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有權讓小學生留級嗎,學校或老師有權利讓學生留級嗎

2022-01-08 03:16:00 字數 4319 閱讀 3651

1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

2023年4月1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2023年4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8號公佈

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 為了發展基礎教育,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憲法和我國實際情況,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國家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地區的經濟、文化發展狀況,確定推行義務教育的步驟。

第三條 義務教育必須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努力提高教育質量,使兒童、少年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為提高全民族的素質,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人才奠定基礎。

第四條 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第五條 凡年滿六週歲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應當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可以推遲到七週歲入學。

第六條 學校應當推廣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招收少數民族學生為主的學校,可以用少數民族通用的語言文字教學。

第七條 義務教育可以分為初等教育和初級中等教育兩個階段。在普及初等教育的基礎上普及初級中等教育。初等教育和初級中等教育的學制,由***教育主管部門制定。

第八條 義務教育事業,在***領導下,實行地方負責,分級管理。***教育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和兒童、少年身心發展的狀況,確定義務教育的教學制度、教學內容、課程設定,審訂教科書。

第九條 地方各級人民**應當合理設定小學、初級中等學校,使兒童、少年就近入學。地方各級人民**為盲、聾啞和弱智的兒童、少年舉辦特殊教育學校(班)。國家鼓勵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力量,在當地人民**統一管理下,按照國家規定的基本要求,舉辦本法規定的各類學校。

城市和農村建設發展規劃必須包括相應的義務教育設施。

第十條 國家對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免收學費。國家設立助學金,幫助貧困學生就學。

第十一條 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必須使適齡的子女或者被監護人按時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因疾病或者特殊情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免予入學的,由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提出申請,經當地人民**批准。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招用應該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就業。

第十二條 實施義務教育所需事業費和基本建設投資,由***和地方各級人民**負責籌措,予以保證。國家用於義務教育的財政撥款的增長比例,應當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比例,並使按在校學生人數平均的教育費用逐步增長。地方各級人民**按照***的規定,在城鄉徵收教育事業費附加,主要用於實施義務教育。

國家對經濟困難地區實施義務教育的經費,予以補助。國家鼓勵各種社會力量以及個人自願捐資助學。 國家在師資、財政等方面,幫助少數民族地區實施義務教育。

第十三條 國家採取措施加強和發展師範教育,加速培養、培訓師資,有計劃地實現小學教師具有中等師範學校畢業以上水平,初級中等學校的教師具有高等師範專科學校畢業以上水平。 國家建立教師資格考核制度,對合格教師頒發資格證書。 師範院校畢業生必須按照規定從事教育工作。

國家鼓勵教師長期從事教育事業。

第十四條 全社會應當尊重教師。國家保障教師的合法權益,採取措施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改善教師的物質待遇,對優秀的教育工作者給予獎勵。 教師應當熱愛社會主義教育事業,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業務水平,愛護學生,忠於職責。

第十五條 地方各級人民**必須創造條件,使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除因疾病或者特殊情況,經當地人民**批准的以外,適齡兒童、少年不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由當地人民**對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批評教育,並採取有效措施責令送子女或者被監護人入學。對招用適齡兒童、少年就業的組織或者個人,由當地人民**給予批評教育,責令停止招用;情節嚴重的,可以並處罰款、責令停止營業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第十六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剋扣、挪用義務教育經費,不得擾亂教學秩序,不得侵佔、破壞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裝置。禁止侮辱、毆打教師,禁止體罰學生。不得利用宗教進行妨礙義務教育實施的活動。

對違反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行政處分,行政處罰;造成損失的,責令賠償損失;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 ***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本法制定實施細則,報***批准後施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可以根據本法,結合本地區的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十八條 本法自一九八六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參考資料

2樓:布新竹

雖然這麼說,但是也不要跟老師打彆扭,老師現在多牛b.

他們隨口說句話,全班的小孩都能孤立你家小侄兒.

還是去找找他吧.估計是想收點禮物?~

3樓:手機使用者

不能 因為現在是九年義務教育制 做為老師只能教導學生

4樓:匿名使用者

無權!!!!!!!!!!!!!!

這樣的老師簡直是毫無責任心,為了不影響升學率,想把孩子甩給別人.

而且你想想,一年級升二年級,至於留級嗎.

能差到**呢?

這樣的老師,你跟他打**,或是聊天的時候把他說的話全部錄下來.讓他再做這種缺德的事.

