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車禍責任認定問題,關於交通事故的責任判定

2022-03-16 08:55:28 字數 5241 閱讀 7753

1樓:專業交通律師

首先無論如何不會出現刑事責任的問題,因為你們只是同等責任(這一點根據你們的敘述也值得商榷,應該申請複核),其他的這裡也不便於公開說,可以委託你們當地專業交通事故律師去全權**.

2樓:正氣長春

根據你的表述,如果交警部門已經認定雙方的責任為對等的,那麼依法你只須承擔一半的醫療費用,也就是說你方付50000元,對方也應該付50000元。交警隊的說法明顯不對。

但必定是一條生命,建議你先放置爭議,先搶救人重要。

3樓:匿名使用者

朋友好!如果像你所說,那麼交警隊這樣處理是錯誤的。因為被傷人一是違反高速公路管理,二是醉酒肇事,他應該承擔主要責任。

另外高速公路沒有進到管理職責也是責任一方。你應該要求交警隊認定事故責任。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真的像你說的那樣,建議你不能在受他們擺佈,先搞清楚法律法規是否應該這樣,如果真的應該這樣,咱也認了,倘若不應該這樣做,他也有責任,那咱一定要堅持,維護自己的權益。去跟他打官司。。支援你

5樓:載瑰瑋愈閒

不知你是否當時報案。如果時間不是很長,請及時報案,由交警機關做出認定,才是有效的責任認定。如果當時沒有報案,時間太長的話,責任無法確定的話。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

關於交通事故的責任判定 5

6樓:華律網

發生交通事故應該第一時間報警,這個是大家都知道的常識,那麼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多久可以出具就是大家非常關心的問題了,今天崔律師就給大家解答一下,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何時認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針對案情比較簡單的交通事故,公安機關需要在接到報警後進行現場的勘查,並在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這種程式稱為簡易程式;如果是比較複雜的、需要對現場、車速、或者屍體進行檢驗、鑑定的,需要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這種程式稱為普通程式。 需要強調的是,這裡的「5日」、「10日」指的都是工作日,即週末和法定節假日是不計算在內的。

所以,發生交通事故報警後,需要跟公安機關了解,本案適用簡易程式還是普通程式,弄清楚之後,就可以知道,交通事故責任大概在什麼時間認定了。

7樓:陸漫漫

農用三輪車是非機動車吧,駕駛證過期不影響定責。借用對向車道須要禮讓對向車道內的車輛。如果認為定責不合理,可以3日內要求責任複核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相關法規有哪些

8樓:華律網

發生交通事故應該第一時間報警,這個是大家都知道的常識,那麼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多久可以出具就是大家非常關心的問題了,今天崔律師就給大家解答一下,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何時認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針對案情比較簡單的交通事故,公安機關需要在接到報警後進行現場的勘查,並在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這種程式稱為簡易程式;如果是比較複雜的、需要對現場、車速、或者屍體進行檢驗、鑑定的,需要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這種程式稱為普通程式。需要強調的是,這裡的「5日」、「10日」指的都是工作日,即週末和法定節假日是不計算在內的。

所以,發生交通事故報警後,需要跟公安機關了解,本案適用簡易程式還是普通程式,弄清楚之後,就可以知道,交通事故責任大概在什麼時間認定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  《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三十九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生理、精神狀況、人體損傷、屍體、車輛及其行駛速度、痕跡、物品以及現場的道路狀況等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五日內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人員、具備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檢驗、鑑定應當在二十日內完成;需要延期的,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十日。

檢驗、鑑定週期超過時限的,須報經省級人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

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案件如何處理?

