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必烈推行漢化的措施,元世祖忽必烈推行漢法的措施有哪些有什麼意義

2021-03-19 18:20:34 字數 5972 閱讀 5206

1樓:匿名使用者

政治:建立國家機構和**官制,確立**集權的**主義封建統治。設立中書省和樞密院管理行政和軍事;設御史臺監察地方。

地方上設立行中書省和宣撫使,有效管轄地方。設立宣政院你管理**經濟:恢**展農業,設立勸農司管理農業,採取召集逃亡、鼓勵開荒、發展屯田、興修水利,限制抑良為奴。

禁止軍隊佔田和妨礙農時。文化:推崇儒學,實行漢化政策,推行科舉制度忽必烈的改革,推動了蒙古族向封建化轉變,有利於社會進步和民族融合

.元世祖忽必烈推行漢法的措施有哪些?有什麼意義?

2樓:落魄的水手

政治:建立國家機構和**官制,確立**集權的**主義封建統治。設立中書省和樞密院管理行政和軍事;設御史臺監察地方。地方上設立行中書省和宣撫使,有效管轄地方。設立宣政院你管理**

經濟:恢**展農業,設立勸農司管理農業,採取召集逃亡、鼓勵開荒、發展屯田、興修水利,限制抑良為奴。禁止軍隊佔田和妨礙農時。

文化:推崇儒學,實行漢化政策,推行科舉制度。

意義:忽必烈的改革,推動了蒙古族向封建化轉變,有利於社會進步和民族融合;傳承儒家學說,融匯中原農耕文化與草原遊牧文化呈現多元共榮的格局。

3樓:

傳承儒家學說,融匯中原農耕文化與草原遊牧文化呈現多元共榮的格局。

忽必烈的漢化改革舉措,有什麼影響?

4樓:北京創典文化

忽必烈的一系列漢化改革舉措,推動了農業生產的發展和社會經濟全面復甦,鞏固了封建國家的統治,加強了**集權和對邊疆地區的管轄,促進了民族交往和中外交流。

實行「漢法」加強了民族交往和中外交流,促進了多民族國家的發展,實現了更大範圍的大一統,更促進了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鞏固和發展。

忽必烈的漢化政策對他完成統一大業有什麼作用和影響?

5樓:匿名使用者

忽必烈的漢化政策,呃促進了民族融合,促進了少數民族發展。

6樓:燕曉

更留意更有利於他的統一道路。

7樓:匿名使用者

極大的緩解了民族

仇恨和****。要知道真正幫他打天下的都是漢臣。

華夏民族的凝聚力來自於文化的認同。雖然元朝將人分為蒙古人,色目人,北方漢人,南方漢人四等,但那是得天下後的事,忽必烈時期並不明顯,反而帶頭學習漢文化,遵照漢人風俗做一些事,同時重用漢人。要知道,逼著陸秀夫抱著小皇帝跳海的大將正是漢人。

所以,文化認同感最牛。忽必烈確實是個了不起的政治家。

8樓:匿名使用者

我哥六點還發合唱隊,他們車頗有大一點,就什麼時候左右的要小好多,只要提前下。

忽必烈鞏固統治的舉措有哪些,產生什麼影響 10

9樓:蒼月簡

**:設中書省為最高行政機關,行使相權,總領百官,相權增大。設樞密院為最高軍事管理機關:設御史臺為最高檢察機關:設宣政院統領宗教事務和管轄**地區。

地方:實行行省制度,行省簡稱省。

影響:為我國以後的行政劃分奠定了初步基礎:加強了**對邊疆地區的管轄:有利於統一多民族國家的發展和民族融合,加強了**集權。

抱歉,我就記得這麼多了。

10樓:風葉存心

金元之際,北方經歷了長達二十餘年的蒙金戰爭。戰爭初期,蒙古軍隊推行了殘酷的抄掠政策,「所過無不殘滅,兩河山東數千裡,人民殺戮幾盡」。窩闊臺時期雖然稍有改變,但殺傷勞動力的現象仍很嚴重。

在滅金過程中,蒙古軍在鈞州(今河南禹縣)、許州(今河南許昌)、考城(今河南蘭考境)、蔡州(今河南汝南)、歸德(今河南商丘)、鳳翔(今屬陝西)等地,都進行了瘋狂的大**。開封被圍後,疾疫流行,加之饑饉,五十日內死亡人數多至90萬人。激烈的戰爭和殘酷的殺掠,造成土地荒蕪,人口銳減,「屋廬焚燬,城郭丘墟」,社會經濟遭到巨大的破壞。

在戰爭中,蒙古軍將「惟利剽殺,子女玉帛悉歸其家」,擄掠居民充作奴婢,號為「驅口」。驅口數量之多,「幾居天下之半」。耕地也遭到嚴重破壞。

蒙古族是活動在我國北方地區的遊牧民族,「其俗不待蠶而衣,不待耕而食」。他們也把遊牧生產方式帶進了中原地區,各地駐軍不斷「分撥牧馬草地」,佔用了大片農田。河南、山東地區為蒙古軍屯戍之地,牧場遍佈。

