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前請同事們散夥飯,要不要叫上領導一起?

2023-02-11 16:25:05 字數 730 閱讀 2190

1樓:筱離

個人認為如果關係處得比較好,肯定是要叫上領導的,但如果關係處的並不是特別好,就不用叫上他了。反正都是散夥飯。

2樓:職場百事露露

還是不要了,因為領導比較特殊,如果他也在。你也會對他有一定影響,對你對大家也不是什麼好事。

3樓:小李美死了

應該叫上領導一起,因為已經要離職了,就沒有那麼多顧忌的了,可以叫上領導一起吃個飯。

4樓:魚與魚塘

我覺得不要。因為和領導在一起會讓大家很不自在,顯得很拘謹。

5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還是要看你自己和這個領導之前私下相處的情況吧,如果這個領導平時對你多有照顧,私下又是很謙和的人,那散夥飯叫上領導也是可以的。

6樓:豆豆的飼養員

不應該,因為在你離職的時候是很容易和領導的關係搞崩的,這個時候不適合去邀請他。

7樓:樂清

我覺得可以叫上領導,畢竟領導也對你有過指導之恩。

8樓:情感諮詢師

要是換做我,我應該是不會叫上領導了,畢竟在我眼裡,我覺得領導還是有點地位的,作為我的領導,那麼他一定不是和我平起平坐的,也不會有那麼多時間和我們吃飯。

9樓:碎嘴子邢

離職走之前,需要請領導和同事,一起吃個散夥飯嗎?

離職前違約金問題,離職前違約金問題

看來你的偽約金是要給了 你合同已經簽定的 要是在你試用期內 你要此致的話 是一分不能扣的但是你試用期已經過了 合同已經生效了 沒辦法 給人家打工 如果籤合同的時候 應該你多看一會可以和對方協商把期限改為一年 這樣對誰都好 合同本身就是要雙方同意才能生效的 但是如果你交的是6000元押金就不行了 應該...

員工離職前造成企業損失,企業如何追討

一 員工離職前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需要賠償。一 法律依據 1 原勞動部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規定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2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 第十五條規定 因勞動者過錯造成用人單位直接經濟...

勞動者在離職前工作所得報酬,離職後可以取麼?有相關法律麼

您好,離職後可以取得。勞動法 第三十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以及第八十五條規定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 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