9樓:華律網

當發生交通事故,人們最關心無疑都是責任,因為責任的劃分關係到後期賠償的承擔比例,甚至一些刑事案件的量刑。大家所熟知的比較常見的責任劃分情況,主要有一方全責一方無責;一方主責一方次責;雙方同等責任這幾種。比較少見的就是責任無法劃分這種情況。

這種情況之所以會出現,主要是因為現場無監控錄影,通過技術手段和證人證言依然無法還原事故情況,所以交通對於責任的承擔無法確定,出現這種情況應該是怎麼呢?主要有兩個方法:第一就是跟對方協商,如果可以協商一致且不違反法律法規,可以按照協商內容簽訂和解協議,雙方按照協議履行。

第二就是通過訴訟的方式,由法院最終決定雙方承擔的責任比例問題。

10樓:要永遠疼我哦

近年來,在許多交通事故案件中由於事實不清或其他原因致使事故責任無法認定,公安交警部門很難確定雙方的責任。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50條,道路交通事故成因無法查清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載明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分別送達當事人。

在司法實踐中,一般情況下對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情形,任何一方均需收集相關證據證明對方存在過錯,起訴後由法官根據雙方對事實的陳述和提供的證據等綜合情況進行判斷,這是法官自由裁量權的體現。在這種情況下只能訴訟至法院由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雙方是否存在過錯及責任分配問題。如雙方都存在過錯,責任按過錯原則分擔;如均無過錯,再依據《民法通則》第4條公平原則的規定,由雙方承擔公平責任。

因機動車都投有交強險,如果損失數額較小,且理賠數額在保險理賠範圍內,受害人只要證明對方有過錯就能有保險公司賠償全部損失,不必證明侵權人責任大小。

但在有些交通事故侵權糾紛中,因種種原因難以分清雙方過錯,雙方當事人也無法舉證證明對方是否存在過錯,對這種案件如何進行處理呢?筆者認為,可以適用「優者危險負擔」原則,綜合分析車輛衝撞危險性的大小、危險迴避能力的程度等因素,判決在速度、硬度及重量的方面存在更大危險性的機動車一方承擔主要民事賠償責任。

所謂優者危險負擔原則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中,在加害人與受害人具有同等過失的情況下,考慮到雙方對道路交通法規注意義務的輕重,按機動車危險性大小以及危險迴避能力的優劣,分配交通事故的損害後果。

優者危險負擔原則,在我國現行法律和行政法規中並沒有這一概念,但在許多法律、法規中已經體現了優者危險負擔原則的要求。《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從事高空、高壓、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高速運輸工具等對周圍環境有高度危險的作業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如果能夠證明損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擔民事責任。

從立法本意來看,衡量是否屬於高速運輸工具應以是否對周圍環境有高度危險為標準,而機動車作為一種現代化的交通工具由於本身的質量、體積及動力等影響,即使以較慢的速度行駛也會對周圍造成影響,這已在人們日常生活的經驗和許多的案例中得到印證。因此,對高速運輸工具的理解應是強調工具本身而不應著眼於是否高速,仍應當考慮民法通則中第123條關於無過錯責任的規定,從而按照《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74條第2款規定,適用舉證責任倒置,由風險大的一方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風險。

同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根據學者的理解,就是「汽車比人優;車輛間則以增減速、控制力及最小徑迴轉能力等效能上較好的汽車為優,或就速度、硬度、重量、大小等對他人汽車危險性較多之汽車為優者;而由優者來負擔危險。」具體到機動車與行人,兩者在行使通行權方面的地位事實上是不平等的。

相對於機動車而言,行人明顯處於「弱者」地位。由於機動車比行人危險大,其注意義務就應當重,這樣在承擔民事責任時,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同等條件下承擔的責任就更重。因此,在機動車與行人之間發生的交通事故中,如果機動車一方無過錯而行人具有完全過錯,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依優者危險負擔原則不能免責,而只能主張減輕自己的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作為特別法,其實際上對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三條作了更進一步的明確規定,更進一步說明機動車應適用高速運輸工具,適用無過錯原則,從而適用民訴法和證據規則關於舉證責任倒置的規定。另外交通事故已過錯原則為基本歸責原則,在處理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間交通事故時,如果非機動車一方存在過錯,法律還規定了過錯相抵的原則進行處理。

