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過戶給父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2022-06-04 05:15:12 字數 5450 閱讀 5308

1樓:奇農嘉嘉普

房子過戶給父母,住房就屬於父母婚後取得共有財產,《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工資、獎金;

生產、經營的收益;

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方的婚前財產;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2樓:

依你所說,你父親房子過戶給你的行為應當屬於贈與,依照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第(四)項,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所以如果明確是贈與你個人的,房子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我父母過戶給我的房子,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3樓:河傳楊穎

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實際也支付房款了,即使產權證上沒有雙方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擴充套件資料

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注意:

(一)新婚姻法頒佈實施後,原司法解釋《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中第6條已不再適用,即「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後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8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4年,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這一條規定了婚前個人財產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一種情況,但新婚姻法的精神卻是主張婚前個人財產就是夫或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不再計入夫妻共同財產。

(二)從財務角度說,夫妻共同債務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負數反映,應當計算時從夫妻共同財產中扣除,或者分項計算再作分割。

(三)特殊情況:如果夫妻曾經書面約定:哪些財產算作是夫妻共同財產,哪些財產算作是個人財產,分別歸誰所有。

那麼約定優先,對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以協議內容為準,不依法律來確定。這就是夫妻財產約定製優於法定財產製的內容。

4樓:哈哈親愛的

這要看具體情況,如果結婚後父母沒有特別宣告,那麼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除非父母遺囑中指定房子只給你,房子是你的。

根據《婚姻法》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5樓:法律快車專家

如在你婚後過戶,且未明示贈與你個人,則該房為你們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對方有權平分

婚後父母將房子過戶給自己的子女,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6樓:墨汁諾

1、如果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婚姻法》第十八條對應為夫妻一方的財產範圍作了規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3、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後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擴充套件資料:

《婚姻法》

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範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

即使婚姻關係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父母將房產過戶給已婚子女就成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嗎

7樓:

1、父母以贈與房產的形式,籤一份書面贈與合同,在贈與合同中明確是給孩子個人的,那麼就是個人財產。

《婚姻法》第十八條 【夫妻一方的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2、父母並未明確表示贈與誰,就是夫妻共有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擴充套件資料

案例:劉先生和妻子育有一子,夫妻倆多年前就因感情不和分居了。為了維持一個完整的家庭,兩人一直沒有辦理離婚手續。

眼看兒子漸漸大了,兩人終於把離婚提上了日程。因為長期沒有共同生活,兩人也不存在什麼共同存款,只有一套住房,在劉先生名下。這套房子是劉先生的父母為了孫子上學,過戶到兒子劉先生名下的。

「當時是以買賣的名義辦理的過戶手續,房子**象徵性地填了40萬,但是從來沒給過錢。現在我們離婚,女方就說這套房子是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夫妻共同財產,要求平分。」劉先生說,雖然房子不是重點學區房,但售價也在500萬左右,「她要是一分割,我要支付250萬左右給她,我手頭根本沒有這麼多錢,這樣房子肯定就保不住了。

」劉先生表示,「這套房產是父母贈與我一個人的,主要是為了給孩子上學,而且房本上根本沒有她的名字,那她到底能不能分割這套房產?」

對於劉先生的疑問,江蘇同大律師事務所李小亮律師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明確規定,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同時,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7條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李律師表示,劉先生父母以「買賣」的形式將房子過戶給兒子劉先生一個人的行為,視為「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不動產」,因此,這套房子屬於劉先生父母贈與劉先生一個人的個人財產,並非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女方離婚時無權要求對該房屋進行分割。

8樓:帥帥小仙女

父母給子女過戶房產,如何區分是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

9樓:

這要看你們過戶的手續而定。

如果走的買賣的過戶形式,那麼就屬於夫妻共同購買,就變成了共同財產;

如果是贈與,沒有強調是贈與給個人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贈與上明確指明是給個人的,那麼就屬於個人財產。

10樓:匿名使用者

做個公證,說明這個房產是贈與你的個人財產,就不用成為夫妻共同財產了

婚後,父母想把房子過戶給我,怎麼不算夫妻共同財產

11樓:勤勞的老克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贈與所得的房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父母贈與子女房產,在贈與合同中明確房產只歸夫或妻一方所有,那麼該房產就是夫妻一方的財產。

《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12樓:竹間花月

首先確定,要過戶給你的房子是你父母名下的;如你父母在世,要與你簽訂書面的贈與合同,在合同中要明確你為唯一受贈人,這樣就符合《婚姻法》第十八條「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然後可在房產登記部門辦理過戶登記。這樣這房子就是你的個人財產了。

另外,只要合同本身合法,無須公證也會產生法律效力。不過各地辦理的要求不一樣,也許有的地方要求公證。各二三線城市都有正規的公證處,相關公證費用應有當地物價部門核准的標準,請向當地公證處諮詢。

另,各地司法局是公證處的主管部門,如果不放心可向司法局諮詢正規的公證處有哪些。

保險是夫妻共同財產嗎,保險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的,婚姻存續期間所購買的保險,保險費屬於共同財產。但保險區別於別的財產,不便分割,所以要分情況討論 一 財產險 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獲得的保險金 1 共同財產投保的,保險金為共同財產的。2 個人財產在婚前投保,保險金為個人財產。3 個人財產在婚後以共同財產投保,保險金為個人財產,但已...

這樣的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

婚前買,寫兩個人的名字,想房產證寫2個人的名字,在定房 籤合同的時候就需要寫2個人的名字提前做好準備 不然就算結婚後再辦房產證也是一個人的名字,除非辦更名,那樣就相對麻煩了 婚後就是共同財產了,除非婚前進行財產公證,證明是個人婚前財產 貸款買房也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 有這樣一條規定就是 在結婚後5年以...

這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房房屋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應該屬於婚前個人財產的範疇,因為在婚前該房屋已經在建造。婚姻法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 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 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應當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