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在公司作死,老闆還不開除我?

2025-07-08 21:20:09 字數 3406 閱讀 1132

1樓:尚賢達獵頭公司

自己開家公司當老闆。

無緣無故被老闆開除怎麼辦?

2樓:

摘要。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無緣無故被老闆開除,首先,理性對待,據理力爭。

在現實工作的勞動關係中,用工單位可以根據員工的表現,決定其去留,但並不意味用工單位隨意開除員工。若用工單位無理由開除員工,應當據理力爭,讓用工單位說明理由並出具書面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或者其他手續。因此在爭議過程中要以理性態度對待。

無緣無故被老闆開除怎麼辦?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無緣無故被老闆開除,首先,理性對待,據理力爭。在現實工作的勞動關係中,用工單位可以根據員工的表現,決定其去留,但並不意味用工單位隨意開除員工。若用工單位無理由開除員工,應當據理力爭,讓用工單位說明理由並出具書面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或者其他手續。

因此在爭議過程中要以理性態度對待。

其次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尋求司法幫助。根據規定,用工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工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在無故被解僱後,可以和用工單位協商談判。

但如果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者已經無法繼續履行合同,則用工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若用工單位拒絕勞動者繼續上班也不同意支付給勞動者賠償金,那麼勞動者可以選擇司法途徑解決該問題,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如果用工單位認為您「不符合錄用條件」、「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不能勝任工作」,那麼用工單位必須舉證證明這些事實。

當然特別規定也要特別對待處理。如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工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在這種用工模式下,用工單位可以隨時辭退勞動者而不屬於違法,但勞動報酬必須給足。

被老闆開除了怎麼處理

3樓:劉雄

被領導辭退的解決辦法如下:

1、被單位無故辭退的,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工資、押金、違法解除的賠償金、工資、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加班工資等,從員工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鍵念銷;

2、勞動爭議。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是關鍵,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稿遊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高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

勞動者在拖欠工資的維權中需注意的有什麼:

1、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如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檔案記錄;

2、確認勞動關係後,對於單位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可與老闆協商,要求單位補發工資;

3、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

4、如果拖欠工資數額比較大的話,可以直接請律師打官司,通過訴訟的方法來要回被拖欠的工資。

老闆為什麼不開除我

4樓:網友

一、無法及時取得聯絡。

領導在有重要的事情的時候可能會需要聯絡你解決問題,這個時候儘量不要缺席,偶爾一兩次沒事,但是頻率高了就要注意了。

二、做事效率底下。

老闆請你來是花錢解決問題的,隨著公司的發展業務要求會越來越高,如果你做事還是懈怠,給你的目標無法完成或者佔用公司的太多資源,那麼次數多了老闆可能就會萌生,讓你退居二線甚至開除你的想法。

三、散佈謠言,搬弄是非。

老闆希望的是員工都朝著對公司有利的方向發展,謠言會影響到整個團隊的效率,因此你如果你習慣性的傳播謠言老闆也沒有找你,那麼這個時候你要做好準備,派改一旦找你可能就是請你離開了。搬弄是非大家都不喜歡,老闆也是一樣,如果你的搬弄是非影響到了老闆的利益,那麼你基本就要開始考慮下乙份工作了。

四、適應不了改變。

公司的發展一定會面臨改革,作為員工如果你適應不了這個變革,反之還帶頭跟著領導唱反調,一次兩次可能老闆還會警告一下,次數多了下場可想而知。

五、喜歡爭論。

老闆永遠都是老闆,無論你多麼有本事也不能在會議上跟老闆去爭論什麼問題,如果爭論你贏了,你證明老闆錯了,你覺伍肆得老闆會很大度說只要你有能力不怕你有脾氣嗎?現實一塵橘判點,爭輸了老闆請你吃一頓「刷羊肉」是最基本的。因此自己好好考慮哦,該不該呢?

六、不上進。

老闆希望看到的是員工通過努力來改變公司的未來,也改變自己的未來,如果你只會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那麼在老闆的裁員名單上你一定佔有一席之地,當然如果你的工作內容就是平凡無奇,那麼你不會因此被開除,但是不也不代表你可以高枕無憂。

老闆把我開除了怎麼辦

5樓:徐煒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如槐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亮消位提出,敬橡知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老闆突然要開除我怎麼辦?

6樓:x6吡

如果是這種情況下,肯定要解釋一下,解釋清楚了,我們覺得工作就要認真一點,不能夠上班划水。

在工作當中,我選擇離職主要是因為我感覺這個工作沒有發展前途,在這工作的不開心的時候,我會離開的。

在工作中,大家之所以會產生辭職的念頭,無非是以下幾方面原因,首先就是自己對於眼下的工作並不喜歡,認為這樣的做崗位對於自己來說並沒有什麼發展,正所謂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對於我這樣的男生來說,選擇乙份自己並不喜歡和適合的工作,強迫自己堅持下去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而且這樣的工作讓我看不到任何的希望,那麼我就會第一時間選擇辭職,讓自己及時的止損,而不會在白白耗費自己的時間和精力。另一方面,當找到乙份工作工作一段時間之後,發現這樣的工作崗位,自己很難適應和自己的上司,以及同事很難融洽的相處,那麼我也很有可能會產生辭職的念頭,因為如果說沒有乙個讓自己真正覺得開心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氛圍,那麼,這樣的工作堅持下去的話,只會讓自己更加的折磨,在這樣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氛圍之下,自己也很難取得預想的工作成績,達到預定的工作目標,與其這樣,還不如儘可能的選擇乙個更適合自己的工作崗位,當然了,在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小的挫折和困難,我們還是應該以平常的心態去看待,而不應該讓這些小的挫折成為我們辭職的理由,如果這樣的話,我們就很難真正的得到成長。

生活離不開工作,希望大家都能夠找到適合自己的工作,認真工作。

在公司中,老闆開除員工前的徵兆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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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做了六年現在公司要開除我該怎麼賠償我,而且我的合同還有一年半才到期

1.如果公司無故辭退的,要按經濟補償金的兩倍支付賠償 2.做了六年經經濟補償金是6個月本人工資,故應賠償12個月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

我在公司把東西丟了,公司把我辭退了,還不給我發上個月的工資

我覺得你應該把公司的東西補上,或者用金錢來補 可能你沒有補,所以不給你發工資啊 你好,你可以到當地的勞動部門提起勞動仲裁。公司突然把我辭退了,不給補償和辭退書,我該怎麼辦?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去法院起訴公司。公司未經員工同意單方面辭退員工是違法行為,屬於違約,按照法律規定是需要支付賠償金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