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權的放棄條件有哪些?

2025-07-09 10:35:14 字數 2629 閱讀 7951

1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繼承權是公民的民事權利,公民依法可以行使自己的民事權利,也可以放棄自己的民事權利。繼承人一經放棄繼承權,就不得再堅持繼承哪皮的主張。《民法典》(生效)對放棄繼承權的要求如下:

1、放棄繼承權,一般應書面宣告。

2、放棄繼承權,必須在遺產分割以前。

3、繼承人表示放棄,必須書面宣告或直接由繼承人作出明確表示,並經有關組織證明或公證機關公證。這樣做,有利於防止某些人假借他人已經放棄繼承權而非法侵犯其他人應繼承的遺產份額。再婚家庭重組家庭孩子的繼承權問題,必須是要形成事實上的撫養關係,才能夠確定擁有繼承權。

如果是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培養關係,但是最後父母又離婚的撫養關係仍然存在,孩子依舊擁有繼承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李輪差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桐備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2樓:八堡立德

有效的放棄繼承應符合以下條件:

1、必需是繼畢梁跡承人本人作出放棄的表示,他人(包括繼承人的監護人)都無權放棄。

2、繼承人具備民事行為能力。

3、放棄繼承權須在手並特定時間作出。

繼承人放棄繼承權,應當在繼承開始後、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渣臘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3樓:匿名使用者

一、放棄繼承權的條件有哪些。

1、當事人的身份屬實,要有完全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2、當事人放棄繼承權的意思表示真實、合法,沒有受欺詐、脅迫,沒有違反法律的規定。

3、公證處要向當事人講明他的權利、義務以及放棄繼承權的法律後果,使當事人對自己行為的性質和將要產生的影響有明確的認識,並將其記錄在談話筆錄中,讓當事行啟人核對並簽名。

繼承人因不願履行法定義務,如不想檔衡如清償被繼承人債務,不願承擔扶養、撫養、贍養義務等原因而表示放棄繼承的,必然損害他人的利益。對此,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規定「繼承人因放棄繼承權,致其不能履行法定義務的,放棄繼承權的行為無效。

4樓:網友

必須是繼遲悉承人本人作出放棄的表示;

繼承人具備民事行為能力;

放棄繼承權須在特定時間作出;

繼承人放棄繼承不得碼納乎損害他人利益;

放棄繼茄檔承權須以法定方式作出。

放棄繼承權的條件有哪些

5樓:張明明

法律分析:放棄繼承權的條件有:

1、繼承開始後,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

2、當事人自願放棄繼承;

3、放棄繼承的繼承人是完全行為數差握能力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薯慶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慶咐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放棄繼承權要滿足哪些條件

6樓:陳嘉良

法律分析:放棄繼承權要滿足以下條件:

1、時間條件,即放棄繼承應當在繼承開始後,遺產分割前表明;

2、形式條件,即放棄繼承應當以書面形式做出;

3、放棄繼承權要滿足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模模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橡冊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梁碼巨集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繼承權放棄的條件

7樓:張麗珍

繼承權的放棄有以下要求:

1)時間必須為,繼承開指者始後,且在遺產處理前,做出書面形式放棄繼承的表示;

2)繼承人未喪失繼承權,也未放棄繼承權;

3)繼承權的放棄的其他要求。

【法律純虧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繼承編的解釋(一)》第三十八條。

繼承開始後,受遺贈人表示接受遺贈,並於遺產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遺贈的權利轉移給他的繼承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做逗神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關於繼承權公證,關於放棄房產繼承權,要怎麼公證,帶什麼資料?

基本上要提供 你母親的死亡親屬關係證明 寫明你母親的配偶 父母 子女等情況 死亡證明 證明 死者的身份證 戶口本,所有繼承人都帶身份證戶口本到當地公證處辦理。具體的材料請諮詢當地公證處 1你父親 你外公外婆 你以及同胞兄弟姐妹 都必須到場 若有人過世則不必 2 以上人員的 身份證 戶口本 你父母的結...

放棄房屋繼承權可以反悔嗎

實踐中,繼承人放棄繼承權後又反悔,能不能再參與繼承,得根據以下的做法 1 在遺產處理前,將根據法院決定是否可以恢復繼承遺產。因為在遺產處理前,還沒將遺產進行分配,所以這個時候要求恢復繼承遺產還是來得及的,但是畢竟是繼承人自己的做法不當,所以將要受到其他的限制。即法院可以根據棄權一方提出恢復繼承的理由...

房產繼承權順序有哪些規定,房產繼承權順序一般有哪些

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房產的繼承是按照繼承法的順序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第六條 無行為能力人的繼承權 受遺贈權,由他的法定 人代為行使。限制行為能力人的繼承權 受遺贈權,由他的法定 人代為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