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為夫妻雙方持有,一方死亡沒遺囑,能享受到9月新規嗎

2022-03-05 16:32:25 字數 5214 閱讀 7738

1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取消過戶費是假的,2023年9月1日將要施行的新規是契稅法,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以及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承受土地、房屋權屬都不需要繳納契稅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繼承土地、房屋權屬有關契稅問題的批覆》(國稅函〔2004〕1036號)第一條規定: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不徵契稅。

如果按照當下的政策按照 遺囑繼承的法定繼承人和法定繼承都是免契稅的。不過繼承人多又沒遺囑另外的人也不放棄難以直接過戶到你名下。新契稅法 多出了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之間變更土地、房屋權屬,法定繼承人通過繼承承受土地可免徵契稅的條例。

而你這是繼承並非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變更。另外新契稅法稅率規定3%--5%。這個是升高了。

2樓:歐棍**

這種房子應該是繼承,如果繼承仍舊需要公證。涉及子女與父母。需要簽字。公證需要收費。需要房產評估。各地房價不同。收費也不同。

3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一方死亡,沒有遺囑,另一方也要與過世的人其它的合法繼承人一起來分過世方的遺產。所以是不能把產權證更為自已名字的。

4樓:桐興為

這種配偶去世沒遺囑的房產證,是需要進行繼承公證的辦理繼承公證,才可以過戶。

5樓:爾就是愛耍寶

首先這種過戶跟買房的過戶不一樣,是屬於繼承過戶,這個不需要話多少錢,只有工本費而已沒有各種稅金。

6樓:審判者

房產證為夫妻持有,一方死亡,那麼產權自然就歸另一方所以。如果想取消一方名字可以帶上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土地使用證,一方的死亡證明到有關房產部門辦理。只需工本費,手續費就可以。

7樓:李思靜雨

如果死者沒有遺囑,那麼進入法定繼承。這是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割後,死者的那一半房產份額由配偶、子女、父母平均分割。

8樓:

這個事發生在新規實施之前,是不能享受新視的。

9樓:

如果房產證為夫妻雙方持有,一方死亡,沒有遺囑。那麼這跟買房過戶是不一樣的,這所以繼承過戶。現在還未到九月份還是實行原來的政策只要付一點工本費就可以了。

10樓:慕雲澤

這個屬於婚內繼承,本身也沒有什麼費用。好像只要繳契稅

11樓:匿名使用者

不行。這不9月末到,還是現行改策。

持有房產證的一方死亡沒遺囑,配偶和子女怎麼繼承

夫妻一方死亡沒立遺囑另一方能繼承全部財產嗎

12樓:潘增飛

婚姻法 第九條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婚姻法第九條非常強調家庭,你應該仔細領會一下意思,先區分清楚你們是不是已經是家庭關係,必須成為家庭的東西或者家庭財產的,就不要提是你們的或者其中一個人的,那樣就扯不上繼承了,按照家庭正常發展規律繼續你的家庭的生產生活。如果純屬夫妻關係,你老丈人、丈母孃也是第一順序繼承人,他們也能繼承

13樓:姜威律師

夫妻一方突然死亡,另一方有權繼承所有財產嗎?婚姻法這樣解答!

房產證上只有夫妻雙方去世一方的名字,在世的一方有權處置房產嗎?

14樓:大臉妹的

要解決這個問題,需要搞清楚配偶一方在另一方死亡後能否擁有全部房產。分為以下不同情況:唯一的配偶作為繼承人,這種情況下,無論財產是婚前還是婚後夫妻共同財產,都由配偶繼承。

配偶可以獲得全部財產的所有權,所有人有權處分,房產證上只有已故夫妻的名字。居住方是否有權處分該房產?

死者婚前個人財產對於其他第一順序繼承人,如父母和子女,婚前房產的份額應在繼承人之間平均分配,每個繼承人繼承房產的三分之一。

因此,婚前一方的個人財產,另一方不能獲得全部份額,所以作為共有人,不可能單獨處分財產。

房產證上只有已故夫妻的名字。居住方是否有權處分該房產?

