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資金罪量刑標準

2023-06-10 21:35:05 字數 1690 閱讀 7601

1樓:元形態傳媒****

(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準刑參照點挪用資金超過3個月未還或進行營利活動,數額在3萬元以上不滿5萬元的,為拘役刑;數額為5萬元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犯罪數額1萬元,刑期增加一個月。挪用資金進行非法活動,數額在萬元以上不滿2萬元的,為拘役刑;數額為2萬元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犯罪數額35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挪用資金30萬元或挪用資金3萬元未退還的,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資金數額8500元或未退還數額每增加45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挪用資金10萬元進行非法活動的或挪用資金萬元進行非法活動且未退還的,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資金數額5000元或未退還數額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三)緩刑適用限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緩刑:1、挪用資金數額40萬元以上或挪用資金進行非法活動數額15萬元以上的;2、未全部退贓的;3、共同犯罪的主犯,且犯罪情節嚴重的;4、在本市影響較大,社會反應強烈的。二、挪用資金罪的立案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一)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1萬元至3萬元以上,超過3個月未還的;(二)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1萬元至3萬元以上,進行營利活動的;(三)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5000元至2萬元以上,進行非法活動的。應注意的是,**公司、**登記結算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未經客戶的委託,買賣、挪用、出借客戶賬戶上的**或者將客戶的**用於質押的,或者挪用客戶賬戶上的資金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並責令關閉或者吊銷責任人員的從業資格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樓:點行律師**

法律分析:挪用資金罪量刑標準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有第一款行為,在提起公訴前將挪用的資金退還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3樓:姜超

對挪用資金罪的量刑處罰是,如果挪用的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挪用的數額巨大的,則對行為人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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