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離婚該不該帶孩子?離婚女人該不該帶孩子

2022-12-22 16:00:06 字數 5185 閱讀 2947

1樓:情感解析華老師

親親,我覺著對於一個女人她在離婚以後,最好不要帶著孩子,因為如果帶著孩子的話,是非常不容易找到物件的,因為大部分的男人都不會找這樣的女人的,如果離婚以後帶著孩子,那麼肯定會對找物件有影響的,所以我認為離過婚的女人不該帶孩子的。

提問那一定要帶孩子就沒人要了嗎。

也並不一定說沒人要,這個肯定有個萬一的,絕大部分的男人都不會選擇帶孩子的女人的,剩下的都是一些找不到物件的男人,想必你也不會選擇這樣的男人的,所以離婚的話女人最好不要帶著孩子~

提問有個男的追求我,我也很愛他,你覺得我該不該放棄孩子,我捨不得孩子如果說有個男的現在追求你的話,你現在也非常的愛他,但是我覺得你首先先不要想著放棄孩子的問題,如果說你和這個男的商量了以後,他能夠同意接受你和你孩子的話,那麼你就可以不用放棄自己的孩子呀。這樣不就兩全其美了嗎?如果說和他商量以後,它是不能夠接受你的孩子的話,那麼你自己就要做取捨了,到底是要孩子還是要你這個愛你的人了?

2樓:聽風起啊

不應該。一是養一個孩子是一項不小的開支,而女人如果一個人帶著孩子,這在經濟方面是一個不小的壓力。二是如果女人帶著孩子求職找工作,這些方面都是劣勢,每天要想著照顧孩子,還要去忙工作,對於一個女人來說太辛苦。

**前幾天報道武漢一位的士司機單親媽媽,每天開著的士,帶著娃。然後上夜班的時候,就讓孩子在車上睡覺。說實話,看到這樣的新聞,心裡會很難過,既心疼這個孩子,也覺得這位媽媽不容易。

所以,如果女人一旦有孩子,重心都會傾向孩子,而單親媽媽又要賺錢養孩子,這就是一個很矛盾的事。 三是女人離婚還帶著孩子的,其實在社會上是很多人會有偏見的。比如一個離婚的帶著孩子的女人,要想再婚,可能別人會考慮你有孩子而產生顧慮。

因為帶個孩子過去就是負擔,家庭經濟上的壓力。?

3樓:小柒柒

離婚不帶孩子 讓男人們 也體會下 女人在家帶孩子的辛苦 和心酸。

離婚女人該不該帶孩子

4樓:可愛的

誰都知道帶孩子可能會影響以後組織家庭,可作為母親,誰能看著自己的孩子不管,一般勸別人時都知道的道理,到自己身上就無法實行,畢竟孩子是自己的親骨肉,只有自己最心疼,都說母愛是最偉大的,別做讓自己後悔的事,孩子是自己的,在找的老公可能也會帶著孩子,拋開自己的孩子不管,去養再婚老公的孩子,你覺得你心裡過的去嗎?

5樓:董老師**

回答您好,很高興解答您的問題,親~~說實話,主要從2個方面考慮,第一,也是最重要的,經濟方面,自己能不能撫養,未來孩子上大學,結婚生子,買房,自己能不能負擔。第二,生活,自己還想不想在結婚,因為在結婚帶孩子是不好找的。

主要從這2個方面去考慮。

但是離婚其實對於孩子的內心來說,是很難接受的,因為孩子肯定是希望在媽媽身邊,同時也有爸爸陪伴。所以離婚,可以說對於孩子是一個悲劇。

6樓:天然養護美膚館

一 離婚一個女人帶總會受親戚朋友背後議論 二 帶孩子反正約束了自己給自己帶來負擔 三 如果以後再找伴侶 同不同意帶孩子都一回事 更別說以後對這個孩子好 最後我覺得不要帶 反而一個人以後也好找伴侶 帶孩子找除非也是離婚的。

7樓:等風來丨

你要是想要回孩子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你可以去上訴,就他爸這種情況多半會判給你但是你以後再找人家會有點困難。

8樓:網友

該帶也不該帶,自己能力可以 就帶著 不行的話 不如不帶。

9樓:在明中都城坐過山車的九里香

帶,女人生孩子不容易。

10樓:匿名使用者

自己辛苦生的孩子為什麼不要。

女人離婚後,到底該不該要孩子?

11樓:荒野江湖

婚姻走到盡頭,最難處理的就是孩子的問題。總體來說,孩子由母親撫養是最好的,但回到現實,還是要結合你自身的實際情況來考慮。獨立撫養孩子,畢竟要耗費大量的時間、金錢和精力。

孩子是婚姻的結晶,離婚後女方應不應該要孩子的撫養權要根據實際情況來看,條件允許,撫養能力優越,可以爭取孩子的撫養權。條件不允許,可以協商共同撫養,也不能因為離了婚,孩子就該承受失去單親的過錯。

