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最愛半命題作文橫線內必須填體育類的左右

2021-09-18 21:45:04 字數 4907 閱讀 7531

1樓:尤條

1.我仍然熱愛運動,我熱愛競技類的運動,例如:籃球、足球、羽毛球和乒乓球等競技球類運動。

但在這麼多競技球類運動中我偏愛籃球,我曾經也愛過足球,但為什麼後來又愛上了籃球?是因為籃球更刺激?是因為籃球更能讓人有神爽的感覺?

還是因為籃球更讓我覺得痛快?我不知道,我甚至不知道我為什麼會拋棄足球。

我酷愛籃球有一個原因是因為每打完一場球都會有不同的收穫,不論是贏還是輸。贏,我能從中得到經驗;輸,我能從中吸取教訓。當然打籃球也要動腦子,如何跑位、如何突破、如何防守等等……

其實我覺得人生就像一場籃球賽;每個人就是一個選手,每個困難就是一個對手。只不過有的人突破過去把籃球送進了籃筐,他們就成功了,是一批我們耳熟能

詳的偉人;有的人過去了,但籃球沒能進籃筐,他們就是那一批努力了但沒有成功的人,他們心裡並不遺憾;還有的人沒有過去,他們失敗了,是一批沒有做過任何

努力的人,他們心裡倍感遺憾,「如果我當時努力一把多好啊,我就不會落到今天這步田地了,唉,真後悔啊!」我一定要做第一種人!

打籃球,難免會有一些傷痛,我曾經被籃球砸出過鼻血,當然這都是些傷痛的回憶了。我在籃球場上與在場下完全不一樣,場下的我雖然有精神也生龍活虎;但我在場上就有了一股頑強拼搏的精神。希望我在別處也有像場上的那股頑強拼搏的精神。

我終於明白我為什麼會愛上籃球了,那就是因為那股頑強、拼搏的精神在一直不斷的激勵我不停地向前進步。

籃球,我的最愛。

2.我的愛好是打籃球。

我幾乎每天都打籃球,這不我又出現在籃球場上了,你知道我怎麼喜歡籃球的嗎?告訴你吧,以前我也沒打過籃球。可我喜歡看「nba和cba」的比賽。

那些球員非常了得,搶籃板可帥了,手一勾球便到手了,那三分球更是不在話下,他們的每一個動作都是那樣的瀟灑自如。我心裡也渴望和他們一樣當個球星。我的偶像是姚明和喬丹。

瞧,我的床頭還貼著他倆的**呢!爸爸說:「既然你的偶像都是籃球明星,你也就學打籃球吧,同時也學習他們在球場上的那種拼搏精神。

」於是我每天都堅持打一會籃球,漸漸地便愛上了籃球。打了幾個月,我發現自己長壯了,飯量也大了許多。在學習上更愛動腦筋了,所以我更喜歡打籃球了。

我每天打籃球可是有規律的,除了早上打,晚上也打,不打到

七、八點肯定不回家。每天得去上課,而我又想利用早上比較涼快多打一會兒,所以我總是在前一天傍晚就約好幾個小夥伴,早上六點不到,就到籃球場匯合。別看我個子小,可我是神投手哦。

我的勁可大了,你看夥伴在我的面前防守,我無法到籃下,於是我站在三分線以外,瞄準後使勁一推,「哇!三分球.」夥伴們驚叫著。

我得意極了,彷彿自己就是姚明和喬丹了。

有一天早上,我和夥伴們打籃球,在拼搶中我受了傷,但我不後悔,幾天後傷口還沒全好,我就又出現在籃球場上了,因為我已經深深地愛上了籃球!

2樓:匿名使用者

書,我的最愛

總愛在靜謐的夜晚坐在窗邊,翻閱那一本本散發著墨香的書籍。漫卷長舒,有書的陪伴是幸福的。書,我的最愛。

是誰?在我上三年級之前就教給了我上千個漢字。是誰?

