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對出租汽車司機的工作時間有什麼規定

2022-03-04 16:03:24 字數 5351 閱讀 1143

1樓:匿名使用者

1,我國《勞動法》並沒有具體對某個行業(計程車)的工作時間做出具體的規定,所有勞動者都是適用我國的《勞動法》中關於工作時間的規定的;

2,計程車行業由於其特殊性,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是可以制訂適合本行業的作息時間的(本法第39條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2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有關規定,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八小時,每週工作四十小時這一標準工時制度。但是,有些企業因工作性質和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在保證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基礎上,實行每週六天工作制。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對用人單位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的條件規定為:一是生產經營的需要;二是在程式上必須在加班加點前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三是加班加點的時間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即每日一般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總時數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3樓:匿名使用者

愛跑不跑,跑的越多錢就越多,計程車司機一般是人停車不停

4樓:匿名使用者

狗屁廣州那個計程車司機不是工作十二個小時的

勞動法規定司機的勞動時間是多少

5樓:韓飛律師

勞動法規定司機的勞動時間一天不能超過8個小時,一個月加班不能超過36個小時。

一般司機上班的時間是很特別的,一般公司都司機實行的是不定時工作工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工作制度。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勞動法明確列出各個工程的具體工作時間,但明確定職工一般工作時間一天不應超過8小時

7樓:人知其所以然

對特殊工種沒有具體規定。

公交車駕駛員工作時間有什麼規定

8樓:

您好!公交車駕駛員工作時間是有規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2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連續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

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每天不超過8小時。***行政法規規定每週不超過40小時。謝謝閱讀!

9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什麼規定,把每天規定的圈數跑完就下班,公交屬於特殊的行業,不適用勞動法,一週工作時間保守點說57個小時吧,沒節假日,要是按每天8小時一週40小時你連3000都掙不到,公交司機就是靠超時掙錢,跟在合資企業靠加班掙錢一樣。

在勞動法中關於工作時間是怎樣規定的

10樓:

國家實行勞動者從全年日曆時間365天中扣除52個星期的公休日104天,扣除法定節假日11天,全年應工作250天,每月平均工作20.83天,每天工作8小時。按此推算,每個月平均應工作約167小時。

不得超過上述規定限額工時制度。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1、第三十五條依法簽訂的集體合同對企業和企業全體職工具有約束力。職工個人與企業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規定。

2、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3、第三十七條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4、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5、第三十九條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6、第四十條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7、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8、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9、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10、第四十五條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規定。

11樓:米格戰鬥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和***《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的有關規定,我國現行的標準工時制度是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在正常的情況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延長工時時間的限制包括正常工作日的加點、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的加班,且每月工作日的加點、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的加班的總時數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關於工作時間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節。

(三)國際勞動節。

(四)國慶節。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四十五條 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

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規定。

12樓:來自柏子塔舉目眺望的鴛鴦

新勞動中的工作時間是勞動者為履行工作義務,在法定限度內,在用人單位從事工作或者生產的時間,當中包含準備結束時間、作業時間、勞動者自然需要中斷時間,其中每天不超8小時,每週不超44小時勞動法規定的工時制度包括標準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

1.標準工時制是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個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是針對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或受季節及自然條件限制的企業的部分職工,採用的以周、月、季、年等為週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一種工時制度,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

3.不定時工作制是針對因生產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範圍的關係,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或需要機動作業的職工所採用的一種工時制度。

4.單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需要勞動行政部門審批。

5.對於非全日制用工,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

6.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上休息1日。法定節假日應當安排勞動者休假。

7.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8.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如下標準支付勞動者加班加點的工資:

(1)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可以調休或者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3)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支付不低於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13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你們廠每天工作十二個小時,而且沒有休息日。如果不是經勞動部門批准的「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就是違法行為,可向當地12333勞動監察****舉報!!!

勞動法病假,新勞動法中對請病假的規定

醫療期 勞動部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勞部發 1994 479號第三條規定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 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二...

勞動法病假,新勞動法中對請病假的規定

1全部不算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 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 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 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 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 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 的。職工有前款第...

勞動法婚假規定是怎樣的,勞動法對婚假的規定

根據原國家勞動總局 80 勞總薪字29號文 職工本人結婚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假,同時還依據原勞動彎殲褲部一九五九年六月一日發出的 59 中勞薪字第67號通知規定,企業單位的職工請婚喪假在三個工作日以內的,工資照發的內容,我們現在通常所說的職工法定婚假為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