昔日的耕地變為牧場,專放孳畜。窩闊臺近臣別迭甚至揚言,「漢人無補於國,可悉空其人以為牧地」。尚存的耕地也因蒙古軍踐踏而多荒廢。

在蒙古統治之下,中原百姓無力發展生產和恢復經濟,當時稱為「漢地不治」。憲宗即位時,蒙古已統治中原二十年,華北地區依然「土曠民貧」,關中地區八州十二縣戶不滿萬。四川、兩淮、襄樊地區,也因蒙宋戰爭激烈,人口流失大半,如四川地區在兵燹中居民「十亡七八」。

有些地區甚至「荒城殘堡,蔓草頹垣,狐獨嘯聚其間」。直到至元前期,王惲在奏章中還說,黃河以南,長江以北,漢水以東,「在前南北邊徼,中間歇閒歲久,膏肥有餘,雖有居民,耕種甚是稀少」。

經濟的破壞不利於元朝統治的穩定,而在對中原地區幾十年的統治中,蒙古統治者也逐步適應了中原地區的封建經濟和政治制度,統治方式也在不斷變化。憲宗時期,忽必烈總領中原軍政,在漢人、漢化蒙古和畏兀兒人的影響和支援下,認識到「帝中國當行中國之法」,置邢州安撫司、陝西宣撫司以及河南屯田經略司,區域性實施漢法,獲得良好的效果。忽必烈即位後,全面推行漢法,「首詔天下,國以民為本,民以衣食為本,衣食以農桑為本」。

他對蒙古貴族說,「司農非細事,朕深諭此」,拋棄了以前那種變農田為牧場的做法,雷厲風行地採取「重農」、「勸農」措施,以恢復和發展社會經濟。這一轉變,完全符合恩格斯所說的,「在長時間的征服中,比較野蠻的征服者,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都不得不適應徵服後存在的比較高的經濟情況」。

一、在**和地方設定勸農官和勸農機構,建立相應的**考核制度。

中統元年(2023年)置十路宣撫司,命各路宣撫使選擇通曉農事者擔任各地勸農官,以監督和指導農業生產。次年設勸農司,以姚樞為大司農,陳邃等8名精於農事的**為勸農使,分道考察各地農業生產狀況。又下詔天下:

「今後有能安集百姓、招誘戶口,比之上年增添戶口、差發辦集,各道宣撫司關部申省,別加遷賞;如不能安集百姓、招誘逃戶,比之上年戶口減損、差發不辦,定加罪黜。」至元元年(2023年),推行遷轉法,遷調各處**,進一步把「戶口增,田野闢」作為地方官考課五事中為首的兩項標準。七年(2023年)二月立司農司,以中書左丞張文謙為大司農,分設四道巡行勸農司。

同年十二月,改稱大司農司,以御史中丞孛羅領之,各道提刑按察司兼管本道農事。司農司「專掌農桑水利」,並負責考核各地管民長官,考核結果作為管民長官升遷或降黜的依據。司農司還奉命搜求古今農書,刪繁摘要,結合實際,編成《農桑輯要》,頒行全國,指導各地農業生產。

司農司設立的五六年間,「功效大著,民間墾闢種藝之業,增前數倍」。元代前期,地方官在勸農和吏治方面很有成效,有的記載還說當時「野無曠土,栽植之利遍天下」。

二、保護農田,禁止把農田佔為牧場。

忽必烈以前,蒙古軍將廣佔農田,「不耕不稼,謂之草場,專放孳畜」。而大軍所經過的官路,一里以內都作為營盤牧地,提供軍馬芻牧。忽必烈即位後,禁止佔用民田,並派人清理被攘奪為牧場的農田,按籍「悉歸於民」或「聽民耕墾」。

中統二年(2023年)四月兩次頒詔,「河南管軍官於近城地量存牧場,餘聽民耕」,「懷孟牧地聽民耕墾」。後又屢次申戒蒙古軍將「不得以民田為牧地,並迫令退還冒佔耕地,給無地農民耕種。第二年,將野速答兒在益都據為牧場的田地退還於民。

同時,忽必烈還一再「申嚴畜牧損壞禾稼桑果之禁」,通令「諸軍馬營寨及達魯花赤、管民官、權豪勢要人等,不得恣縱頭匹損壞桑棗,踐踏田禾,騷擾百姓」。至元十年(2023年),將在山東臨邑縣的牧地「二十餘萬畝,悉歸於民」。至元十六年(2023年)三月,忽必烈還特別下詔,「禁歸德、亳、壽、臨淮等處田獵」。

二十八年(2023年),還將安西王在關中冒奪為牧地的十餘萬頃民田,「按圖籍以正之」。這些措施雖未杜絕蒙古軍將改農田為牧地的現象,但無疑對「變農為牧、以牧傷農」起到抑制作用。忽必烈還三令五申禁止「抑良為奴」,至元八年(2023年)頒佈《戶口條畫》,對戶籍進行大規模的清理,根據壬子籍冊,將被貴族勢家強佔為驅口的農民按籍析出,編籍為民。

