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合同是什么意思?試用期不是是不籤合同的嗎?簽了話有什么意義呢

2022-11-01 00:55:16 字數 5416 閱讀 7664

1樓:正宗王大學

試用期應當包括在合同期限內,不允許簽訂只有試用期的合同,比如用人單位與你訂立一年的合同,可以約定開始的一個月為試用期,如果簽訂了只有試用期的合同,視為沒有試用期,試用期就是勞動合同期限,比如用人單位與你簽訂一個三個月試用期的合同,沒有規定合同期限,那麼,該合同就是三個月期限的勞動合同,沒有試用期。

有點繞,不知道你懂了沒有

2樓:簡簡單單

1、試用期用人單位也要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

2、《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3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我國勞動合同法對試用期的規定: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縱橫法律網-江蘇信利達律師事務所-徐廣鳴律師

4樓:不知道不明瞭

試用期合同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所以你籤合同的時候其實是簽定了試用期和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除非你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資格。所以這個勞動合同是對你的方方面面都有保障的。

5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有意義

試用期合同一般規定了時間、待遇、要求等等關鍵要素只有符合要求才能成為正式員工

試用期合同也是員工合法權利的保證

要不你有可能一直試用下去

6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應該簽訂合同,《勞動合同法》只允許在第一個月內不籤,第二個月就必須要簽了。

7樓:忻賀撥朋

試用期也是受勞動合同法保護的,也應該籤勞動合同

試用期不籤合同 有什麼賠償嗎?

8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限超過一個月的不籤合同的,應當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二倍工資。

試用期不籤合同,是否有賠償,要看試用期有多長。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規定,試用期超過一個月的,實際履行時間滿一個月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從滿一個月的次日起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直至補訂書面勞動合同之日止。

試用期內實際履行時間滿一個月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違反《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強制性規定,屬於《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十)款」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的情形,屬於《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六)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勞動者可以隨時據此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一)款和第四十七條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9樓:匿名使用者

1 如果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後一個月內沒和你簽訂勞動合同,是需要支付雙倍工資的。你進入公司後需要注意收集保留能證明你在那工作的證據。

2 現在的合同不符合勞動法規?這個你要搞清楚是勞動合同無效還是部分條款無效,如果是部分條款無效,其他條款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沒有賠償的,除非你能證明違法的條款對你造成了損害。

10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不籤合同的,用人單位要賠償勞動者兩倍工資。

所以,你公司應該在你工作1個月內就幫你籤合同。你現在工作2個多月還沒有簽訂合同,明顯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因此你可以向用人單位要求給付兩倍工資。用滿1個月的次日開始計算直到簽訂勞動合同之日。

你在試用期期間,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的要求,用人單位不可以用任何理由拒絕你的辭職和拒絕支付工資。

在試用期過後,如果你要提出辭職必須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向用人單位提出。而且一般情況不需要支付違約金,除非有法定違約金的條款。

試用期要不要籤合同?籤的話是什麼合同?與轉正後正式合同有什麼區別?有公司在試用期時候會給籤試用

11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1、部分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如短期勞動合同,即勞動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合同。

2、試用期不可以單獨設定的,《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如果用人單位只約定了試用期,沒有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的,則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視為勞動合同期限。

希望幫到您,滿意請採納,謝謝!

試用期簽訂合同有什麼作用?

12樓:華律網

對於勞動者而言,勞動合同的簽訂是證明存在勞動關係最有利的證據,也是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所以簽訂勞動合同對於維護勞動者本人的合法權益起到很大的作用。為避免和減少勞動糾紛,應要求用人單位及時和自己簽署書面的勞動合同,約定工資報酬、崗位、期限、工時制等主要條款,合同看清楚後再簽訂,否則一旦用人單位改變約定的條件並且將不利條件寫入勞動合同中以後,勞動者就處於不利地位了。

對於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將面臨「雙倍工資」的處罰,勞動者可以未簽訂勞動合同為由解除合同並要求雙倍工資。勞動合同簽訂的規範,有利於企業管理,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13樓:baby無知的螞蟻

員工在入職之後需要在一個月內和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是法律的規定,也是為了保障員工自身的利益。同時簽訂勞動合同也代表員工和單位的勞動關係建立。

員工如果沒有和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那麼就少了一份勞動關係的證明,在需要確定勞動關係存在時員工本人存在取證困難情況。如發生工傷事故之後需要申請工傷認定,就需要勞動關係的證明。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14樓:小米米

第二實際上,有些企業與勞動者簽訂試用期合同是為了考察勞動者,經考察合格企業才會與之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企業這種做法並不符合法律規定。因為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換句話說,試用期合同在法律上就是正式的勞動合同,如果只約定試用期,那麼該試用期就是勞動合同的期限,也就意味著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

1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合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款的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試用期三個月,不籤合同違法嗎?還有籤合同要籤幾年?

16樓:從頭再來好風彩

不合法,籤合同要籤幾年由雙方自主協商,法律沒有明確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擴充套件資料

沒簽勞動合同證明勞動關係資料介紹:

實踐中認定勞動關係一般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12號: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17樓:西政自由鳥

勞動仲裁解決此事!完全可以勝訴。隨時可以申請的

1、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最多11個月)等,支付加班工資

3、屬於勞動糾紛,應該儘快去提出勞動仲裁,你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可以隨時離職。單位沒有權利扣押任何工資

4、蒐集一些證據能夠證明你與這個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比如工作牌、工資卡、考勤記錄等任何一個。當然單位給你交的保險是最好的證據

法律依據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試用期辭職問題?試用期辭職流程

試用期內,提前3天可以提出解除合同。這是法定的。你的勞動合同約定也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對勞動者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新規定 需提前三天通知。依據勞動法,勞動者可以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隨時可以解除勞務關係。1 試用期辭職需要提前三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2 無論是因為什麼原因離職,建議一定要妥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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