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糾紛,醫療事故糾紛 急

2021-09-04 01:17:57 字數 1627 閱讀 8146

1樓:手機使用者

說實話,就這件事起訴到法院,法院不會支援你的訴訟請求的。因為你親戚沒有積極配合**,還有醫院也可以抗辯已經盡力了,沒有什麼過錯,畢竟不是什麼病醫院都能保證沒有風險地**完整。只能感到遺憾吧。

2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醫療事故,是侵權行為。你可以就其行為提起侵害人生權中的人身健康權的民事訴訟。

3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要到衛生行政部門(衛生局醫政處或衛生監督所)反應此事,然後可能會需要到醫學會做醫療事故鑑定,然後到法院起訴,你如果自己不是很明白可以找個律師幫你辦理!!!!!

4樓:手機使用者

醫生失職,屬於醫療事故,可到法院提起訴訟

5樓:匿名使用者

醫療事故糾紛問題不是一個普通的民事訴訟問題,因為涉及到醫療事故鑑定的問題,比較複雜。

一般走以下程式:

(1)馬上向醫院的醫務科提出封存所有相關病歷,這是必須做的一步,也是患者的權利,病歷是日後調節或訴訟的第一手證據和資料,如果醫院的醫務科不配合,可向醫院的上級單位(一般是當地衛生局)申請強制執行。

(2)醫療事故一般解決方案可有協商調節和民事訴訟兩種方式。協商調節可由醫患雙方協商解決,或由上級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節,但協商調節的方式得到的結果一般患者都比較難以接受,這樣可向醫院所在當地人民法院起訴,走民事訴訟的途徑,審判結果具有強制效力,雙方都得接受。

(3)走民事訴訟的途徑,可分醫療事故賠償和醫療過錯賠償,兩者分別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和《民法通則》進行賠償,一般來講,走醫療過錯賠償對患者來說賠償額更大。

(4)因為醫療事故糾紛問題的特殊性,無論訴訟走醫療事故賠償或醫療過錯賠償,一般都得經過醫療事故鑑定這一環節,鑑定結果直接決定訴訟的勝敗,鑑定可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委託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鑑定。

(5)在醫療事故糾紛問題中,因為醫院方具有醫療專業知識的能力,使其在糾紛問題處於優勢地位,而患者相對屬於弱勢群體,按普通的民事訴訟問題解決對患者來說是不公平的,所以處理醫療事故糾紛問題法院採用舉證責任倒置的方式處理,而不按照普通的民事訴訟問題「誰訴求誰舉證」的方式,即醫院方必須拿出證據來證明自己在醫療糾紛問題中沒有責任,否則就會判醫院方敗訴。這樣前面提到的患者病歷就有可能被醫院方做手腳,所以封存病歷越早越好。

(6)找個懂醫的專業律師會省些事兒。

醫療事故糾紛問題處理會比較漫長,得付出相當多的精力,要有這個心理準備。也祝你好運。

6樓:嘬寶寶

建議你去律師那諮詢一下,網上很難幫到你什麼的!!

7樓:匿名使用者

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起訴醫院失職

醫療事故糾紛處理辦法有哪些

8樓:華律網

1、和解所謂和解是沒有第三方介入,雙方當事人自己協商談判,對各自訴訟權利和實體權利的處分。可分是訴訟前或訴訟中和解。如果是訴訟中和解的,應由原告申請撤訴,經法院裁定撤訴後結束訴訟,雙方當事人再達成和解協議。

2、調解調解是指在衛生行政機關、第三方法人或自然人,或著在法院的主持下,對當事人之間的醫療糾紛進行裁決的活動。3、訴訟民事訴訟是在案件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與下經人民法院**審理,查明事實、適用法律,對醫療糾紛進行裁決的活動。

醫療事故五年了,還可以起訴麼,醫療事故糾紛簽了協議後,還能再起訴嗎

不可以起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

醫療糾紛協商後還能上訴嗎,醫療事故糾紛簽了協議後,還能再起訴嗎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規定,醫療糾紛爭議可以通過協商的辦法進行解決。有數字顯示,目前協商解決的醫療糾紛達70 左右。現對此分析如下 首先,由醫患雙方自行協商達成協議,沒有特定的第三人蔘加。這種協商簡單明瞭,但容易造成矛盾激化,特別在雙方法律知識欠缺,協議書漏洞較多的情況下,往往達成協議後雙方再起爭端。其...

婦產科醫療事故,婦產科醫療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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