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勞動法的問題,求律師指點。我在酒店上班,酒店和我有簽訂勞動合同,開始上班

2022-06-22 13:20:03 字數 1140 閱讀 5452

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情況屬於勞動合同法第40條第三款的情形。按照法律規定,單位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你們或者直接多發一個月工資給你們,然後再支付你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當然,如果單位和你們協商,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就按照協商的結果執行。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2樓:舒小筍

你能說得更具體一些嗎,比如說合同訂了幾年,勞動合同是否約定了試用期,試用期是多久?

單位是否為你交了社會保險?工資標準是否達到了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知道了具體情況,才能知道是否可以獲得補償及獲得多少補償。

3樓:

公司交社會保險嗎?如果沒有,可以要求補交。如果公司違法解除勞動關係,雙倍補償金。

韓律師你好! 我是一個殘疾人。我是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十三年了,以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公司於2023年

4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你實際工作的年限計算經濟補償金即13年,如果你要申請勞動仲裁,你必須提供你工作13年的有關證據!

您好律師先生,我想諮詢關於勞動法的相關問題。1,本人在公司工作兩年。2,公司並未與本人簽訂勞動合同。

5樓:壹介布衣

單位滿一年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視為與職工之間建立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下單位不能隨意解除合同,未按規定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您有權要求單位支付2倍的經濟補償金,即4個月的工資。

請問律師,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後工作一段時間後,發現職業病,到2023年7月23日終止合同。我想辭職

6樓:太原薛桂榮律師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提前30日提出,如果發現職業病可以申請工傷認定!

關於勞動法方面的問題,關於勞動法的問題

1 勞動合同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 個體經濟組織 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 以下稱用人單位 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訂立 履行 變更 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說明民辦學校也是適用勞動合同法的。2 你與學校建立勞動關係,學校就應該為您辦理社會保險,從入職日就應該辦理。3 聘用協議書相當...

勞動法的法律問題,關於勞動法的法律問題

發生死傷事故,企業概不負責 這條規定是不合法的規定,法律是不支援的.1 請根據想關法律規定分析印刷廠與張某之間的法律關係是什麼關係?這種關係是否受勞動法的調整?答 印刷廠與張某之間的法律關係就是勞動僱用關係 2 請根據想關法律規定分析張某與印刷廠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其中的免責條款是否有效?為什麼...

急急急 關於勞動法裡的合同問題,關於新勞動法的問題 急急急!!!!

這裡基本參考的是 勞動合同法 勞動法 請看相關法律條文,對這個問題都有規定 勞動合同法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注意沒提要籤合同,新法明確意義用工了就是建立了勞動合同只是沒簽書面合同 現在來說馬某的工資,我說句題外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