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期間不發放產假工資,只上保險

2022-01-26 04:06:01 字數 5346 閱讀 5748

1樓:匿名使用者

你先需要確定你是否是98+30天的產假。

國家的政策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令第619號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2樓:匿名使用者

產假有特別的規定,你可以諮詢當地勞動局。

3樓:華夏王牌顧問

去勞動局投訴就可以!!!

4樓:劉喜菊哦

1、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8條:「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增加產假15天。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如果因為特殊情況休假超過90天的,只要有醫院證明就可以向單位請病假,但病假期間不能享受產假待遇。

對於晚婚晚育的夫妻,根據《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晚育的初產婦,延長產假30天;在產假期間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延長產假30天,男方享受10天護理假,夫妻異地生活的,護理假為20天。」至於暑假二個月時間產假能否順延,計生法律法規沒有具體規定。

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

《社會保險法》第56條規定:"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即女職工生育期間領取的生育津貼標準與企業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標準掛鉤。

《社會保險法》在明確了生育津貼標準的情況下,事實上也明確了女職工產假待遇的問題――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即生育津貼。

依據《條例》的規定,產假期間企業無需向職工支付工資,而是由公司憑女職工的生育憑證,到生育保險**處為其申請生育津貼,以生育津貼作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

但是,若企業為職工繳納的生育保險費基數低於女職工上年度平均工資收入,那麼將導致女職工領取的生育津貼低於其正常出勤期間的工資,企業需要予以差額補足。

2、律師費請參考:安徽律師收費標準-皖價服(2013)17號

產假期間公司發放的工資和社保局發放的生育津貼可以同時享受嗎?

5樓:深藍保保險測評

所以,不僅可以領取生育津貼,還可以報銷生育費用。

如果你領取了生育津貼,那麼公司可能就不會給你發產假工資了。不過每個公司的規定可能略有不同,是否可以同時享受,也可以具體諮詢公司的相關負責人。

雖然國家規定可以領取生育津貼,但是每個地區的規定又會略有不同,我們以職工生育津貼為例。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上年度單位人均繳費工資 ÷ 30(天)× 產假天數

產假天數:根據順產、難產、流產等情況,對應的產假天數都不一樣,而且不同地區也會略有差異。

上年度單位人均繳費工資:跟公司的工資水平、經營情況有關,不同公司也不一樣。

下面具體來看看,北上廣的生育津貼:

小 a 所在單位的上年度人均繳費工資為 9000 元,如果是順產,產假有 128 天。

如果小 a 的個人工資 ≤ 9000 元,那她能領到的生育津貼為:

9000 ÷ 30 x 128 = 38400 元

但如果 小 a 的工資 > 9000 元,則按她的實際工資來發放。

另外,廣州如果符合計劃生育,能額外再享受 80 天產假,但這 80 天是不能領取生育津貼的。

6樓:

不能同時享受。

職工按照規定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其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原工資標準逐月墊付,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撥付給用人單位。有條件的統籌地區可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託金融機構將生育津貼直接發放給職工。

職工已享受生育津貼的,視同用人單位已經支付相應數額的工資。生育津貼高於職工原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將生育津貼餘額支付給職工;生育津貼低於職工原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停發工資,改發生育津貼,參加了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按所在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支付,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低於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由所在單位補足差額。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由所在單位按產假前工資支付。

擴充套件資料

生育津貼是指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有的國家又叫生育現金補助。我國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標準分兩種情況:

1、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準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期限不少於98天;

2、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期限一般為98天。部分地區對晚婚、晚育的職業婦女實行適當延長生育津貼支付期限的鼓勵政策。

生育津貼計算公式:

1、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30*產假天數。(職工繳費基數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資計算);

2、低於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

3、高於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

4、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無法確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

7樓:梅律師說法

女職工生育產假期間,工資和生育津貼,是否可以同時獲得?

8樓:周律師說

1、首先,產假期間公司發放的工資和社保局發放的生育津貼不能同時享受;

2、如果單位有交社保,產假期間企業無需向職工支付工資,而是由公司憑女職工的生育憑證,到生育保險**處為其申請生育津貼,以生育津貼作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但是,若企業為職工繳納的生育保險費基數低於女職工上年度平均工資收入,那麼將導致女職工領取的生育津貼低於其正常出勤期間的工資,企業需要予以差額補足;

3、如果單位有沒有交社保,產假期間公司應當發放的工資。

9樓:阿欣**解答

這個應該是不對的。公司發放的工資和社保支付發放的生育津貼應該是一起發放的。這個你可以去社會保障局問一下。

10樓:昆重帥師

已經支付過工資了,沒有要求一定再給你

本來生育津貼就是產假期間的工資,既然公司已經發了工資,那麼公司就可以扣除生育津貼,但是如果生育津貼多於公司實際發的工資,那麼公司還是應該把多的部分發給員工的

11樓:逛蕩的閒人

可以同時享有.

生育津貼與工資不衝突,也不是一個概念.

"生育津貼要做為公司發放工資的費用,不給員工,這樣對嗎?"顯然這是不對的.

產假期間領了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生育保險金,單位是否還應發產假工資

12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1、首先,產假期間公司發放的工資和社保局發放的生育津貼不能同時享受。

生育津貼的計算方法為:月繳費工資/30天×產假天數。

2、 如果單位有交社保,產假期間企業無需向職工支付工資,而是由公司憑女職工的生育憑證,到生育保險**處為其申請生育津貼,以生育津貼作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

但是,若企業為職工繳納的生育保險費基數低於女職工上年度平均工資收入,那麼將導致女職工領取的生育津貼低於其正常出勤期間的工資,企業需要予以差額補足。

3、如果單位沒有交社保,產假期間公司應當按正常出勤發放工資。

擴充套件資料:

第一,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髮

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

第二,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

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

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准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

第三,產假,生育津貼

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準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

產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領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用來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並不相等。

所以有規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簡單說來就是:1.

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標準,下同)高於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員工就ok,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

2. 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於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然後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

第四,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工資按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13樓:匿名使用者

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用來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並不相等,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簡單說來就是:

1、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標準,下同)高於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員工就ok,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

2、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於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然後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

擴充套件資料:

生育津貼領取方法:

大部分城市生育津貼、補貼申領由公司幫助完成。以貴陽為例

2023年1月1日起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在終止妊娠後或者術後6個月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申請分娩生育津貼時需提供下列材料:

1、參保職工的社會保障卡影印件。

2、準生證、出生證和獨子證影印件。

3、生育住院發票影印件、出院小結(蓋就診醫院章)。

4、單位證明(含職工姓名、年齡、身份證號、產假起止日期)。

5、報銷資料涉及影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稽核。

二、部分城市生育津貼、補貼申領由個人自己辦理的,需提供相關資料,在指定時間內到社保局辦理,提供資料和提交公司資料幾無差別。

三、對於少數社保**的個人或者小微企業、辦事處、分公司的,需提前報備**公司,並提交相應資料給**公司由其協同申報,對於好易保這樣的網上社保服務平臺,便可網上直接上傳資料、網上申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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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職工休產假期間,單位應該發放工資嗎

根據北京的規定生育津貼即為產假工資,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除以30天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發。一般的單位女職工休產假是不發工資的只給生育保險金。也有效益比較好的國企會發一部分工資。產假期間的工資一般是按原工資進行發放。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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