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母數學題,數學題2題

2023-03-23 13:20:05 字數 5956 閱讀 4459

1樓:匿名使用者

這純屬以問題誘導解題者,問題本身就是不合邏輯的,怎麼給出一個合適的答案。先看問題第一句話,「三人負的90元加起來是270元,」意指三人最終真正拿出來的錢的總數,而問題後面,再加上20元,想湊夠那300元,這是把不同的情況混淆了。在服務員返還給他們各自10元之後,300元,這個最初的總數已經不存在了。

過程應該是這樣的:三人起先拿出來了300元,給了賓館,對於每個人來說失去了100元(r:-100),對於賓館來說,得到了300元(b:

+300),然後賓館再返還50元(b:-50),服務員拿了20元(f:+20),給每人10元(r:

對於每個顧客來說(r:-100+10=-90);

對於賓館來說(b:+300-50=+250);

對於服務員來說(f:+20);

顧客是「-」賓館,服務員是「+」最後:-90×3+250+20=0.

2樓:網友

這樣提問陰在轉移概念。每人付90元,共270元。賓館得250,剩下的20元被服務員拿走了。

3樓:

這道題其實畫出圖來看很簡單啊。而且270+20根本就沒有任何意義的。

你試著將整個交易分為兩個方面,付錢與收錢。這個過程中,付錢的是3人,每人付了100-10=90塊。收錢的包括300-50=250塊和服務員的20塊。

4樓:網友

呵呵 這個生活小現象確實蠻奇特的,但若用逆向思維想一想,其實還是理的清。

若房價最初為250 則一人出 此時房價漲為300 服務員良心發現出20 然後一人再出10 就哦了。

也就是說 三位房客實際出了 而並非90¥ 他們每人出的被服務員揩了油。。。相當狡猾呀~ ~

5樓:匿名使用者

忽悠,接著忽悠,沒跑了,其實誰也沒得到那10元,賓館和服務員加起來一共得到270,顧客他們自己三人一共得到30,正好300,三個人付出共270,要加也是加退回的30,服務員得到的20元是三人付出的270元裡的錢。而不是退回的錢。

6樓:匿名使用者

服務員的錢是坑顧客的,加20沒有實際意義,這20是270-250=20

數學題2題 10

7樓:匿名使用者

求函式y=∣2x-3∣+∣x+2∣的最小值解:當x≦-2時有y=-(2x-3)-(x+2)=-3x+1,在(-∞2]內單調減,x=-2時獲得最小值7;當-2≦x≦3/2時有y=-(2x-3)+(x+2)=-x+5,在[-2,3/2]內單調減,x=3/2時獲最小值7/2;當x≧3/2時有y=(2x-3)+(x+2)=3x-1, 在[3/2,+∞內單調增,x=3/2時獲最小值7/2; ∴ymin=7/2;

一個數學推理題

詭異的數學題

8樓:匿名使用者

計算錯誤!

3*9=27元,是付出的,不可與收入的2元做對比。

應該是:付出:原來30元返還後變成3*9=27元;

收入:老闆收入25元,服務生收入2元,剛剛好。

所以「3 x 9 = 27元 + 服務生藏起的2元=29元」應該改成「3 x 9 = 27元 - 服務生藏起的2元=25元」

按會計原則(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原則,本題演算法錯。借方金額怎可以與貸方金額混算呢?

按業務流程分錄如下:

貸方: 借方:

三人出10*3=30元 老闆收入30元。

貸方: 借方:

老闆返還5元 三人收入3元。

服務生收入2元。

貸方金額合計:35元。

借方金額合計:35元。

這才是相等的。

再看每人資產:

老闆發生借方金額30,減去貸方金額5,結果等於25。也就是老闆最終收入25元。 (借方金額)

服務員只發生借方金額2元。也就是服務員最終收入2元。 (借方金額)

三人發生貸方金額30,加上借方金額3,結果等於27。也就是三人最終支出27元。 (貸方金額)

應該是:貸方金額27元 = 借方金額25+借方金額2

題目卻發生 貸方金額27+借方金額2=29,29是神馬東西??