判斷優者的原則有:機動車優於非機動車,車輛優於行人,健全的成年人優於幼、老及殘疾人。車輛則以減速、控制力等效能較好,或以速度、質量、硬度、大小等對他人危險性較多者為優者。

具體到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兩者在行使通行權方面的地位事實上是不平等的。相對於機動車而言,非機動車明顯處於「弱者」地位。由於機動車比非機動車危險大,其注意義務就應當重,這樣在承擔民事責任時,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同等條件下承擔的責任就更重。

實行優者危險負擔原則,是為了貫徹公平責任原則,合理分配責任負擔,調整受害人和加害人之間的關係,體現了現代法治尊重生命的基本價值理念和「抑強扶弱」的基本精神。優者危險負擔原則,通過確定「優者」地位並讓其承擔相對更大的責任,有一定的科學性,我國法院在審判實踐中,充分考慮該原則,是必要的,符合社會公眾的一般期待和合理預期。

需要注意的是,「優者危險負擔原則」,不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關於「對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按按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規定的突破。而是對該規定的細化和深化,是在過錯原則基礎下的利益平衡。

11樓:來自凌雲山得體的曹仁

機動車之間事故責任無法確定的情形。此種情況下,若依據《交通安全法》76條之規定,由有過錯的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也即按過錯責任原則劃分賠償比例,那麼將會無比例可循。但事實上,如果一方在法庭上有證據證明對方有過錯,或是對方承擔的過錯責任事實上要大於自己,那麼也很可能獲得法官對自己過錯更小的認可,從而獲得對自己更有利的判決。

否則,在責任無法認定的情況下,法院很可能會依照民法公平原則讓各方均分事故的賠償比例。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事故責任無法確定的情形。對於機動車與非機動、行人之間的交通事故,對機動車一方實行過錯責任推定原則。如果機動車方不能證明非機動車一方存在過錯,那麼機動車方將承擔全部責任;如果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方有過錯,那麼可以減輕機動車方的責任。

在非機動車方故意的情況下,機動車方不承擔責任。既然事故責任無法認定,那麼此種情況下,可推定機動車方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事故責任無法確定的情形。非機動車之間發生的交通事故,同樣適用《交通安全法》和《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在責任無法認定的情況下,可按照公平原則在各方當事人之間進行分配。

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作為一個證據在事故賠償中發揮重要作用。因此,如果當事人想減輕自己的事故責任或賠償責任,必須拿到對自己更有利的事故責任認定書或者在無法認定各法責任時,能提供更多對方存在更大過錯的證據。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你好!根據法律,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由交警部門負責,交警部門一般會在事故發生現場直接做責任認定。根據所述情況,對方既然無牌無照,則在認定責任的時候,對方一般應負全責。此復!你和他都有責任,你作為監護人,承擔監護不力的責任,摩托車主也有責任,他的責任佔多數。可把當時的時間,發生原因,事件經過。等,告訴管...

關於交通事故問題急,關於交通事故問題

1 不管事故責任認定結果是什麼,當場死了1 人,判您2年緩刑是鐵了的,不過經濟上有保險公司您也不用過於擔心。不過您運氣好,現在有一個新規 你去檢察院走走關係 可免於起訴,只要你花錢對方家屬肯簽字不讓你承擔刑事責任,就不用判緩刑了。2 您的駕照就不要想了,2年後從新考,你們那裡有直接考b您也可以參加,...

關於電瓶車和汽車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1 道路交通法 規定,汽車在經過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2 此類事故,汽車方如果沒有其它違章情況,汽車方要承擔約60 的責任,非機動車承擔約40 的責任。轉彎讓直行,轉彎車責任大。如果汽車有逆行 超速等情況,視情況承擔事故責任。機動車與電動車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怎麼認定的 一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