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

2022-03-09 11:05:28 字數 5041 閱讀 9118

1樓:

婚前買,寫兩個人的名字,

想房產證寫2個人的名字,在定房、籤合同的時候就需要寫2個人的名字提前做好準備

不然就算結婚後再辦房產證也是一個人的名字,除非辦更名,那樣就相對麻煩了

2樓:

婚後就是共同財產了,除非婚前進行財產公證,證明是個人婚前財產

貸款買房也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

3樓:

有這樣一條規定就是 在結婚後5年以後 你們的資產才算是共有的

可以寫2人

4樓:搜狐焦點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第十七條與十八條明確規定,婚姻期間哪些財產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哪些情況除外。在婚姻法的相關解釋性檔案裡,對於共同財產問題作了更加詳細的解釋。

一、哪些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智慧財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一條「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指,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執行。

二、什麼情況下房子屬於共同財產?

a先生與b女士為夫妻,不同的情況下,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還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1.婚前各種情況

2.婚後各種情況

3.父母出資的情況

由於房子購買時情況比較複雜,在實際的法律訴訟中,處理方式尚有爭議,以上資訊僅供參考,具體情況請諮詢專業律師。

(以上回答釋出於2017-10-31,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我這樣的房子屬於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5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共同財產的界定: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或一方所得的財產稱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財產主要包括下列財產:

(一)夫妻雙方或一方工資、獎金、津貼及其他工資性收入;

(二)夫妻雙方或一方生產、經營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雙方或一方通過其智慧財產權獲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實際取得或者已經明確可以取得的財產性收益;

(四)夫妻雙方或一方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主要是指:

(1)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2)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3)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夫妻對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和支配權,這裡的有平等的處理權和支配權有兩層含義,第一層含義是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第二層含義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

6樓:

你的這種情況比較典型。關於你是否有權單獨處置房產,要看房子是屬於你的個人財產,還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關於婚前按揭購買,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房子的糾紛案件,首先說明一下首付款和婚前還貸的錢,均屬於個人財產。對於爭議的關鍵問題,即房屋的產權性質,實踐和理論界存在三種觀點:

第一,個人財產。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房產證登記在自己名下的,該房屋仍為其個人財產。理由:

財產的性質不會因其形態的變化而變化,夫妻一方婚前按揭購買的房產只是財產形態由貨幣變成了房產,其性質仍然是個人財產,另一方婚後參與清償貸款,也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為個人財產,剩餘未歸還的債務,為個人債務。對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應當向對方予以返還。

實際上,結婚後你的收入均為夫妻共同財產,因此,你所說的「以後也一直由我來還款」,在法律上也認定為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

第二,個人財產。理由同第一點。但是對於房產的增值部分,參與共同還貸的另一方對該房產的增值亦有貢獻,因此在離婚時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對另一方給予合理的補償。

補償數額可以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參照該房屋的市場價值,按另一方的出資比例(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的貸款部分,各佔一半出資額)計算一方應支付給另一方的補償數額。

第三,夫妻共同財產。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名義辦理房貸,且用個人財產支付首期房款,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如果婚後取得房屋所有權的,無論產權是登記在一方還是雙方名下,均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對於一方婚前支付的首期房款,由另一方返還一半;尚欠的貸款,作為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返還。

《物權法》頒佈以後,法律將不動產登記作為確立所有權取得的依據,理論界比較支援上述第三種觀點。由於沒有統一的意見,各地法院審理的時候也有所不同,所以你最好諮詢一下當地法院審理婚姻訴訟的相關法官,才會有比較準確的預期。

我個人對上述三種觀點均不認同。我認為應當比照《物權法》第二十條的規定來確定「房屋所有權取得的時間」,即預售登記的日期,而不是房產證下發的日期。理由如下:

《物權法》第二十條 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

預告登記後,債權消滅或者自能夠進行不動產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未申請登記的,預告登記失效。

由上述規定可知,在經過商品房預售登記以後,法律就已經確認「將來實現物權」,歸屬於購買期房的買受人。根據婚姻法的相關規定,一方婚前取得的財產,不因結婚登記而改變為夫妻共同財產。為此,該「將來實現物權」,在結婚前已經因預售登記而在法律上確立了物權歸屬,那麼同樣不應當因為婚姻登記行為而改變。