5樓:無限絕對

不能,小學1.2年級取消留級制度。

6樓:洛揚弓子

按照我國義務教育法的規定,九年義務教育階段是不允許學生留級的,這個問題我記得應該**臺去年秋天有一期焦點訪談還有播出過相關的內容,說的就是學生被留級的事情。

目前有政策明確規定禁止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留級,當然如果家長要求是可以留的。

7樓:匿名使用者

而且才是一年紀,很多東西起步傷害了孩子會有反效果!!

去找校長談談!!這個問題是可以解決的!

當然,去的時候,家長要強勢一點,多看點資料,有理有據!!

實在不行,到教育局去,奇怪了,沒王法了!

現在小學老師的素質就這麼茶!!!

8樓:貢闊

不可以,老師沒權這樣做,現在是什麼時代了?還存在這樣的問題,絕對不行!!!!!

9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不能留級了,九年義務教育

10樓:粉色毛毛熊

不是!不能留級!九年義務教育不能!

11樓:秦佳我非常愛你

為什麼要留級啊!不能這樣做!!

12樓:許亞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留級。

(1)學年總評成績不及格學科達五門者(體育、**因生理缺陷等原因,經校長批准免修,不予計算),不得補考,即予留級。

(2)學年總評成績不及格學科在四門以下(含四門)者,經補考後,小學語、數兩門中一門不及格;或語、數兩門及格,其他學科有兩門不及格者。中學語、數、外三門中有兩門不及格者;或語、數、外三門中有一門不及格,其它學科有兩門不及格者;不及格學科達四門者。

(3)高中學生選修課成績未達到規定學分,或活動課一學年無故缺席三分之一以上者。

(4)小學

一、二年級取消留級制度,義務教育階段其他年級逐步取消留級制度。

2、九年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在同一年級連留兩次(即在同一年級讀完三年)仍不能升級,而又未滿十六週歲者,應繼續隨班就讀,可也轉入初職班(校)學習。高中學生在同一年級連續學習兩年仍不能升級者,經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學校可令其退學。

13樓:像氣球的哈密瓜

不能,大不了法庭上見。

14樓:海鹽焦糖碎碎冰

老師沒有這樣的權利的。

學校或老師有權利讓學生留級嗎?

15樓:匿名使用者

(1)學年總評成績不及格學科達五門者(體育、**因生理缺陷等原因,經校長批准免修,不予計算),不得補考,即予留級。

(2)學年總評成績不及格學科在四門以下(含四門)者,經補考後,小學語、數兩門中一門不及格;或語、數兩門及格,其他學科有兩門不及格者。中學語、數、外三門中有兩門不及格者;或語、數、外三門中有一門不及格,其它學科有兩門不及格者;不及格學科達四門者。

(3)高中學生選修課成績未達到規定學分,或活動課一學年無故缺席三分之一以上者。

(4)小學

一、二年級取消留級制度,義務教育階段其他年級逐步取消留級制度。

2、九年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在同一年級連留兩次(即在同一年級讀完三年)仍不能升級,而又未滿十六週歲者,應繼續隨班就讀,可也轉入初職班(校)學習。高中學生在同一年級連續學習兩年仍不能升級者,經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學校可令其退學。

16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好像規定義務教育階段不允許留級。

17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直接去教育局投訴

在小學裡,老師有權力讓學生轉學嗎?

在小學裡,老師是沒有權力讓學生轉學的。小學 primary school 是人們接受初等正規教育的學校,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屬於九年義務教育之內。初中相關 2017年,全國共有普通小學萬所,比上年減少萬所。全國小學招生萬人,比上年增加萬人,增長1.5 其中,城市小學招生萬人,同比增加44萬人...

小學生讓老老師交好還是讓剛畢業的老師教好

我記得我當初剛bai讀書的時候我父du母給我zhi 選擇了新老dao 師。事實證明新老師的教版學並不比老權老師差。他們接受了最新資訊的教育方式,有創新精神,年輕和朝氣容易和孩子打成一片,而且現在的老師具備了心理學的一些常識,我覺得新老師沒什麼不好的。從考試的角度老教師好,有經驗能夠猜題。從思維和英語...

學生犯錯,老師有權讓家長帶回嗎,學生犯錯家長寫給老師的信

這只是一種教育孩子的方式,都是為了孩子好,太過沉迷手機。如果學生能知錯,好好學習,家長不也放心 這叫回家反省。應當有家長領回去。進行教育。家長應當積極的與老師配合。問明情況。教育好孩子。待上幾天趕緊的再回來。如果晚回來真的會耽誤學習。九年義務教育期間,老師無權因為這種輕微違紀事件剝奪孩子上學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