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離可以領失業保險金嗎,員工自離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嗎?

2022-01-03 22:09:34 字數 4934 閱讀 9975

1樓:自來保

辭職了,可以能領失業保險金嗎?

2樓:簡簡單單

自離不可以領失業保險金的,按《失業保險條例》的規定,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才可以去申領失業保險的,法律依據如下: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3樓:生活導師

回答自離是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所以並不能申領取失業金。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更多4條

4樓:匿名使用者

自動離職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令第258號第十四條,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員工自離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嗎?

5樓:愚人談娛樂

自離是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所以並不能申領取失業金。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6樓:老楊聊社保

失業保險個人辭職也能領取的幾種情況

7樓:自來保

辭職了,可以能領失業保險金嗎?

8樓:小嶽談法

法律常識:離職後在什麼情況下可以領取失業保險?

9樓:幻影視覺

失業保險金(員工)自動離職一般情況下是不給申請領取失業保險的。這是社會勞動保障人力資源部規定的。但你要想領必須是根據企業規定,企業也可以為你申請的,早個理由就行了,就好比說你因為什麼?

就很簡單,送你人情白。謝了!

10樓:芙蓉和蓮

不可以,只有單位辭掉該員工或者身體受到傷害不能從事當前的工作而離職的,這種情況的人才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

11樓:倦風舞柳

可以,只要證明自己沒有

工作,處於失業狀態,就可以

領取失業保險,但是比較費勁

保險交錢容易賠錢很難很難

12樓:王元頁

領不到非本人意願失業,提供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才能辦理失業登記,領取失業金

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

第十三條 失業人員符合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並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由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

(五)勞動者本人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辭職與自離的區別,能否領取失業金

13樓:quite回憶

1、辭職即辭去職務,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行為,是指員工根據勞動法規定的離職流程,已經辦理了正規的離職程式。

2、自離即自動離職,勞動者沒有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就離開公司,在沒有辦理離職手續前就離職,是一種強行解除勞動關係的行為。

自離是不可以領取失業金的。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任何法定過錯,員工自己想要辭職的,都是不能領取失業金的。

擴充套件資料:

失業金的申請資格:

一、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二、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14樓:星願下的期盼

不能。區別在:

辭職是員工根據勞動法的規定辦理相關離職流程;自離是員工沒有辦理交接手續,不辭而別。

擴充套件資料

1.失業保險金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中列支。

2.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3.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15樓:提莫喜歡誰

首先辭職和自離都不能領取失業金。

辭職和自離的區別:

1、相同點:都是員工提前解除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離開現在的工作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七條 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第四十八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16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具備的條件:1要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願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勞動保障部發布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對哪些情形屬於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作了規定,主要包括:終止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

出現上述情形造成職工失業的,職工有權申領失業保險金。3是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

辦理失業登記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須有求職要求,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

17樓:

自立 跟辭職 有什麼區別嗎 都是不可以領的

18樓:t妮歌潔文

領取失業金有兩個條件:1.與單位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2.勞動合同到期。

不管你離職的性質,最主要一點是失業人員名單,是由單位來提交至社保局,社保局稽核通過了,會發放一致性告知書,與個人需要填寫的表單讓單位帶給失業職工,後續手續職工個人提交完,社保局才會進行失業人員的登記建檔,發放失業金。

社保失業櫃檯的人說職工曠工的情況,原則上,他們是指職工個人有曠工現象,單位提出瞭解除合同,停止職工社保的繳納。如果他們在停止的時候報備的是職工自離,而且沒有提交失業人員名單給社保局,個人是無法領取失業金的。你可以和單位人事部協商一下。

自離能領取失業保險嗎?

19樓:小嶽談法

法律常識:離職後在什麼情況下可以領取失業保險?

20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領取失業金的三個條件:

1、是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是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是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這三個條件需要同時具備,方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21樓:生活導師

回答自離是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所以並不能申領取失業金。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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