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可否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2021-05-01 23:44:07 字數 5601 閱讀 8054

1樓:上海申京律師事務所

不合符以下條件的案件只能另行提起民事訴訟而不能附帶提起民事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十八條規定:附帶民事訴訟的起訴條件是:

(一)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法定**人符合法定條件;

(二)有明確的被告人;

(三)有請求賠償的具體要求和事實根據;

(四)被害人的物質損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造成的;

(五)屬於人民法院受理附帶民事訴訟的範圍。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範圍問題的規定》中作了回答。該《規定》第一條規定:「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質損失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對於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精神損失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規定: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例子是盜竊、詐騙等案件,對於這些案件的受害人是不能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而對於諸如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放火罪等案件,受害人則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2樓:濟南程律師

可以單獨提起民事訴訟,也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3樓:孝善賢禮樂靜養

耍分開。一碼歸一碼!

輕微傷案件,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嗎

4樓:華律網

故意傷害他人造成輕微傷的,要賠償受害人的醫療費等各項損失,如拒不賠償,受害人可以到法院起訴解決。另外,故意傷害他人,也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公安機關可以給予罰款,拘留的行政處罰。如果確實不構成輕傷,而提起刑事自訴,法院可以不受理或是駁回起訴。

而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侵權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法院是應當受理的。輕微傷不涉及到刑事責任,也就是說只有民事賠償。具體的賠償專案包括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伙食補助費,如果有傷殘的話需要鑑定,然後就有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金。

《侵權責任法》規定,侵害他人造**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和**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侵害他人造**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和**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5樓:樂觀的靚哥哥

輕微傷,屬於治安案件,沒有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進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支付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等費用。

‍《侵權責任法》

第六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十五條 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賠償損失;

(七)賠禮道歉;

(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以上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

第十六條 侵害他人造**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和**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單獨提起民事訴訟與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有區別嗎

6樓:匿名使用者

1、定義不同

民事訴訟:指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訴訟活動。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指法院在審理刑事案件過程中,根據被害人等的申請或檢察機關的提起,對由該犯罪行為所造成的直接物質損失的賠償問題進行合併審理的訴訟活動。

2、提起的時間不同

民事訴訟可以在法律規定的任何時候提起。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只能在刑事訴訟活動進行中提起,刑事訴訟活動一旦結束,就不能在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而只能提起民事訴訟。

7樓:李右丞

簡單的兒說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不需要交納訴訟費,但原告的訴訟請求範圍受到限制,單獨的民事訴訟需要交納訴訟費,但其訴訟請求的範圍並不受到限制。

8樓:北京夥子

1、審判主體不一樣。

附帶民事訴訟刑庭直接審,單獨起訴由民庭審

2、審限不一樣。

附帶民事訴訟跟刑事訴訟一併審理,一般三月;單獨民訴,普通程式需要六個月,簡易程式三個月。

3.受理範圍。

附帶民事訴訟不包括精神損失,僅限於物質損失;單獨民訴沒限制。

4.被告態度。

在刑事程式中,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可能為了獲取被害人的諒解,一般都會積極賠償。

因為獲取被害人的諒解和積極賠償在一定程度上能成為對方從輕量刑的一個重要情節。而刑事部分一旦判決後再行提起民事訴訟,被告人的積極賠償就不能作為從輕量刑的條件,很多情況下唉,就不會積極給予賠償了。

5.訴訟費用

附帶民事訴訟不需要繳納訴訟費用。

6.賠償標準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範圍要窄一點。包括:犯罪行為造成被害人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和**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被害人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等費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等費用。

駕駛機動車致人**或者造成公私財產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確定賠償責任。

民事訴訟賠償範圍廣一點: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9樓:鄉村買盤手

區別肯定是有的,一般提附帶民訴對受害方更有利的。

10樓:梅珏耿夜春

您好!近幾年來,人身受侵害的刑事案件常有發生,當事人因犯罪行為遭受侵害後,既可以在刑事案件審判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也可以單獨提起民事賠償訴訟,那麼二者之間有何區別呢?

一、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不收取訴訟費,而民事訴訟要預交訴訟費,同時還要承擔「誰敗訴誰承擔訴訟費」的風險。因此在受侵害嚴重的案件中,受害人如單獨提起民事訴訟就有可能面臨預交大額訴訟費的難題。二是審限不同,民事訴訟審限簡易程式三個月,普通程式六個月。

單獨提起民事訴訟一般是在六個月內宣判,而附帶民事訴訟一般同刑事案件一併審判,在受理後二個月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三是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被告人對犯罪事實及罪名無異議的,為了取得被害人諒解,一部分被告人願意賠償被害人各項經濟損失,爭取從輕處理。

二、二者在賠償範圍上也有區別

根據最高人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五十五條之規定,對附帶民事訴訟作出判決,應當根據犯罪行為造成的物質損失,結合案件具體情況,確定被告人應當賠償的數額。犯罪行為造成被害人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和**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等費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等費用。

駕駛機動車致人**或者造成公私財產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確定賠償責任。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就民事賠償問題達成調解、和解協議的,賠償範圍、數額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限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身損害賠償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第十八條規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繼承。但賠償義務人已經以書面方式承諾給予金錢賠償,或者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除外。

可見在重傷害或者被害人死亡案件,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被害人或者近親屬基本上不能得到精神撫慰金、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被撫養(扶養)人的生活費的賠償,而在單獨民事訴訟中,這些訴請又可以得到支援。

謝謝閱讀!

我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嗎?

11樓:行辯律師網

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訟: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在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在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同時,附帶解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物質損失的賠償問題所進行的訴訟活動。具體方法步驟是:

一、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條件

1、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法定**人符合法定條件:因犯罪行為使人身權利受侵犯或財物被損毀而遭受物質損失的被害人、已死亡被害人的近親屬、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人有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2、有明確的被告(在逃同案人除外);

3、有請求賠償的具體要求和事實根據;

4、被害人的物質損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造成的;

5、屬於人民法院受理附帶民事訴訟的範圍。

二、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時間

附帶民事訴訟應當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後第一審判決宣告以前提起。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在第一審判決宣告以前沒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但可以在刑事判決生效後另行提起民事訴訟。

三、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應提交的主要材料

1、刑事附帶民事訴狀;

2、原告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3、相關的證據材料。

四、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1、有權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人。委託他人訴訟,必須向本院提交由委託人和訴訟**人簽名或蓋章的授權委託書。委託人為單位的,應加蓋單位印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印章(或簽名)。

2、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3、有權提出迴避申請、收集和提交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

4、當事人及其訴訟**人必須依法行使訴訟權利,遵守訴訟秩序,履行訴訟義務。

5、原告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准許中途退庭的,按撤訴處理。

6、如不服本院的判決,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廣東省高階法院提起上訴。

7、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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