離婚,無論是什麼原因,雙方都有過錯,不能因為一方的過錯多而不讓接觸和會見孩子,除非父母不想見,逃避見孩子,我想這樣的情況非常少。

二,教育不夠,不利於培育人格。條件受限,一天到晚忙於生計,孩子的自己發展容易誤入歧途,早期的培養和矯正很重要。

三,孩子需要關愛,更需要良好的成長環境。上學期間孩子的攀比心理,心態不穩定,都是與自身環境有一定的關係,總會拿自己和別人比,也會被別人比較指指點點。

因此,孩子的成長需要父母共同的努力,沒有誰的責任比誰大,離婚了共同協商撫養也是可以的。不過,為了家庭的美滿,不要拿婚姻當兒戲,孩子沒錯,不要強加給孩子失去單親的痛苦。

說實話女人是很難和小孩割捨分開的,除非是這個女人沒有任何的經濟**,實在沒辦法獨自撫養小孩才會不去爭這個小孩的撫養權,但是我想大多數女人應該都會去爭小孩的撫養權,畢竟對於家庭和小孩,女人都付出了很多辛苦的。

12樓:殘忍的肉球

我覺得這個問題就要看自己的經濟實力,和自己內心的想法了,如果孩子大一點的話,還要徵求孩子的意見,要想清楚以後工作、戀愛、生活這些方面會不會因為帶了孩子,產生很多不便,對自己和孩子的生活產生影響。

有不少女人離婚之後沒有經濟**,或者條件差,那就要慎重的考慮一下,不能因為一時衝動給自己和孩子的生活造成很大壓力,畢竟養一個孩子是一項不小的開支,而女人如果一個人帶著孩子,這在經濟方面是一個不小的壓力。

雖然作為母親,更在意孩子,但是自己的生活狀態不好,帶著孩子會更加的不好,帶著孩子找工作,每天要想著照顧孩子,還要去忙工作,對於一個女人來說太辛苦。女人一旦有孩子,重心都會傾向孩子,而單身媽媽又要賺錢又要養孩子,這就是一個很矛盾的事。

而且離婚並意味著就反目成仇,如果沒有要孩子,也依舊可以像以前一樣去愛你的孩子。因為他也會成長的,他總有一天會理解你為什麼和爸爸離婚的,什麼原因離婚之後沒有帶走他。

還有一些女人離婚之後不帶孩子的原因是,以後還要再婚,而在社會上是很多人都對帶孩子再婚的女人有偏見,別人會考慮你有孩子而產生顧慮。因為帶個孩子過去就是負擔,家庭經濟上的壓力。

當然要是女人經濟條件好,這些問題都能夠解決了,如果雙方經濟條件差不多,男方也愛孩子,我認為不妨把孩子交給男方撫養,跟著父親成長起來的孩子,相對更陽光。女方可以定期去探望,讓孩子覺得,即使父母離婚了,但還是愛他的。

離婚之後要不要孩子,還要考慮另外一個因素,那就是遇到的男人太渣,沒有責任和擔當,如果非要離婚不可,一定要帶上你的孩子,因為讓孩子和這樣的父親在一起,那孩子的未來就岌岌可危了!

13樓:情感導師安若

回答親,首先要看一下個人的經歷狀態。不是說感情不重要,只是沒有物質條件的感情,會讓彼此都過得很艱辛。有條件,才能讓孩子有好的生活教育條件。

經濟狀態。提問目前想離婚,男的沒有用,想離,目前都是靠我自己,但我也是普通打工族。

提問其實我也知道我應該怎麼選擇,帶著孩子肯定很累,目前孩子在這裡有學位房,跟著我讀書也是問題,女孩子。

但男方年紀很大我14歲,我才33,他又失業在家,找工作很難了。

提問孩子肯定跟我好,我上班回來都是我帶她,平時補課費都是我一個人出。

但我離婚後只能換地方生活,一切從來,我工作,孩子上學問題都是大問題,我要回我家裡跟我家裡人才能帶得了孩子,才幼兒園,如果我又工作又要帶娃,肯定要孃家人幫忙,我也不想呆在現在這個地方,離了就離開這地方,這個地方本身很我就沒有關係。

回答但是單親扶養肯定很辛苦的,男人不單單隻有掙錢養家,他還可以幫忙照顧孩子家庭,洗衣做飯做家務。看看另一半有沒有理想的付出吧。

畢竟是有孩子的,婚姻走到如今也不不容易,如果男人不理想,可以把他當同事對待,只要他沒有原則性的問題,或者有行為直接傷害你,可以共同照顧孩子,對孩子好,還可以在考慮考慮的。

14樓:江淮一楠

1、離婚之後不要孩子,有的可能不是出於本意,走法律程式情況下,最終要看法院的判定,這種情況自然就不能跟孩子在一起。

2、女人離婚後,再婚孩子就會成為牽絆。繼父也會給孩子造成心理影響甚至是心理陰影。當然,男人如果再婚,也同樣會面臨同樣問題。但畢竟男人,在一個家裡有著主導地位。

3、經濟原因。大多的家庭都女人的經濟實力是不如男人的,為了給孩子一個更好的環境,讓孩子更好的成長,放棄孩子撫養權。

4、孩子會成為和前夫的紐帶,為了斷絕關係,大部分女生放棄了孩子撫養權。

15樓:南皎月

自己決定,子女撫養問題有明確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的通知》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週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3、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離婚女人該不該要孩子 女人離婚該不該要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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