婚後夫妻共同財產配偶先擁有一半財產,死者一方擁有一半財產。以上繼承人均分這部分。

配偶的份額是繼承份額的二分之一加六分之一,即三分之二的份額。

因此,最後一方配偶擁有三分之二的股份,作為共有人,處分財產應當取得三分之二以上共有人的同意。

這裡我不想用法律條文來一一說明,只是簡單地告訴題主,處理這個問題不違法。

先看死者和生者是不是合法夫妻如果兩個人是合法夫妻(有證照結婚),房子是夫妻雙方共有,那麼不管房產證上寫的是誰的名字,房子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因此,一方死亡時,一方有權處分財產,活著的一方擁有一半財產,剩餘的一半與死者的第一繼承人平分。這裡提到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是死者的配偶(在世夫婦)子女和父母(在世夫婦)。

如果不是合法夫妻。比如夫妻雙方都再婚,沒有領證,這就是人們常說的。在這種情況下,配偶可能不是財產的繼承人,因此不可能處分財產。

其次,死者和生者雖然是法定夫妻,但因為是再婚家庭,再婚前夫妻雙方必須約定房屋的置方式,所以生者不會有處分房屋的權利。

15樓:小豆子子梓

在世的一方有權處置房產,因為這個房產是去世一方的遺產,世的一方有權利繼承。

16樓:龜戲

沒有這個權力,因為去世後,要按照他的遺囑來分配,沒有遺囑,要將房產順位給他的父母,父母也去世了,就順位給孩子們和配偶平分。

17樓:劉長順

沒有,因為這一處房產不僅僅屬於夫妻,另一方的還有子女以及其他的繼承人,所以單方是沒有權利處置房產的。

18樓:行樂樂樂行

有的,這是因為夫妻當中的配偶本來就是法定的第一繼承人,而且其中的一個人離開了之後,另外一個人有所有的繼承權利。

19樓:樂樂在此呢

有權處置,畢竟房產是屬於兩個人的共同財產,只要有一方在世,肯定有權利做出房產的處置。

20樓:晚茶呀呀

有權,只要向法院提出申請,過繼一下房產證上的名字就可以了,到時候你就可以處置房產了,是有資格的。

21樓:墨綠夜晚

在世的一方當然有權利處置房產,因為房產證寫的是雙方的名字。

房產證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如果另一方先去世,在世的有權處置房產嗎?

22樓:肉肉夫妻房車記

說起結婚,那肯定是要提一下買房,畢竟買房-結婚-生育-入學-養老是一條龍的。在我國婚前買房是必須的,所以這就要說到房產證署名的問題,如果買房時房產證上籤署的名字是雙方的名字,那麼離婚時是房產可以平均分,如果房產證上只有夫妻雙方中的一方的名字,離婚時房產則要按情況劃分。那如果是夫妻房產共有,夫妻雙方攜手走過餘生,但一方突然去世,另一方能否買房?

依據《繼承法》第五條規定,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辦理。如果按照遺囑辦理,即一方去世時立有遺囑,則按照遺囑辦理,按照遺囑的要求產權共有人一起**即可,然後按照產權比例分割房款,或者遺囑繼承人或所有具備繼承資格的人全部放棄,才可辦理公證換證**。

在確定好合法遺產繼承人和繼承份額以後,在公證處進行公證,把公證書帶上,到不動產權登記中心換取新的產權證。在換取新的不動產權後,這套房的處置權和使用權都是你的,你想怎麼處置的可以。即使張先生在證書上加上妻子的名字,如果沒有相應的遺囑,在他去世後,他妻子也無法擁有房屋的完整產權。

因為按照繼承法的規定,他的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都有權繼承屬於他的房產

若是房產登記僅僅只是登記在配偶一方名下,按照法律規定,是不享有相應的權利的,但從客觀來說仍然具有單方面處分房產的可能。房產僅登記在一方處,不管是作為不動產登記中心,還是買受人,都可以信賴該房產屬於其個人所有,但取不取的財產還要根據善意取得制度認定。要是不符合善意取得制度,其它權利人是可以提起撤銷訴訟的。

23樓:武帥帥

有權利。因為房產是你們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可以選擇自行支配,這是你應有的權利。

24樓:不著急上課

當然是有權處置房的。只要是合法夫妻另一方就是有權力的。

25樓:自己起名字

有權處置。這是你應有的權利,是不會被廢除的。但是的資產也會給他的繼承者。

房產證上寫夫妻的名字,可一方死亡後,房產怎樣繼承

26樓:科技情報咖

房產證上是夫妻兩個人的名字,表明該房產為夫妻共同擁有財產,夫妻一方去世,其中去世一方的房產屬於在世的另一方所有,即死者配偶擁有。去世一方若有遺囑,按遺囑繼承;若沒有遺囑的,按法定順序繼承。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我國《繼承法》規定: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7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證寫夫妻名字,就是雙方共同財產。

一方去世後,房子的一半歸在世者,另一半才是死者的遺產,用於繼承。

用於繼承的一半房產:如果死者有遺囑或遺贈協議,按遺囑或協議處理;沒有遺囑或遺贈協議的,走法定繼承,由在世一方和死者的所有子女、死者死亡時還在世的死者父母共同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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