給我講述了許許多多生動有趣的小故事,是我捧腹大笑。是誰?趁我無意中給我灌輸了許多人生哲理。

又是誰?當我傷心失落時給我帶來安慰,撫平我心中的創傷。答案毫無疑問。

是書。漫步過15個春秋,生活中總少不了書的存在。驀然回首,有書的童年是燦爛的。

書,成為了我的最愛。

還曾想起我因閱讀而鬧出的一堆笑話。在走路時看書,臉上帶著喜悅,而腳下卻被小石子給絆倒;在睡覺前看書,書中的主人公以絕對的優勢打跑了我那綿綿不絕的睡意,不知不覺中。十一點的鐘聲敲響了——第二天上學遲到……諸如此類,還有很多,但我仍充滿著對書的熱情,也仍然繼續「上演」著更多的荒唐。

時光流逝,有書的記憶是珍貴的。書,依然是我的最愛。

閱讀路上,我不斷結交各種各樣的好友。唐詩宋詞中,我欣賞了李白的浪漫,感受了杜甫的激昂,品味了蘇軾的豪邁;歷史文卷中,我看到了邱少雲身伏火中不動搖的堅毅,董存瑞收妥炸彈炸碉堡的勇氣,狼牙山五壯士奮勇殺敵的智慧以及生命的完美謝幕;國外名著中,我體會了魯濱孫身處荒島從容不迫的膽量與機智,我讀懂了簡·愛心中迫不得已的苦衷和對愛的渴望,我理解了保爾·柯察金對理想的執著與奮鬥……我漸漸學會了走進人物的內心,與主人公進行交談的方

法,並從中獲得了無限的樂趣。感受此刻,有書的生活是充實的。書,不變的我的最愛。

如花的春季,閱讀輝煌的黎明;如水的心境,閱讀燦爛的朝夕;如雪的靈魂,閱讀奇幻的童話;如夢的歲月,閱讀絢麗的自然;如詩的人生,閱讀不變的真理。眺望遠方,有書的未來是光明的。書,永恆的我的最愛。

作文《 ,我的最愛》半命題作文

3樓:匿名使用者

家是我的最愛

遠去的飛鳥,永恆的牽掛是故林;漂泊的船兒,始終的惦記是港灣;

奔波的旅人,心中千絲萬縷、時時惦念的地方,還是家。

家是一個溫馨的字眼,人們聽到它就會有一種溫暖的感覺湧上心頭,可是家又是什麼呢?

家是一家人生活的地方。家庭的幸福要靠每個家庭成員一起創造,一起努力。而我的家是由工作忙碌的爸爸,和藹可親的媽媽和活潑好動的我組成的。

瞧,我那胖胖的爸爸就要回來了。他那圓圓而又慈祥的臉上,總是浮現出一絲笑容,好像永遠不會發脾氣似的;濃濃的眉毛下面有一雙大大的眼睛,炯炯有神;高高的鼻樑上面還架著一副眼睛,反正是怎麼看怎麼讓人覺得親切。他到家的時候己經不早了,還喝的醉熏熏的,但是他每次都不會忘記過來探望探望我,讓我感受的濃濃的父愛。

中午回到家,就可以看到媽媽在廚房裡忙來忙去。看,她那一雙如柳葉般的眉毛牢牢刻在了她那橢圓形的臉上,眼睛清澈而明亮,讓人感覺到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美好的,沒有一點汙濁。媽媽不僅要幹家務活,還要照顧我。

每次在我失敗的時候,都給予我以鼓勵和信心,讓我有勇氣面對以後的坎坷。

我,在爸爸媽媽的關懷下長大了;而爸爸媽媽卻因為我蒼老了很多。他們對我無微不至的關懷,讓我感到無比的幸福,我一定會不辜負他們對我的期望,一定會好好學習報答他們的。

這就是我的家。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家在心裡上的作用就如同起風時添的一件衣服,恰到好處,但有多暖也只有你知道。

家是彩色的。有綠色,因為家有青春的活力;有紅色,因為家有夏天的熾熱;有金色,因為家有秋天的豐收有白色,因為家有冬天的恬靜;有粉紅色,因為家永遠充滿著愛與期待

我所體會到的家就是這樣,由愛編織的故事,叫人閱讀一輩子,回味一輩子,感動一輩子。

小貓我的最愛

貓是人們寵愛的小動物,它溫馴,活潑,可愛,能捉老鼠,博得主人的歡心。

我公公家的小貓可愛極了,有一對透亮靈活的大眼睛,黑黑的瞳仁還會變:早晨,像棗核;中午,就成了細線;夜裡,卻變成兩隻綠燈泡,圓溜溜的,閃閃發光。小貓的鼻子是三角形的,像感冒一般,鼻子一天到晚都是溼溼的,它的嘴邊長著八根鬍鬚,你可別小看這8根鬍子,常常一扇一扇的,挺神氣,它的鬍子非常硬,像鋼針一樣,能量出洞口的尺寸。

