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有人去住旅館,住三間房,每一間房10元,於是他們一共付給老闆30元,第二天,老闆覺得三間

2021-05-20 08:22:34 字數 1487 閱讀 2781

1樓:赫連羽魅

是這樣的,如果你要用3乘以9得出的27加的話,應該加退回來的3元錢。而夥計拿起來的兩元錢是他們交的錢裡面的,按老闆退回5元算的話,他們每人只改交8元3毛多,而他們實際卻交了9元,多交的兩元就是夥計拿了的,如果要用兩元加的話,就要用他們該交的8元3毛多加上退回的3元,再加上夥計拿走的兩元,就是三十了!

2樓:匿名使用者

原來30-退回3-**2=25+**的2=27(每人支付9元合計27元,這27元包其中包含了**的2元)

所以你再拿27元+**的2元=29去算賬肯定是不對的,

3樓:歷史的平均分

老闆收了25,夥計拿了2元,那三個人每人拿了3元,加到一起不就是25+2+3=30嘛? 其實剛才那個3×9+2的算式本身都是錯的,出題人偷換的概念而已。

我說句題外話,你是才知道的這個題嗎?我11歲的時候都已經騙過我同學了,哎,可悲。

4樓:手機使用者

30=老闆25+ 每人退1( 就是3) + 夥計2

5樓:涵依芸

這是個典型的偷樑換柱的題目。問題應為「服務員拿了2塊錢」,是問者輸入錯誤。 首先,我們應該弄清楚「他們每個人出了九塊錢」是怎麼回事:

三人交:10×3= 30 老闆收:30-5= 25 每人給老闆:

25÷3= 25/3 每人被服務員拿:2÷3= 2/3 每人給老闆和服務員的總額:25/3+2/3= 9 每人給出10元,每人給老闆和服務員的總額9元,所以應被找回1元。

其次,我們應該弄清楚為什麼會出現「還有一塊錢去**了」的現象: 三人給老闆和服務員的總額:25+2= 27(即「每個人出了九塊錢」9×3=27) [ps:

這27包括服務員拿的2元了] 問:為什麼會出現「還有一塊錢去**了」的現象呢? 答:

出題者 有意在 已經包含了「被服務員拿去的2元」的27元上,又加了一次「被服務員拿 去的2元」來麻痺大家,卻沒有加應該「找回的3元」。其實,我說「他們每個人出了九塊錢, 服務員拿的兩塊錢包括在這三個九元裡了」,你是不是就已經明白了呢? 也就是說,本來應該是:

(10×3-5)+2+3=30 卻被算作了: (10×3-5)+2+2=29

所以那1塊錢根本不存在

6樓:

我幫你補充 過了不久老闆覺得3間房間可以打折給回5元 他就叫了夥計給回他們 那夥計就自己抽起2元給自己 3元給了那3個房客 這樣房客的房租就是9元一間 為什麼房間27元 那個夥計拿了2元 那麼還有1元去了**呢

對不對??!!

7樓:系浩

你把問題補充一下嘛!提問的時候會有一個 詳細問題什麼的。

8樓:一水一城

這個問題條件不清晰,但是我可以告訴你你只要認真讀題,就會發現是題目故意迷惑你,其實只是老闆沒有給一個人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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