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做了十幾天,老闆不支付費用怎麼辦

2025-07-12 15:25:05 字數 5828 閱讀 9691

1樓:順當又明慧丶瑰寶

行政投訴,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臨時用工屬於僱傭性質,拖欠勞務費用,可以向法院起訴處理。

法律分析1、按照相關法律的規定,用人單位不發放工資,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立案處理; 2、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四)考勤記錄;(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因此,勞動者或勞動保障部門可以從以上方面去證明或認定。

司法實踐中,還可以用公司業務往來的檔案,錄音證據等來證明勞動關係。1、按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不發放工資,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立案處理; 2、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四)考勤記錄;(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因此,勞動者或勞動保障部門可以從以上方面去證明或認定。司法實踐中,還可以用公司業務往來的檔案,錄音證據等來證明勞動關係。可以到勞動局投訴,由勞動悉雹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此哪勞動者勞森陸碼動報酬的;(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2樓:加油小寶

臨時工的費用也不能無故不支付,可以去找老闆要,要不過來的話,就向勞動局或者打****求助。

3樓:小殷講生活

只要有物證人證他還想抵賴?這是不可能的基粗事情,不管你是臨時工還是正常員工,哪怕是做一天你都有工資,絕高因為你付出了艱辛勞動。沒有格局的老闆才會在乎這麼一點小錢並鋒尺,稍微有點頭腦的都不會這麼做。

4樓:螞蟻上大樹

你可以去當地的勞動部門投訴的,做了事情不付工資肯定是不對的。

5樓:陳鎧楷

1、行政投訴,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2、臨時用工屬於僱傭性質,拖欠勞務費用,可以向法院起訴處理。

6樓:富者康

建議你向勞動部門舉報,但在你舉報前,我建議你,儘量的找相關領導試著交流解決問題,當然,如果你確實有問題需要舉報,可以前往勞動部門相對應的視窗進行舉報處理,或者給意見箱寫信舉報,提出具體的原因及你個人的一些建議!

7樓:無奈換號

這種事就直接上勞動局去告他。現在**三令五申嚴禁拖欠農民工工資,你只要拿出證據來,很快就能幫你們解決。畢竟這個錢的數目不是很大 ,老闆也不會願意為這點小錢去和**對著幹。

8樓:網友

臨時的短工也沒簽用工合同,只能採取報警或是找****。因為安裝的監控裝置在現場,是證據。然後找證人提供證明材料,證明你們確實承擔了此活。

9樓:唐老鴨

首先你要明白你是為他服務,幫他幹活,並且是十來天。按理說作為乙個東家是應該一毛不缺的把工資給你,做老闆哪能缺誠信二字,更何況你乾的也不差,憑什麼不給工資?你可以和他幹,鬧的一條街都知道他的為人,好好鬧一次,量他也不敢不給你工資!

再不行你可以罵他,絕不可以讓自己吃虧。

10樓:來自仙棲洞忠誠的黑麥草

這樣的問題會是要和老闆好好溝通一下,不知道你朋友怎麼和老闆說的,如果你們的工作沒有問題,是由於天氣造成的,那麼你們可以給他要全前面的工資,如果你們的工作有疏忽的地方,下雨的時候壞了,那麼老闆可能就要扣你們的工資了,但也不會一點錢也不給,還是好好溝通吧,這點錢沒有地方會受理的。

11樓:網友

可以去勞動局告老闆,事先你們沒有簽訂合同嗎?如果沒有合同,沒有證據很難說,口說無憑,沒辦法。

12樓:夏有沐沐

去找勞動稽查大隊的進行尋求幫助。再不會,報警試一試。

13樓:捷飛鸞

第十一條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係以外的第三人造成僱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14樓:網友

老闆不給錢就去找他要,不給就一哭二鬧三上吊,再不行就上法律告他。

15樓:於向東

你們之間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你們應該屬於僱傭關係,屬於一般的合同關係,則雙方應該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現你只做了十幾天,存在違約,對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該支付你相應的工資的;二、具體法律依據如下:《合同法》第六十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因此,你應該在承擔需要違約金後對方還需支付你相應的報酬。

16樓:只有努力吧

這事先找老闆溝通!

實在不行!上法院告他們!

17樓:網友

在中國境內的勞動者,都受勞動法保護,包括臨時工。我國《勞動法》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只要勞動者提供了勞動,單位就應該按時支付勞動者報酬。

單位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討要工資:1.和單位協商解決。

2.打**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3.

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4.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5.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服,可以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提起勞動爭議訴訟。6.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幹了兩天臨時工不給錢怎麼辦

18樓:律臨吳曼怡

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辦理相關離職手續並領取工資。若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做臨時工老闆不給錢怎麼辦

19樓:吳藝霞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有3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3、有欠條的,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條裡的工資數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幹臨時工老闆不給錢怎麼辦

20樓:律說律答

臨時工老闆不給錢,臨時工可以採取勞動監察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如果臨時工未簽訂合同,勞動者要注意收集相關能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例如考勤卡、工牌、工資條等。

我國法律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做臨時工老闆不給錢怎麼辦

21樓:律說律答

做臨時工老闆不給錢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仲裁,是指將爭議提交給爭議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對當事人的糾紛居中調解,並作出裁斷的行為。根據適用物件不同,仲裁可分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國際爭端仲裁等。勞動爭議仲裁是仲裁製度中的一種,旨在解決勞動糾紛。

勞動爭議仲裁既具有仲裁製度共有的某些特徵,同時又有特殊性。

勞動爭議仲裁時效,是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法定期限內不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就將喪失請求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保護其權利實現之權利的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做臨時工老闆不給錢怎麼辦,幹臨時工老闆不給錢怎麼辦

做臨時工老闆不給錢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是指將爭議提交給爭議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對當事人的糾紛居中調解,並作出裁斷的行為。根據適用物件不同,仲裁可分為民商事仲裁 海事仲裁 國際爭端仲裁等。勞動爭議仲裁是仲裁製度中的一種,旨在解決勞動糾紛。勞動爭議仲裁既具有...

我是臨時工,做了十多天,我現在要走了,可是老闆不給錢,還說要扣我工資。他說合同上寫了的急事請假要扣

沒有這樣的,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他,他乖乖的把工資發給你。請問你是非全日制的嗎,如果是非全日制的可以隨時終止用工 如果是全日制用工要區分回是僱傭關係還是答勞動關係,僱傭關係是可以隨時解除的,但是按照僱傭合同承擔違約責任。如果是勞動關係看有沒有約定試用期,你剛工作十多天,應該在試用期內 一般試用期提前三...

月經來了十幾天了,怎麼回事,月經來了十幾天了,怎麼回事

可能有炎症了。要吃點消炎的藥或用紅糖沖水喝。等乾淨了還是要去檢查的。要是沒有問題自己也可放心。注意休息保暖。最好現在就去找中醫,還年輕,此病也不是在這幾句話就能說明白的,看病要一鼓作氣,不可意氣用事 建議去醫院檢查下,或許是裡面的 損傷了,去醫院檢查下為上策,望採納,謝謝。建議你男朋友帶你去正規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