貓的至愛當然是魚和瘦肉,倘若扔一個水果或蔬菜之類的給它,它只是嗅一嗅便走開了。貓的腳掌生有肥厚而柔軟的肉墊,走路悄然無聲,它不但能在平地上疾走如飛,還能沿壁上房,爬樹跳牆。

貓的這些身體結構特徵,使它具備了捕鼠的各種優越條件。俗話說"不管白貓黑貓,捉住老鼠才是好貓。"貓是老鼠的天敵,之所以有高強的捕鼠本領。

首先是因為有一雙特殊的眼睛,瞳孔能隨光線的強弱而收縮或放大。在強光下瞳孔縮成一道細縫;黑暗裡,眼睛睜得又大又圓,即使是伸手不見五指的黑夜,也能清楚地看到東西,再狡猾的老鼠也難逃脫。貓的牙齒尖銳如錐,舌面粗糙,有許多倒刺,一旦逮住老鼠,貓爪抓刺,貓齒撕咬,頃刻之間,作惡多端的老鼠就開腸破肚,血肉狼藉。

一天,公公家的小貓看見地上有個毛線球,覺得很新奇。於是,它伸出爪子輕撥毛線球,毛線球就滾了起來,小貓越玩越帶勁。看小貓那認真的表情,好像在想:

「看你往**跑,我一定要抓住你!」小貓緊追不捨,最後,毛線球越滾越小,散成了一堆線。小貓怎麼想也不明白:

為什麼毛線球追著追著就沒了呢?小貓抖抖爪子,看著一地的毛線,無可奈何地走了。

今年7月份,我家養了一隻可愛的小貓。它是從別人家裡領養回來的。

小貓咪披著一件黑白相間的大衣,它有一雙靈敏的耳朵,還有一對水汪汪的大眼睛。它腳下有厚厚的肉墊子,走路靜悄悄的,老鼠見了都怕它。

記得,小貓咪剛剛來我們家的時候,它可高興啦!這裡瞧瞧,那裡碰碰,可能是因為換了個新家吧!它對我們家的東西好奇極了!

剛開始,我不敢摸它,後來我就不怕它了。小貓咪就知道睡覺。到了晚上,我們要吃晚飯了,它就機靈地跑過來,我把沒吃過的魚頭給了小貓吃。

媽媽就臭罵了我一頓!

媽媽說:「小貓很髒,又會傳染病毒。」媽媽不想養這可愛的小貓。我聽了,很難過。

一天,媽媽打**問小姨要不要領養這隻小貓。小姨說:「我已經有一隻小貓了,我還想送給別人呢!」

這隻小貓三個月大,我非常喜歡它。小貓走了之後,我一直在哭!媽媽把小貓送給了一家小店的老闆。

媽媽沒有告訴我那一家小店在哪兒,我想她不告訴我的原因是不想讓我把那隻小貓拿回來。我以後還要養一隻小貓,不能送給人家!

書,我的最愛

我特別喜歡讀書,像楊紅纓、沈石溪、秦文君、冰心、梅子涵、魚在洋……我都是他們的忠實粉絲。「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這句話說得不錯,但對於我而言,「書是人類的精神食糧」才算更貼切。

我說起來,還是有一段令人「感慨」的「書史」。

都說「多看書,多識字」真是一點都不錯。很小的時候,媽媽就天天和我看《格林童話》、《紅樓夢》、《安徒生童話》……中的情節。可我什麼《上下五千年》、《紅樓夢》只識字,不認情節。

因為我覺得那些書太枯燥,沒意思。在一年級識字比賽中有三四千字,也許是書看得多,一下就認了兩千多個。

長 大後,我也痴迷於讀童話、現代**、故事。我有一個雷打不動的鐵習慣---每天晚上看挺長時間的書。爸爸不讓我在睡覺前看書,因為我一看就忘了時間,第二天早上要老爸揪我耳朵才爬的起來。

為了不讓老爸老媽發現,我便和他們打起了「游擊戰」。他們來了我就把燈迅速關掉,他們走了又把燈開啟。可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老爸假裝走進房間關了門,可實際上人還在門外。我中了計,老爸走進來責備了我兩句,把房間電閘給關了。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他想不到我還有一手:

手電筒!為了老爸不在門縫看到燈光,我就躲在被窩裡看。躲在裡面悶了,就換口氣,繼續看,連老爸也那我沒辦法。

書帶給我無窮的樂趣,也給我很多的「養分」---像陽光、像雨露,滋潤我這棵小樹能夠更加的茁壯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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