9樓:晉頡

誤導題3人出了27元 + 服務生藏起的2元這個完全沒有任何關聯 加起來代表什麼?

等於29 跟總錢數30也沒有任何關聯。

這個題目簡化就是3個人出了27元住宿 其中2元給服務生 25元給老闆 over

10樓:記書建邱

每人退回1元之後,每人花了9元,三個人也就是付出了3x9=27元,服務生拿了2元,老闆拿了25元,27=2+25,計算結果沒有錯誤。上面的計算式誤導人的。服務生拿的2元也是屬於27元裡的,所以27+2=29這樣子計算本身就是錯誤。

11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這麼算的,概念搞混了,應該是25+3+2,把錢當一個整體,最後是老闆那裡25元,服務生2元,三人每人還有1元,這個只可意會,要文字講訴明白還是有一定難度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3個投宿人來說:

賓館實收費用=3 x 9 = 27元=30(3人給的錢)-3(服務生退還給3人的錢)=25(老闆收的錢)+2(服務生藏起來的錢)

13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3 x 9 = 27元 -服務生藏起的2元=25元(付的房費)

14樓:匿名使用者

「3 x 9 = 27元 + 服務生藏起的2元=29元」,這裡把服務生的2元用了兩次了,27元裡已經包含了這2元。

15樓:海林喻

這題不詭異,如果你是按照題中的思路走的話,請你搞清楚給出的和退回的正負問題,問題就能解決。

16樓:網友

很簡單的哈!最後每人出9元,共出27元,這裡面的2元讓服務員拿走了,房間費用正好是25,沒錯吧?因此不可以是27+2,而是27-2,題目誤導你呢。

17樓:匿名使用者

房費25元。

服務員2元。

三人手裡共3元。

這個故事的關鍵在於每個人實際花了27元。

但是房費25元 那2元在服務生那裡。

18樓:

每個人只出了9元,總共支出是27元,老闆25元,服務生2元。

詭異數學題

19樓:yd_淹死的魚

開始是1斤1元,若分成兩部分賣(每部分50斤),則為50×1+50×1=100元。

分割後則為元,總體來說,是因為**變低才少賣了50元。

20樓:匿名使用者

蔥白應為100斤,蔥葉也應為100斤(因為是100斤蔥!)

21樓:我愛廖曉珊

本來100斤時,單價:1元每斤。

分成蔥白蔥葉後單價卻掉價了,能不虧嗎?

22樓:

幹嘛要蔥白買7角呢?它也是蔥不管是蔥白還是蔥綠都該買1元的。

【考考你】小學一年級數學題難倒了上萬研究生:小明向爸爸借了500,向媽媽借了500,買了雙鞋用了9

23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小明向爸媽各借了500元,買鞋子就用了970元(相當於花了爸爸的485元,媽媽的485元),他自己沒有付過自己的錢(是從爸媽那借來的),剩下30元(都是爸媽的各15元),現在小明還爸爸10元,還媽媽10元,自己還剩下10元。那麼還是欠爸媽500+500-20-10=970元(自己還剩下的10元也是欠爸媽的)。

這種偷換概念的題很常見。

24樓:刺蝟堆裡的小豬

噗,我剩下30,我一人還1塊,一人欠499,998+28好像還超了1000誒!這裡面有兩塊體系,第一個:收入丶支出丶利潤,第二個:

借入丶歸還丶剩餘未還。很明顯這個題將第一個體系中的利潤和第二個體系中的剩餘未還搞混了。這個問題和當初的,金錢如糞土,時間等於金錢,時間如糞土有異曲同工之妙。

我們大多數人都是因為一個思維定式,也是數學的一個思維定式,若a=b,a又=c,則b等於c。但是大家忽略了數學的嚴謹性,這一切都是有前提的,比如a∥b,a∥c,則b也平行c,這個前提是在同一個平面內三條線互不重合。針對這道題,為什麼會產生問題,就是因為忽略了前提,小明忽略了前提是什麼,或者說混淆了兩個體系的兩個方面。

最後用簡單的話做出這道題:由於剩餘本金和剩餘還款不是同一體系,所以小明所說的問題純屬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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