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公司和我簽了一年合同,他們要解除合同,是不是違約,他們應該給我什麼待遇呢

2022-06-24 07:20:04 字數 1391 閱讀 6034

1樓:遠端法律諮詢

用人單位解除與你的勞動關係(或者說辭退、開除你)分以下三種情況,你自己對照下屬於哪種情況,應該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而沒有支付給你的,可以在1年內申請勞動仲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理由,也沒有支付任何經濟補償的,你沒有過錯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你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個月的本人工資,2n;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你解除勞動關係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個月本人工資,n;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並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你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係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你解除勞動關係。

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39、40、46、47、87條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

2樓:匿名使用者

你要看清楚合同細節,如果你籤的時候沒認真看,那就有點麻煩了

3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這種情況,1、要看一年的勞動合同是否已經到期了,如果到期了,那麼對方和你解除勞動合同沒有什麼不當之處,只要賠償你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就可以,因為根據《勞動法》的規定,補償金根據工作年限來計算,一年補償一個月的工資,不滿一年但超過6個月的以一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以6個月來計算。2、如果沒有到期而解除勞動合同,那麼就要看你的辭職報告了,如果你在辭職報告中寫明是對方讓你辭的,那麼可能以後的維權就會簡單一點,如果你沒有寫的話,維權可能會比較麻煩一些,這種情況,如果你們在勞動合同中喲偶簽訂違約金的,你可以要求對方承擔違約金,同時還可以讓對方給你賠償金、補償金、代通知金了,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4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期沒到解除是違約,最多補一個月工資

5樓:匿名使用者

按勞動法:如果公司提前一個月通知你,你將獲得一個月工資 補償;如果沒有,你將獲得兩個月工資的補償

6樓:匿名使用者

無故解除的話當然是違約,公司賠償違約金嘍!

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接觸的理由不合法,可以要求支付賠償金

8樓:匿名使用者

看是什麼時間、什麼原因解除勞動合同才能確定單位是否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建議**或當面諮詢律師。

9樓:

合同到期沒,沒到期從解除那天開始到合同期那天工資雙倍賠, 到期了好像賠一個月工資 你可以上網看看國家勞動法

當初不懂簽了3年合同,幹了一年公司氣氛不好辭職不幹了,合同上寫著交違約金,但是公司沒給我交保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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