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期間已達退休年齡,是否就須解除合同

2022-01-06 00:54:51 字數 3220 閱讀 3207

1樓:小業主肺案

根據法理分析,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之後勞動關係並不必然終止。

雖然《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但根據勞動法法理,該條規定一方面賦予勞動者以主張權利到齡退休享受「退休福利」的依據,另一方面賦予用人單位人事自主權杜絕到齡該退者「佔」而不退的依據。

由此可見,該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兼具權利和義務。如果用人單位願意主動履行義務,放棄要求勞動者按齡退休權利,且勞動者也不主張退休權,法律就應該維持雙方勞動合同效力。本案中,你大伯的情況就是如此。

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解釋(三)》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係處理」 也可從另一側面支援本案可依法按勞動關係處理。

2樓:四川文典律師事務所

不一定,如果單位和勞動者都願意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就維持雙方勞動合同效力。

3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我的理解,《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自動終止。單位和職工不再受合同的約束。

如果單位和職工都願意繼續合作,可以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勞務合同》。

合同期內生病,病假已經到期,公司要解除勞動合同,

4樓:土流集團

首先,勞動合同到期,公司要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說明解除勞動合同及賠償情況。

其次,經濟補償,必須在員工離開公司之日,與勞動者結算清楚。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約定合同期間不得結婚生育,有效嗎?

5樓:法律出版社_法訊網路

無效。《勞動合同法》第26 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勞動合同無效,結婚生育是婚姻法賦予公民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強行干預。

勞動合同解除協議 合同期滿後多久

6樓:ofweek人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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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期滿未續簽勞動合同該如何處理

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1、用人單位應在一個月內補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0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6條,是對出現勞動合同到期但勞資雙方未終止勞動關係的情形後,判定雙方在事實勞動關係中所應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依據。勞動合同到期後,雙方均無意向解除勞動關係時,在未對權利義務進行明確變更的情況下,視為雙方按照原條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原條件」包括工作內容、工資報酬、勞動紀律、勞動條件等內容,但不包括原勞動合同期限。

2、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與職工之前簽訂的勞動合同已經到期,同時也不存在新簽訂的勞動合同,但雙方之間又是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此時,用人單位在一個月之內如果沒有與職工補籤勞動合同的話,職工是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自沒簽勞動合同的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

3、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第5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勞動合同法》第44條第一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如果單位不與職工續簽勞動合同,除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因為合同期滿而解除勞動合同的,單位應向職工支付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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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期滿單位要解除。我們怎麼辦呢

9樓:ofweek人才網

公司不續簽勞動合同屬於勞動合同終止不是解除。公司提出不續簽勞動合同,應當向你支付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公司如果在勞動合同未到期的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也是應當向你支付經濟補償。解除和終止合同的經濟補償標準是一樣的,只是在支付年限上存在區別,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從08年開始實施,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從你入職時開始計算。

具體補償標準詳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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