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不讓業主進車合法嗎,物業有權不讓業主的車子進小區麼?

2022-04-15 14:37:28 字數 5461 閱讀 8751

1樓:刑事律師申婷婷

小區物業不讓業主進車這種行為是不合法的。因為小區的停車位土地是屬於公共所有的,所以所有權的許可權也是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物業只是有管理的權利,對業主的車輛進行限制進入這種行為是沒有相關法律依據的,因此為不合理。

【法律分析】

首先此種行為侵害了業主的自由出入小區的權利。作為小區業主一員,對其購買的商品房享有物權,而車位其實只是屬於商品房的附屬物,本身業主已經擁有了商品房就應該是物權的所有人,對於該小區內的公共擁有的建築物是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的。因此,小區不讓業主開車進入小區的做法實際上是侵害了業主的權利。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內容可知,業主自身是可以設立業主大會的,並且選舉業主委員會。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應該由業主共同進行決定。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對業主具有一定的約束力。

如果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侵害了業主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業主可以去請求人民法院對其予以撤銷。只有一個業主或者業主人數比較少並且經過全體業主同意的,不成立業主大會的,都應該由業主共同履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職責。由此可知,對於小區內部共有和共同管理的事項,應該由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依據法律規定和共同議定的議事規則來共同進行決定,該決定對全體業主也是被具有約束力的。

如果有少部分業主認為業主大會的決定侵害了其合法權益的,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條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條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2樓:精神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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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您好,我這邊正在為您查詢,請稍等片刻,我這邊馬上回復您~第二百七十六條 【車位、車庫的首要用途】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如果您對我的回答滿意的話,麻煩給個贊哦~更多1條

小區不讓業主進車合法嗎

3樓:一蓮愛汽車

對業主停車收費,一般的小區要到物價局審報,物價局審批後,執行收費的是合理的。但業主說小區收費,收入應規業主所有,業主說的符合法律規定。物價局在審批時也有相應規定,原則是收費標準限定在維持運營成本知上,也就是說收費部份要先支付運營費用,如工資、裝置維護費用等。

利潤應歸全體業主所有,可以充入維修**帳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條【車位、車庫的歸屬】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條【車位、車庫的首要用途】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4樓:賈俊峰律師

小區物業不讓業主進車這種行為是不合法的。因為小區的停車位土地是屬於公共所有的,所以所有權的許可權也是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物業只是有管理的權利,對業主的車輛進行限制進入這種行為是沒有相關法律依據的,因此為不合理。

法律分析

首先此種行為侵害了業主的自由出入小區的權利。作為小區業主一員,對其購買的商品房享有物權,而車位其實只是屬於商品房的附屬物,本身業主已經擁有了商品房就應該是物權的所有人,對於該小區內的公共擁有的建築物是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的。因此,小區不讓業主開車進入小區的做法實際上是侵害了業主的權利。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內容可知,業主自身是可以設立業主大會的,並且選舉業主委員會。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應該由業主共同進行決定。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對業主具有一定的約束力。

如果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侵害了業主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業主可以去請求人民法院對其予以撤銷。只有一個業主或者業主人數比較少並且經過全體業主同意的,不成立業主大會的,都應該由業主共同履行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職責。由此可知,對於小區內部共有和共同管理的事項,應該由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依據法律規定和共同議定的議事規則來共同進行決定,該決定對全體業主也是被具有約束力的。

如果有少部分業主認為業主大會的決定侵害了其合法權益的,可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條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條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5樓:精神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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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您好,我這邊正在為您查詢,請稍等片刻,我這邊馬上回復您~第二百七十六條 【車位、車庫的首要用途】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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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樓:兩夜獨行

我認為小區不讓業主進車是違法的,根本不合法。很多小區的保安為了便於小區管理,強制性拒絕小區業主進車。這種做法是十分不合理的。

擁有甚至有的小區保安還要收取押金,這更是毫無根據不合法的。

7樓:毓鑲菱

這個需要看小區的規定了,其實小區不進車也很好,這樣大家在小區內走動和玩耍很安全。

8樓:端木我的

如果臨時進車也不行是違法的。一般小區賣車位,沒買車位的不讓進也正常

9樓:人脈黃頁

物業不讓業主把車開進小區是否合理,要依據具體的情形而定,如果小區已經沒有車位可停放車輛,物業有權不讓業主開進小區,如果有空餘車位(非業主個人購買的),車輛不讓進是不合理的

小區的停車位土地以所有權也是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物業只有管理的權利,對業主的車輛進行限制進入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因此是不合理的。

