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壓電點死人,電力局有沒有責任,朋友的兒子被高壓電線電死,電力局有沒有責任。

2022-03-01 20:15:31 字數 1769 閱讀 4713

1樓:匿名使用者

電業局沒有責任! 責任屬於工程方與施工方的;根據他的家庭成員情況應該在40萬的賠償費吧。 可以把工程方與施工方同時列為被告。

2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 高壓線下原本就嚴禁建設任何建築所以該工程已屬違法工程所以電力局有沒有責任但可以 認定為是工傷向老闆索賠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高壓線建法符合規定的話 它是沒有賠償義務的 道義上應給 但是不符合規定 如離建築物低於規定長度的 話 就應該賠償 鑑定下先

高壓電點死人,電力局有沒有責任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正常的架設電線,電線的狀態又一切正常的話,那是沒有什麼責任的,要是電線出現了問題,比如掉下來了,那就是有責任了。

5樓:

您好!高壓電電死人,如果是因為國家電網公司的高壓線架設不規範或者變壓器放置位置太低,導致一般身高的人能夠接觸到, 國家電網公司會予以賠償的;如果不是國家電網公司的過錯,比如小偷爬到高壓電線杆上偷割高壓電纜導致觸電死亡的,國家電網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謝謝閱讀!

6樓:百甜那拉夏真

電業局沒有責任!

責任屬於工程方與施工方的;根據他的家庭成員情況應該在40萬的賠償費吧。

可以把工程方與施工方同時列為被告。

朋友的兒子被高壓電線電死,電力局有沒有責任。

7樓:揚州胡延斌律師

電力局有沒有責任,需要看其是否設定了明顯的安全安全警示標誌,有沒有采取有效的安全保護措施。

如果設定了上述標誌,又了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則可能就不存在過錯或過失,就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否則應當承擔全部或部分賠償責任。

8樓:寶慶溜冰

有責任,此種適用過錯推定原則,

1、建築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損害責任。建築物及其地上物致人損害責任應適用過錯推定責任原則。

2、共同危險行為致人損害責任。在共同危險行為人致人損害的情形下,受害人不能判明誰是加害人,不能證明加害人的主觀過錯,為保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必須適用過錯推定責任原則,即從受害人的損害事實中推定共同危險行為人的共同過失。

3、僱員、國家公務人員職務行為致人損害責任。這種賠償責任應適用推定過錯責任原則,被告舉證責任倒置,由僱主或法人舉證證明自己無過錯,舉證不能或證明不足的,直接從損害事實推定僱主或法人主觀上有選任不當,疏於監督管理的過失,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醫療損害責任。醫療事故是侵權責任與違約責任的竟合,具有較強的技術性和專業性。在醫療損害賠償案件中,受害人往往對醫學知識缺乏基本瞭解,受害人是弱者,難以舉證證明致害人在醫療服務中有過錯,如果適用一般過錯責任原則,勢必使受害人一開始就處於十分不利地位。

因此,醫療損害賠償責任也適用過錯推定責任原則,只要受害人能證明損害事實的存在,損害事實與醫療單位的行為有因果關係,如果醫療單位不能證明自己無過錯,就應推定醫療單位有過錯而承擔民事責任。

除非你朋友兒子自身有重大過失,電力局或建設單位必須承擔責任

9樓:藁城掃描

同意2樓說法,不過你可以去找電力部門索要一定的賠償還是會給的,畢竟過錯不單單是一方的。本人電力職工

高壓線下作業電死人電業局全責賠償標準是多少?

10樓:荒島流年

高壓線下作業電視的電業局肯定是全權負責,因為這是工傷,他可能會陪你到兩百萬左右,如果你買了保險他可能會賠更高。

電話裡的電會不會電死人啊,高壓電為什麼能電死人?

的電壓是不會對人體造成大的傷害.但在維修是如有人打 是,線路中有脈衝電流.只是有點麻而已.肯定電不死人.不是在雷雨天是不會的電死人的,只是在響鈴時如果摸到裡面的板會有觸電的感覺但電不死人。線兩端電壓是48v 你可以測一下 電流很小。但來 時,電流就會增大,此時人如果正接觸 線,會電著 針扎似的 但不...

高壓電纜和低壓電纜的區別是什麼,最新高壓電纜和普通低壓電纜有什麼區別

一 低壓電纜與高壓電纜的區別 高壓電纜從內到外分別為導體 內半導體層 絕緣層 外半導體層 金屬鎧裝 護套層 低壓電纜從內到外分別為導體 絕緣層 鋼帶 護套 很多低壓電纜都沒有鋼帶 高壓電纜和低壓電纜最主要的區別就是,高壓電纜比低壓電纜多了半導體層和遮蔽層。所以高壓電纜比低壓電纜絕緣層要厚的多,並且結...

高壓電氣裝置停電的要求有哪些,高壓電氣裝置停電的要求有哪些

高壓電氣裝置分四種狀態 執行 備用 停電 檢修。停電指斷路器和開關都在斷開位置。如果是中置式手車應在試驗位。1 一般規定 1 在已投入執行的發電廠 施工用變電所 配電所中,以及在試執行中的帶電的電氣裝置上進行作業或停電作業時,其安全施工措施應按 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安全工作規程 發電廠變電所部分 的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