敗創優發展提供了便利,又有多少生命會無辜的死於醉鬼的車輪下。

希望有話語權的人,多聽聽最低層人民的意見,不要存有幻想了,讓違法者、執法者都沒有選擇權,社會才能相對公平,一個制度才能有效落實。

7樓:匿名使用者

是一件好事,為人為己的安全著想,如果公民自覺性高,不需有強制措施。

8樓:百度使用者

還是量刑太輕、太輕、太輕!!!!!!!

9樓:匿名使用者

對的。對自己負責也是對他人負責。

10樓:瀟湘奈何

這是一個立法的必然趨勢,法律一誕生就具有滯後性,因為法律只能對已有的問題進行規定,而社會是不斷變化發展的,所以法律有必要在變化發展的社會中不斷髮展和完善。

11樓:鄧春梅

對的 給他們以警示

12樓:朗朗的月夜

對,再次體現了公權力對民生的保護

13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一種正確的趨勢 以後我們將更加註重人的生命

分析醉駕入刑的利弊 5

14樓:古赩馮三詩

利:越來越多的酒駕、醉駕嚴重威脅到了社會的安定與和諧。「醉駕入刑」的實施,體現了法律法規的與時俱進,反映了廣大民眾的心聲。

弊:從全國各地的案件判決結果來看,醉駕的量刑存在著以下問題:

1醉酒標準如何認定?

2「醉駕入刑」的目的就是一般性預防,可能因為懲治犯罪又製造出新的不安定因素3司法裁量怎樣把握?如還有疑問歡迎繼續追問,如果滿意請採納。我們團隊需要您的合作與支援!謝謝!

刑法修正案為何未將「酒駕入刑」,而是「醉駕入刑」?

15樓:匿名使用者

酒駕和醉駕的區別是喝酒的程度不同,前者是一般違法行為,後者嚴重違法行回為。修正案是根據答對醉駕的社會危害程度決定將醉駕入罪的,因而前者未入罪。酒後駕車犯罪屬於情節犯,達到醉駕狀態的才構成犯罪。

回答樓下網友:

舉例說,盜竊100元錢是什麼行為,是犯罪行為嗎?顯然不是,只能說是違法行為,違的是什麼法,是治安管理處罰法,會受到行政處罰。如果按你的邏輯,就是行政違法行為。

但要是盜竊1000元呢,同樣是盜竊行為,還是行政違法行為嗎?顯然不是了,是犯罪行為,應受刑法處罰。此例可以證明,盜竊100元的性質和1000元的性質區別就是情節輕重,輕的,沒達到犯罪數額,就不能認定犯罪,而達到犯罪數額就構成犯罪。

酒駕和醉駕是一個道理,都是酒後駕車,喝的少的就受行政處罰,喝到醉酒狀態就構成犯罪,這不是情節決定是否犯罪是什麼呢?!

16樓:匿名使用者

上面說的不對啊,刑法學的不好啊!酒後駕車是行政違法行為,不是什麼情節犯,測量值好像是20,,醉駕是80,構成犯罪

17樓:匿名使用者

關鍵原因在於酒駕與醉駕有程度上的區別,酒

駕的血液酒精含量是20,而醉駕的血液版酒精含量是80,這個數權字交警同志都是可以儀器測量出來的!一般一杯啤酒下肚,基本就能達到20,但是人還沒有達到迷醉的程度,意識還是清醒的

刑法是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所以他應該具備謙抑性,也就是說他不能輕易就來用干涉老百姓的生活,只有對一些嚴重的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才可以認定為犯罪,否則就刑法變成了一部惡法!你想想只喝了一杯酒然後就酒駕上路,這如果被交警逮著就變成犯罪,這樣做是不是太過了點啊?所以這樣的小事情,刑法才懶得管,交給《治安處罰管理條例》這種小法去管好了,刑法只在意那些喝醉了還敢開車的人,而不是喝了一杯酒的人!

以醉駕入刑之我見寫一篇3000字的**怎麼寫

18樓:q浩

生活不是平淡的抄,即襲使是平淡的,也

有很多細微的bai震撼過du你,讓你心情波動過的事情,zhi我們覺dao得生活平淡只是因為缺乏觀察,缺乏用心體會;更經常的是,即使我們身邊出現了讓你為之一動的事情,由於缺乏記錄的習慣,我們常常讓好的材料擦肩而過;此外,除了生活的真實,我們可以從別人寫人的文章中獲得靈感,看看別人是怎樣刻畫人物的,可以作為借鑑;也可以把別人描寫過的人物作為一個人物模板,聯想到其他你身邊這樣的人,哪怕以閱讀後印象深刻的某個人物作為自己寫作的物件也可以,只要符合題目要求,虛構的真實並不比真切的真實效果差。

19樓:20151964是

有具體的要求那些嗎?

20樓:**專利**發

醉駕入刑,這個早就入刑了吧

醉駕入刑的調查資料

自 酒駕入刑 訊息一傳出,立刻引起廣泛熱議。調查顯示超過七成車主支 內持 酒駕入刑 並容 認為這樣可以從源頭上減少交通肇事的機率。也有兩成多 11名 的車主表示,應尊重飲酒文化,酒駕入刑有量刑過重的嫌疑。與車主存在不同爭議相比,受訪的21名路人中,絕大部分都支援 酒駕入刑 其中,有19人表示應嚴懲酒...

醉駕入刑的具體法律條文,醉駕入刑的具體法律條文

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 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之一 危險駕駛罪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

醉駕入刑是哪一案件引起的,醉駕入刑是哪位專家提出的?

酒駕就屬於違法行為,單純酒駕就可以拘留了,不用別的案件,要是酒駕出事故,把人撞死了什麼的就更嚴重了。醉駕入刑是哪位專家提出的?民主與法制 針對醉駕入刑產生的背景 目的和意義等諸多國人關注的焦點問題,刑法修正案的提案人 全國政協委員 四川省律師協會副會長 四川鼎立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施傑。他說 醉駕入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