然後要知道這個停車位是在**,要是屬於公共區域的停車位,小區物業是沒有權利進行買賣或者出租的,除非是通過絕大部分的業主同意了,並且確定了規定該項收費的分配,部分作為小區維修**或者公共費用補充;部分作為物業公司的人力管理成本。

不過小區的公共道路還是歸全體業主所有,要是業主有停車需求,佔用了全體業主的權益就得繳納一定的費用,同時這個費用也並不是交給物業私有,而是用在整個小區的公共服務上。

物業管理企業有權利不讓業主的車輛進出小區嗎 25

10樓:知識青年

沒有權利。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五十條

業主、物業服務企業不得擅自佔用、挖掘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道路、場地,損害業主的共同利益。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同意;物業服務企業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業主委員會的同意。

業主、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臨時佔用、挖掘的道路、場地,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五十一條

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單位,應當依法承擔物業管理區域內相關管線和設施裝置維修、養護的責任。

前款規定的單位因維修、養護等需要,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及時恢復原狀。

11樓:華仔愛嗯哼

對於有車位的業主來說,他們會認為物業禁止那些沒有車位的業主車輛進出小區做法是對的!對於沒有車的業主來說這種做法是錯的。對於那些園區車位已滿,想買車位而買不到車位的業主,物業的這種做法是相當錯誤的!

希望有車位的業主體諒那些沒有車位的業主,和物業一同制定一些對所有業主都有利的車輛管理制度,別無他法

12樓:土豆地瓜被搶了

你的問題沒講清楚,所以我只是提一下應該注意的幾個細節:

1、車位的所有權

2、物業收的什麼費用,如果收停車費的話手續是否齊全3、正常的車位管理費是有必要交的,這是最基礎的費用

物業有權不讓業主的車子進小區麼?

13樓:張夕黎

是的,物業有這個權利。業主需要辦理出入證,繳納費用才可以進入。到**都是這個規矩。但是物業不是光收費就萬事大吉了,需要通過提供安保服務補償業主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情況很簡單,你是臨時停車,小區應該都有臨時停車位,按林停收費標準就是;

如果物業公司確實無奈就很簡單了,那就堵著門,報警吧,打房管局**投訴唄!

15樓:拓跋幼雙

當面打個**給老丈人家,叫保安放行,這小區只要經過業主大會的決議,不準任何外來車輛進入,就列入小區生活動約,如物業單方做出規定,這明顯不合法的。

業主車位不夠原本就不夠用,而且是要收費的,你可以門口出個提示「因業主車位有限,外來走訪車輛請小區外另覓車位,需要進入小區的外來車輛停放20分鐘起開始收費,收費按國家規定收費價及時間性收費,謝謝合作!」.如果特殊情況的請告之同意後再進入。

物業不讓業主車進小區,業主可以報警嗎

16樓:是皮皮拐啊

可以的。

物業公司依照雙方簽訂的合同約定,雖有權對小區進行封閉式服務管理,包括對機動車出入登記按序停放進行管理,但其無權對業主車輛出入小區進行限制,物業公司在物業服務管理過程中限制小區業主車輛出入小區的行為,既無法律依據,也無合同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妨害物權或者可能妨害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需要釋明的是作為物業服務合同關係的雙方當事人業主與物業公司,均應認識到物業管理的目的是為廣大業主營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環境,這是業主和物業公司雙方共同利益之所在。

小區沒車位不讓進,合法嗎

17樓:kitty小小貓

、小區沒買車位車不讓進是合法的嗎

小區沒買車位車不讓進是不合法的,即使從道德方面看也是不合理的,一個小區內不僅僅規劃了私人停車位,還規劃了一些公共停車位、消防車位等等,這些停車位都是處於公共設施的一種,包含在物業費中,故而屬於業主共同所有的,作為小區業主就有權利使用,沒買車位就不能進入小區是不正當行為。

二、購買車位要注意什麼

1、注意小區地理位置

在決定購買小區車位之前,對於小區地理位置也需要了解清楚,若小區處於城市中心附近的**地段的話,車位是適合購買的,還有升值空間,**也是比較方便的。

2、注意車位比

購買車位前,要了解下小區的車位比,也就是車位數量、住戶數量這兩者之間的比例,若是車位比接近1:1的話,車位的需求量就比較少了,自然就會空不少車位出來,車位租金相較就更便宜了,租車位比買車位更好。

3、注意車位的**

車位的**是是非常關鍵的,若是**不高的話,那直接購買比較省事。若是小區車位**昂貴的話,就不適合購買的,租賃車位更實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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