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非農人員是否屬於農村集體組織經濟人員

2021-08-02 07:03:04 字數 1726 閱讀 7609

1樓:中顧法律網

發展小城鎮,是帶動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一個大戰略⑴,是實現我國農村現代化的必由之路⑵。隨著我市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步伐的不斷加快,特別是跟隨著濱海新區建設的大潮,我區小城鎮建設步伐也在日益加速,但因為經濟利益的存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問題,已成為我區小城鎮建設的具體實踐中群眾反映的熱點和難點問題。而要妥善解決這一問題,就必須要全面理解和準確把握現有的有關法規和政策精神。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是村集體資產的所有者,依法享有對集體資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與否決定著當事人能否享有該集體經濟組織資產權益的分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應屬村民自治範疇,可由於人們趨利避害的本性,村民為了爭取更大的經濟利益自然也就會帶來了是與否的雙方矛盾,在具體實踐中往往也會形成一些偏差。這一問題如不妥善解決就往往會形成社會的不穩定因素。

在我區的小城鎮建設中,這一問題的主要表象是體現在徵地補償款和集體資產的分配上。而在這一問題上存在爭議的人員主要有二類:第一類是一直在本村生活居住戶口已農轉非仍經營著承包土地的人員;第二類是一直在本村居住戶口已農轉非無承包土地也無穩定職業的人員。

他們以自己承包著土地、戶籍仍在原村並在此生活居住或無穩定職業為由,要求確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並享受同等待遇。

一、我區農轉非人員承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問題的成因(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管理政策法規方面原因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確立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我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土地2023年開始了第一輪土地承包,約定承包期限十五年⑷。2023年進行了第二輪土地延包⑸,約定承包期限為三十年⑹。承包期內實行「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政策⑺,形成部分新增人口無地承包、部分人員在承包過程中戶口農轉非卻還承包著土地。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實行承包自願的原則⑻,也就說農民自身可自主決定是否承包經營土地,既可以選擇承包土地,也可以選擇不承包土地,造成部分人員開始就未選擇承包土地。允許農民在承包土地之後進行經營權流轉⑼,流轉的方式包括轉讓、轉包、出租、互換、入股等和在承包期內承包方可以提前交回承包土地規定⑽,形成部分人員在承包土地後進行了流轉或提前交回了承包地。按照一定程式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還可向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員發包⑾,也使得部分非農人員承包了農村集體經濟

2樓:ok長沙湖南

我的戶口與2023年由農轉非農遷入株洲市,但戶口一直掛在了株洲市,自己卻一直在原農村居住地居住,而且在此建房居住接婚生子。2023年將戶口遷回。我屬於村集體成員嗎?

在農村的非農戶口能認定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嗎?

3樓:匿名使用者

是否具有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如何界定按政策規定,資格認定的條件如下:(一)具有本村常住農業戶口的人口。不含以轉非為目的和投靠親屬等原因遷入並不享有本村村民待遇的空掛戶。

(二)戶口在本村,因徵佔地按規定農轉非的人員及其子女和本區內在原籍村佔地農轉非後嫁入本村的外村女及其子女,且沒有穩定非農職業或穩定收入**的(指沒在國有企事業、行政單位就業和未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下同)。(三)戶口在本村,按特殊政策農轉非(如,納稅大戶、引進人才、獲榮譽稱號、獲專業職稱、考學、購商品房等)的人員及其子女,且沒有穩定非農職業或穩定收入**的。(四)符合上述條件,現戶口未在本村的現役士兵和符合復員條件的現役士官、在校學生、戶口暫掛人才市場的畢業學生以及在押服刑人員。

戶口在農村,性質為非農的,屬於村經濟合作社成員嗎 40

4樓:匿名使用者

請問後來你是怎麼讓他們他承認你是經濟合作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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