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沒簽合同怎麼證明勞動關係

2025-04-30 07:55:09 字數 3194 閱讀 8549

1樓:創作者

勞動者未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可以通過以下憑證證明與單位存在勞動關係:

1、社會保險記錄,社會保險繳費記錄是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乙個強有力的證據。

2、工資發放記錄,如蓋章的工資條、工資卡的銀行記錄。

3、胸卡、門禁卡、工作證、工作卡或工作森鏈記錄單。

4、單位出具的工資收入證明、單位代扣代繳的繳稅證明。

5、考勤卡、考勤表。

6、工資支付證明、拖欠工資的書面證明等。

7、代表公司簽署的商業悔首合同、文碧春數件、以及授權書、出差的相應證據等。

8、工作記錄、出差的相應證據等。

關於確定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項: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2樓:點行**

法律分析:一般來說勞動合同是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直接證明。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其他材料如下: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2、敏握罩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皮飢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4、考勤記錄;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

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第二條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橋鬧身份的證件;(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四)考勤記錄;(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3樓:趙婧

法律分析:公司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四)考勤記錄;(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法律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第二條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一)工大基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鄭仿好記錄;(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喊鉛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四)考勤記錄;(五)其他勞動者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公司不籤勞動合同如何證明勞動關係

4樓:李建林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以參照下列憑證: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4、考勤記配薯錄;5、其他勞動者的證凱圓言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前款盯賣塌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乙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證明與公司關係

5樓:清湯芥麥面

未籤勞動合同的,可以通過下列材料來證明存在著勞動關係:工資支付憑證或職工工資發放的花名冊、社保的繳費記錄;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以及考勤記錄等。

【法律依據】

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枝穗項的通知》第一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運侍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旁搭吵組成部分。

第二條。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公司未籤勞動合同,如何證明勞動關係

6樓:聲朱空

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枯枝坦有報酬的勞動;(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搭態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沒桐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四)考勤記錄;(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沒簽勞動合同也沒有工資表怎麼證明勞動關係

沒簽勞動合同,要證明勞動關係,可按照 勞社部發 2005 12號 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的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 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 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 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 工作證 服務證 等能夠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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