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居間合同糾紛有什麼需要注意的

2022-09-24 14:00:12 字數 2327 閱讀 5231

1樓:華律網

(一)、如委託人需要保密要做出居間人的保密約定在簽訂居間合同時,若委託人要求居間人不得將其姓名或商號、名稱告知對方。則應在居間合同中體現出來。此時,居間人就負有對委託人資訊保密的義務。

居間人在交易雙方訂立合同之中或之後都應履行保密的義務。居間人對在為委託人完成居間活動中獲悉的委託人的商業祕密以及委託人提供的資訊、成交機會、後來合同的訂立情況等,應按照合同的約定保守祕密。居間人如違反該義務致使委託人受損害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二)、支付報酬的條件只有當居間人促使合同成立時,居間人才能要求委託人支付報酬。(三)、居間活動費用承擔的問題當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時,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來負責。但是,若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可以要求委託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但不得要求委託人支付報酬。

(四)、居間人損害委託人利益的或者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並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條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居間合同糾紛處理要注意哪些問題

居間合同糾紛(我是被告)--急 **在即!!

2樓:重慶龍博租車

居間合同:是指居間人向委

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回報答酬的合同。從你所講的情況看:中介公司要求支付佣金是可以的。

而且從證據方面也對你不利,你們沒有將4連單的「房地產買賣居間協議」全部收回。

另外你沒有說明買賣的另一方是否也成為被告,如果沒有你倒是可以追加要求買賣的另一方(當然還要找得到,並有有關佣金方面的約定)為第三方。但這隻能是你和買賣的另一方來分擔這筆佣金。

3樓:律k師

起訴的地來方:一般合同上都自有約定的,若沒約定一般是在簽約地。你先收集對你方有利的資料(例合同、收據等等),然後根據那些資料寫起訴狀,寫明因什麼事情要起訴,最後寫訴求。

然後拿這些資料到起訴所在地的法院立案,如果法院受理,就會有回執,並且會給對方傳票,通知什麼時候**。大概的程式就是這樣了。但一般自己對法律不是很懂的,還是找律師好一點。

你是在什麼地方的,若是廣州的,我可以介紹律師朋友給你。其他地方我就無能為力了。

你還有疑問,就再諮詢我把。

4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這個你是必須繳納當地。

5樓:匿名使用者

當時買你房子的人可以作為證人,你要在舉證期屆滿前10日申請

居間合同審查注意事項有哪些

6樓:y神級第六人

一、居間服務內容要明確

規範的居間合同會寫明中介會提供給購房者怎樣的居間服務,具體的服務內容有哪些等等,但是一些不法中介也會利用購房者對居間服務內容不瞭解的缺陷,而在合同中做手腳,比如少寫一些服務內容,或者服務內容不明確等,從而損害購房者的權益。為了避免出現這樣的的情況,購房者需要提前瞭解中介的居間服務內容大概有哪些,以免被矇騙。

二、中介的違約責任要明確

很多時候,居間合同只會對買賣雙方的違約責任進行約定,比如如果買賣雙方瞞著中介私下交易,便構成了違約,需要向中介方賠償損失等,但對於中介方的違約責任,常常是不約定或者約定不清,這就讓一些中介有了可以推脫責任的藉口。因此,購房者為了更好地保護自己的權益,應該要堅持在居間合同中明確約定中介方的違約責任。

三、中介費的支付要明確

居間合同中要明確中介費的數額以及支付方式,如果約定不清,那就很有可能產生糾紛。一般來說,購房者絕對不能採取一次性付完中介費的方式,因為這樣很可能出現中介拿了錢卻不認真提供服務的情況出現,所以小編建議,購房者較好與中介約定將中介費的支付與工作進度相結合,完成一部分的工作就支付一部分的中介費,這樣就可以保證交易的順利進行。

四、簽約日期條款要明確

明確簽約日期的意義在於,購房者可以在居間合同中與中介約定,"必須在簽約日期的多少日之後便籤訂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若超過該日期,中介須賠償購房者的損失"等等類似的條款,這樣就可以防止中介收了錢之後就不再為購房者提供後續服務的情況出現,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購房者的買房風險。

五、終止條款或解除條款要明確

房產交易的時間比較長,手續比較複雜,而在此過程中,購買者可能會由於一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無法進行交易,所以較好提前在合同中約定好解除條款,這樣就可以避免造成違約行為,也不需要賠付對方損失。

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1、檢視對方營業執照的營業範圍,是否超出其經營範圍;2、合同約定的雙方權利義務是否對等;3、合同爭議解決條款,是訴訟還是仲裁,只能選其一;4、合同落款簽字蓋章一定要清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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