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離職前檢查出職業病怎麼辦?

2023-07-07 08:40:03 字數 2878 閱讀 3902

1樓:山水阿銳

您好,首先應當申請職業病鑑定,其次可以在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申請工傷認定。

根據《職業病診斷與鑑定管理辦法》規定:

第三十六條 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機構作出的職業病診斷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職業病診斷證明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職業病診斷機構所在地設區的市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鑑定。

設區的市級職業病診斷鑑定委員會負責職業病診斷爭議的首次鑑定。

當事人對設區的市級職業病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鑑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原鑑定組織所在地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申請再鑑定。

職業病鑑定實行兩級鑑定制,省級職業病鑑定結論為最終鑑定。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八條規定:

曾經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當時沒有發現罹患職業病、離開工作崗位後被診斷或鑑定為職業病的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自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一)辦理退休手續後,未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退休人員;

二)勞動或聘用合同期滿後或者本人提出而解除勞動或聘用合同後,未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人員。

經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前款第(一)項人員符合領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條件的,按就高原則以本人退休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或者確診職業病前12個月的月平均養老金為基數計發。前款第(二)項人員被鑑定為一級至十級傷殘、按《條例》規定應以本人工資作為基數享受相關待遇的,按本人終止或者解除勞動、聘用合同前12 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計發。

根據《職業病診斷與鑑定管理辦法》規定:

第二十一條 職業病診斷需要以下資料:

一)勞動者職業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包括在崗時間、工種、崗位、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名稱等);

二)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結果;

三)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四)職業性放射性疾病診斷還需要個人劑量監測檔案等資料;

五)與診斷有關的其他資料。

2樓:憑巨集朗

在公司離職前檢查職業病可以讓單位賠償損失,這是公司有規定的。

3樓:頹廢信念

那就不能離職啊,你的是什麼病啊,可以找公司賠償的。

離職後查出職業病可以找原公司嗎

4樓:王彪

法律分析:按實際情況及相關的法律規定,辭職之後發現職業病能找原公司要求賠償的。申請原公司、原單位賠償,與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沒有關係,但複查的機構資質一般應當高於原鑑定單位的資質。

如果想得到補償,必須到有資質的職業病診斷機構去申請職業病診斷,如果診斷為職業病的可以進行傷殘鑑定,得到賠償。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稽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鑑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

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職業病是離職多久內檢查有效

5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職工患職業病可享受工傷待遇,需暫停工作接受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職業病員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享受傷殘待遇。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八級傷殘屬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合同未滿期,或自己不主動辭職,都可同單位協商繼續原工作或換力所能及的新工作。

八級傷殘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辭職後檢查出職業病單位還能賠償嗎?

6樓:暱稱為土

正常情況下可以。

首先,如果你原單位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按法規需要給你做上崗前體檢,在崗期間體檢,以及離崗體檢,正常情況下,如果是在原單位罹患的職業病,離崗體檢應該會檢查出。

目前如果辭職後查出職業病,那很有可能原單位沒做離崗體檢,如果單位沒履行義務,並沒辦法證明職業病跟企業無關,可以追溯其責任。

如果通知員工並安排體檢,但是你沒有去,另當別論。

勞動者在離職前工作所得報酬,離職後可以取麼?有相關法律麼

您好,離職後可以取得。勞動法 第三十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以及第八十五條規定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 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

離職與入職時間重合,新公司說拿到離職證明後再給我offer,但是我已經開始在新公司上班了

自己協商,原來公司的這一個月是有 合同法 依據的,一個月前提交申請,但是如果是實習期就不需要了。也就是說,這一個月,你應該還在原公司上班。在上一家公司已經離職兩個月了,現在下家已接到新公司offer,但是我說目前還在職?既然說在職了,就不需要馬上提供離職證明吧。可以和新公司說,辦理入職手續時,會提供...

我的入職體檢查出谷丙轉氨酶偏高會不會影響入職

谷丙轉氨酶 存在於bai肝du,心,骨骼肌和腎等臟器的細胞內zhidao,各臟器所含的谷丙內轉氨酶的量,以肝細胞內最多容.故每當肝細胞受損,如肝細胞變性,壞死時,肝細胞內的谷丙轉氨酶就釋放到血液中,使血清谷丙轉氨酶升高最常見的原因.意見建議 如果丙草轉氨酶暫時偏高一些,乙肝兩對半正常.可以不必緊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