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辭不掉怎麼辦?辭工辭不掉怎麼辦?

2023-09-15 20:09:08 字數 3706 閱讀 1593

1樓:太失亓

1、辭職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單位都不能拒絕,當然,如果沒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單位也會找你的麻煩,得不到補償金不說,還會要你交違約金,不給你辦離職手續,對你今後的就業會有麻煩。 2、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來提出,這不但合法合規,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單位批准可以立馬走人,他找不著你的叉,一般單位在這些問題上都會出錯的。 3、所以你的辭職通知可以這樣寫:

茲有某某部門某某,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自 xx 年 xx 月至 xx 年 xx 月,因用人單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比如不簽勞動合同、不按國家規定安排勞動時間、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加班不給加班工資、收取押金、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等都是合法的辭職理由。列舉任意一條或兩條都行。)按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現提出辭職。

並請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特此通知 4、當然也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前30天(試用期3天)通知用人單位,不需要任何理由,也不需要批準,到時即可要求單位辦理離職手續走人。 5、通知書可以這樣寫:

茲有某某部門某某,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自 xx 年 xx 月至 xx 年 xx 月,由於本人的原因,現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辭職,將於 30 天( 3 天)後離開單位,請單位做好接替工作,我會在規定時間內做好工作移交,請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特此通知。

2樓:公尺淑

1、你和主管的溝通有問題 沒有讓他理解你的真實意圖 你辭職的原因 2、公司暫時找不到頂替你的人 3故意不讓你辭職 後兩種你只要按照正常的辭職流程走 提前乙個月用書面的辭職報告 告之 乙個月後如果壓著你的工資不結算 那就去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申訴。

3樓:謙卑又順暢的小菠蘿蜜

辭職是有程式的,一般是提前乙個月提交書面的辭職信;上級主管批復;完成工作交接;辦理辭職手續。如果是單位比較大的話,有員工辭職,需要相關部門做出決策呢。假如怠工辭職的話,可能會讓你自己的利益受損,不能按照正常程式辦理。

還有,我想補充一句,不要再衝動的時候做覺得,慎重考慮下。

辭工辭不掉怎麼辦?

4樓:

摘要。親您好 勞動者辭職不了可以按照正規的流程辦理離職的手續的手續,如果說用人單位不予批准的情況之下,也是可以即時走人的。勞動者辭職不需要單位批准,但須程式合法。

現實中,勞動者辭職單位以各種藉口不受理、不批準,勞動者憤而離職,最後單位卻以勞動者未依法離職造成單位損失為由不支付最後的工資等,導致勞動者有苦難言。

辭工辭不掉怎麼辦?

親您好 勞動者辭職不了可以按照正規的流程辦理離職的手續的手續,如果說用人單位不予批准的情況之下,也是可以即時走人的。勞動者辭職不需要單位批准,但須程式合法。現實中,勞動者辭職單位以各種藉口不受理、不批準,勞動者憤而離職,最後單位卻以勞動者未依法離職造成單位損失為由不支付最後的工資等,導致勞動者有苦難言。

首先明確一點,勞動者辭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也就是說我國法律賦予了勞動者無限辭職權。無論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主動辭職還是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過錯而辭職,勞動者辭職都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

其次,辭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不等於說辭職沒有任何限制,勞動者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提前30天主動辭職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不用書面形式。

辭職辭不了

5樓:

摘要。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親,可以以書面形式提前30天辭職哦,即使單位不批準,30天時間到了也是可以自動離職的呢。

您好,很高興為盯旁您解答,親,可以以書面形式提前30天辭職哦,即使單位不批準,30天時間到了也是可以自動離職跡則寬的呢姿亮。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困櫻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消尺悄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拿渣除勞動合同。

所以親不必擔心沒有辦法辭職哦,只要您按照程式提交辭職報告就可以了呢。

6樓:一般化腔煽

在試用期內,員工提前3天提出離職就可以,若過了試用期,員工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就行了。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得以特別約定排除或限制勞動者的解除權。如果你覺得不合理可以當地勞動保障局申請。

勞動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7樓:裂風

大部分都是提前乙個月打辭職報告,不批,可以到勞動局反應,很有的。

8樓:摯愛小慧

一般都是提前乙個月提交辭職信 不批的話,很簡單 你不用去告 直接和他們說你不批我就去勞動局 一般這樣說公司就都會考慮給你批單走人了。 還不批 你就直接報警 打110 不花錢的!打**質詢一下 他們也會耐心的去告訴你該怎麼辦。

9樓:函巨集肖清舒

你提交了辭職申請書後,無論他是籤還是不簽字,你乙個月後就去找他,因為勞動法規定:辭職申請在提交後,公司方必須在乙個月之內給予放行!假如他還是不放行,你就要去勞動部門去投訴了!

10樓:網友

樓上的那樣太鹵莽了,真的,現在的人嗎,你先來點軟的,如果真的不行在用法律解決,在說時間也太長了,對你也沒什麼好出的,他會抽菸嗎,會的話就給他買條煙,他也是給別人打工的吧,凡事情靈活運用,吃吃飯了,你明白嗎,住你成功。

11樓:蘇幹孟暢然

找出原因。為什麼辭不到,是因為老闆招不到人?還是因為老闆捨不得你走?

前者直接提交辭職信,時間一過薪水一拿就走人。後者,你須考慮。既然老闆重用你,是否考慮提公升你的價值。。。

薪水待遇方面等。。。萬事好商量,有時候也得給自己留條後路,方便日後好見面。。

12樓:風暴

怎麼會辭職辭不掉了。回家結婚你就要呆在家裡呀。找藉口等。

13樓:全球淵

竹子答案:你要辭職,公司不願意,這在目前很是正常的,一是說明你做的不錯,二是老闆找員工目前很難。如果你提出到法院告他們,目前我國僅僅是法制初級階段,很多法律執行起來有困難。

去勞動局仲裁不是不可以,一是要時間,二是要代價。你要算算划得來嗎?你找主管單位也一樣,因為這樣的事太多。

管不過來。很多人的處理方法就是,一邊辭職,一邊找單位。一旦有了新的不錯的單位想走就走,說走就走。

沒有顧忌,你不讓走我也要走,最多就是一些損失,我已經不在乎啦!那就是一張辭職信往桌子一放,批不批都要走。這就是最最快的。

這就瀟灑啦!

想辭職辭不掉怎麼辦

14樓:網友

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告知你想與其解除勞動關係,並在1個月後生效,如果其繼續不理睬,你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除勞動關係。沒有辭不了的職。

辭工辭不到,要怎麼辦,煩死了,辭職辭不掉,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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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讓員工辭職怎麼辦,公司有權不讓員工辭職嗎?這樣做犯法嗎?該怎麼辦?

可以提前一個月遞交辭職報告,到期後可自行離開,如用人單位拒不付工資可申請勞動仲裁。用人單位以暴力 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 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情形下,勞動者自動離職的行為屬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解除勞動關係,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

女友忘不掉前任男友怎麼辦,女友忘不掉前男友怎麼辦!

我是女的 我知道 我也有這種感受 你越逼得緊反而女生越討厭你只有不緊不鬆的狀態,叫她慢慢忘掉他 不要給她留有自己瞎想的時間,保持她每天過的都很充實,這樣就沒有時間再去想以前的那個他 如果她想也不要反感,只能對她好,叫她明白再去想以前的那個他是沒用的,就算你們分手,她不能和以前的和好,慢慢女生會記起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