因此,如果預售登記發生在結婚登記之前,則房產屬於個人財產;反之,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補充】光顧著自己思考了,忘了幫提問者解決實際問題了。我個人認為,你的房子屬於個人財產,你個人對房產有完整的所有權,可以自由處分。貸款債務也屬於你的個人債務,婚後財產用於償還你個人債務的,對方有權要求返還他所承擔的那一部分。

【建議】:如果已經起訴,那麼你可以按照我和你說的「預售登記理論」,參考相關法律條文,和法官好好**。在沒有法律明確規定的情況下,法律分析對法官的影響也是很大的。

我國的民事審判對法律的適用,取決於法官對法律條文的理解,如果當事人說的有道理,即便以前沒有判例,法官也能支援。何況,現在《物權法》實施剛剛一年,相關案例不多,沒有可參考的範本。

7樓:

1、「婚前用我的錢交的首付」和「以後也一直由我來還款」並不能決定該房產的所有權就當然是你全部所有。因為:

1)婚後,「以後也一直由我來還款」這裡的「款」雖然是你一個人支出,甚至也是從你「個人所得」中支出的,但是,只要結了婚,2個人的「個人所得」就是屬於法律規定的共有。

2)「婚後n年房屋產權證到手了」說明該房產是在婚姻期間取得所有權的,屬於夫妻共有。

2、因為你隊該房產不具有獨立完整的所有權,而是與你丈夫共有,嚴格來說,你沒有獨立處分權。

3、但是,你們是夫妻,夫妻雙方作為相互的法定代表人,你的行為對於善意第三人來說,可以視為是你們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也就是說:如果買房子的人,在買這個房產時,並不知道你丈夫不同意賣,而買下了,房產過戶到買房子的人了,你丈夫就再不能主張:

他對房子有所有權,而他不同意賣,來否定這次買賣。——所以,從這個角度說,想賣掉這個房子,不用你丈夫到場就可以賣掉,前提是買的人不知道你丈夫不同意賣。

4、這不是教你使壞,我希望你妥善解決你們夫妻間的事。畢竟,n年的夫妻不容易,雙方都應當珍惜。

8樓:

房子要以房產證的取得時間為準,這個房子應該屬於共同財產,當然你個人婚前部分應該返還你現金

9樓:

表面看是婚後財產,但是隻要你有證據證明那是你婚前的,那麼房子就是你個人財產了

10樓:匿名使用者

1,賣房不用你的丈夫到場,你自己可以辦理房產的**,

2,此房產為你的婚前財產,但是你的愛人在婚後共同還款,應該得到相應補償。

11樓:

1、你自己就可以賣掉

2、屬你個人財產。但對婚後你接著支付的房款應該算婚後共同財產,屬於你欠共同財產的債務,應償還並做為共同財產分割。

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12樓:華律網

一方bai婚前獨力買的房子是個人財du產,這一點是沒有疑問zhi

的。很多dao人詢問的是,婚前個人按揭版買房,婚後權共同還月供,房屋屬於共同財產嗎?婚前取得的財產歸個人所有,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一般情況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但對於婚前一方通過按揭購買,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房屋,不能機械地以取得房產證的時間來確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財產。因為買房屋的錢是一方婚前個人財產,並且已經向開發商支付了全部購房款,在婚前就取得了購房合同確認給購房者的全部債權,婚後獲得房產證只是財產權利的自然轉化。因此,只要房屋買賣行為發生在婚前,並且買賣合同已經實際履行,房屋登記在買房人個人名下,就應當以婚前個人財產處理。

因此,婚前購房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前出已資購買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產權的實質要件。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 一方的婚前財產;(二)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 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保險是夫妻共同財產嗎,保險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的,婚姻存續期間所購買的保險,保險費屬於共同財產。但保險區別於別的財產,不便分割,所以要分情況討論 一 財產險 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獲得的保險金 1 共同財產投保的,保險金為共同財產的。2 個人財產在婚前投保,保險金為個人財產。3 個人財產在婚後以共同財產投保,保險金為個人財產,但已...

房子過戶給父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房子過戶給父母,住房就屬於父母婚後取得共有財產,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工資 獎金 生產 經營的收益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十八條 有下...

這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房房屋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應該屬於婚前個人財產的範疇,因為在婚前該房屋已經在建造。婚姻法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 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 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應當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