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離婚判決中對財產分割不服可以單獨上訴嗎

2021-10-10 03:03:37 字數 2395 閱讀 6208

1樓:安昌譚慕

離婚部分無異議的,可以再二審的判決中對離婚部分維持,只針對財產部分重新判決。一審不服上訴的事全部判決都不生效,但是二審只審理上訴的部分,不是全案審理。(上訴的請求和事實)

2樓:匿名使用者

不生效。因為上訴是對一審判決的結果或結果中的某項不服,向一審法院的上一級法院提出的,只要二審法院受理,一審法院判決即不生效。是否生效,待二審判決結果。

3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離婚問題在二審中雖然不在審理,但是作為同一份判決中的內容,其只能在作出二審判決後才能生效也就是說二審會維持一審中關於離婚的判決,如果想再婚,只能等待二審法院作出二審判決後才能去領新結婚證

4樓:匿名使用者

關於離婚的判決可以就財產的分割單獨上訴

5樓:匿名使用者

一審案件經過法院判決後,只有在當事人簽收判決書15日後,沒有當事人上訴的情況下才能生效。如果上訴了,就啟動了二審程式,法院需要再進行審理。當然一審的判決的效力就處於一種未決狀態。

因此,關於離婚的效力,因為財產問題的上訴而中斷,不能生效。最終結果就看法院的裁判了。

我被起訴離婚我同意,如果一審判決離婚,我卻對財產分割不服,我上訴時,可以不同意離婚了嗎

6樓:歐夕錯丁

訴訟離婚的程式

訴訟離婚分為三個階段:起訴、審理、判決。(1)起訴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係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係的請求。

起訴一方當事人就是原告,被訴的一方當事人就是被告,訴訟開始後,當事人依法享有訴訟權利,承擔訴訟義務。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民事案件的起訴必須符合四個條件。離婚案件也屬於民事案件,因此起訴也必須符合民事訴訟法的條件並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個人;②有明確的被告;③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④屬於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離婚訴訟適用一般地域管轄。即要求離婚的一方,必須向被告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則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只有具備以上四個條件的離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離婚案件起訴時,起訴者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和副本。訴狀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及現住址;②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③證據和證據**、證人姓名和住址。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案件,訴訟離婚程式也隨即開始。(2)審理審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後,開始訴訟程式,到做出判決前所作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

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審理三個階段:①審理前的準備。人民法院在收到離婚訴訟後,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並在立案後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

②調解。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後,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使當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諒解,從而達成離婚或和好的協議。達成和好協議的,人民法院將協議記錄存卷,一般不發給調解書;達成離婚協議的,人民法院應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並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③**審理。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審理。

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日期。**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佈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佈案由,宣佈審判人員是否迴避;之後,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鑑定人,宣讀鑑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

爾後,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3)判決根據庭審情況,應當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後,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開進行。

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即發判決書。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式。

7樓:

就你說的情況是可以這樣主張的,但是 二審法院一般不會支援你的理由。你在一審的時候同意離婚,並且有你簽字確認的庭審筆錄,法院視為你們夫妻感情破裂,判決離婚,是沒有任何的問題。你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建議你僅僅對財產分割部分上訴,這樣二審法院也會對全案進行審查的。

8樓:匿名使用者

對分割財產的判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對離婚判決不服的不能提起上訴。

離婚判決一經做出就發生法律效力,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是不能上訴的。

財產判決做出後,當事人不服的,可以在15天內提起上訴,超過15天,判決生效,也不能再上訴了。

9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只能對財產分割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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