三、招集農民開墾荒地,興辦屯田。

中統二年(2023年)頒佈「流民復業者免稅一年、次年減半」的命令。後又頒佈優惠政策,「凡有開荒作熟地土,限五年依例科差」,栽種桑樹放寬到八年,瓜果放寬到十五年,「若有勤務農桑及開到荒地之人,本處官吏並不得新增差發」。元朝還用法令的形式將荒閒土地規定為國家所有,允許農民自由開墾。

其詔書稱,「凡是荒田,俱是在官之數,聽其再開」;「凡荒閒之地,悉以付民,先給貧者,次及餘戶」。土地雖為國有,但百姓只要有剩餘勞力,均可開墾。至元十一年(2023年),元朝把涇水沿岸的牧地數千頃分給貧民屯種,官給牛種田具,歲收粟麥十萬石,芻高禾百萬束。

至元十四年(2023年)的法令規定,各處荒地在規定的期限內許田主認領,超過期限,「不揀什麼人,自願種的教種者」。兩淮荒地極多,又特別頒詔鼓勵墾荒。至元十七年(2023年),在淮西地區,「募民願耕者種之,且免其租三年」;二十一年(2023年),「以江淮間自襄陽至東海多荒田」,「募人開墾,免其六年租稅並一切雜役」;二十三年(2023年)九月,「聽民自實兩淮荒地,免稅三年」,並承認農民對新開荒地的所有權。

尤其重要的是,元朝還大力開展軍民屯田,「內而各衛,外而行省,皆立屯田,以資軍儲」,「由是而天下無不可屯之兵,亦無不可屯之地矣」

這些軍民屯田分佈在江淮、襄陽、沿海,以及遼陽、嶺北、甘肅、雲南等廣大地區。據《元史·兵志》載,天下屯田有120多所,屯田土地達17.7萬頃,遍及全國各地。

這在歷史上是前所未有的。

元廷的這些舉措,為荒地的開墾提供了有利條件。真定、順德、保定等地,「凡闢田二十餘萬畝」。兩淮地區在至元后期,大部分流民都回到故鄉,屯田多達四萬餘頃,一些荒灘沙地也被開墾出來。

有些州縣甚至「民生日集」,「地窄人稠,與江南無異」。

四、減輕賦稅,興修水利。

元廷多次減免賦稅,賑濟災民,以減輕災荒造成的損失,幫助災民恢復生產。如至元十年(2023年)十月,「河南水,發粟賑饑民,仍免今年田租」;二十五年(2023年)六月,「睢陽霖雨,河溢害稼,免其租六十石有奇」,「以考城、陳留、通許、杞、太康五縣大水,及河溢沒民田,蠲其租萬五千三百石」。元代還在各地建立常平倉,「豐年米賤,官為增價糴之;歉年米貴,官為減價糶之」。

常平倉除平抑物價外,還用以儲備糧食,以便隨時賑濟,發展生產。同時,元代也十分重視水利建設。**設都水監,地方置河渠司,「以興舉水利、修理河堤為務」。

凡興建重大水利工程,專門設立行都水監、都水庸田司等臨時機構。「凡河渠之利,委本處正官一員,以時浚治,或民力不足者,提舉河渠官相其輕重,官為導之」。多次下詔「諸路開浚水利」,並徵發民工修治河堤。

如,至元二十三年(2023年)黃河決口,「調南京民夫二十二萬四千三百二十三人,分築堤防」;次年三月,「汴梁河水氾濫,役夫七千修完故堤」;二十五年(2023年)黃河決口,「委宣慰司督本路差夫修治」。不少地方**重視整治河堤,消除隱患。著名科學家郭守敬曾在寧夏地區修復過唐來、漢延等大小八十多條河渠,使九萬餘頃農田重新得到灌溉。

河南行省平章政事博羅歡在任期間,「汴南諸州,漭為巨浸,博羅歡躬行決口,督有司繕完之」。元朝前期,黃河決堤基本上做到及時修補,並鑿通舉世聞名的京杭大運河。兩淮地區,興辦屯田,興修水利,成效顯著,安豐的芍陂可灌溉農田一萬多頃。

這些均推動了當時社會經濟的發展。

五、健全農村村社組織。

元**把北方一些地區農民生產互助而自發組織的「鋤社」加以推廣,在全國普遍實行,建立農村村社組織。「縣邑所屬村疃,凡五十家立一社,擇高年曉農事者一人為之長」,社長負責「勸課農桑」,指導農民從事生產,其本人不再承擔徭役。社中疾病凶喪之家,眾人合力相助,如社內災民過多,則「兩社助之」。

至元六年(2023年),規定設立社倉,由社長主管,用以救助本社災民,「豐年每親丁納粟五斗,驅丁二斗,無粟聽納雜色,歉年就給災民」。社倉的數量很多,遍佈全國各地。據《至順鎮江志》記載,僅鎮江路就有69所。

元朝採取重農措施基本上得到落實,對當時的社會經濟發展起到一定的推動作用。在元世祖統治的三十餘年中,全國人口恢復到一千三百多萬戶,五千八百八十多萬口。黃河流域基本上沒有發生過大水、蟲蝗等災厄,北方地區得到較快的恢復和發展。

元世祖至元年間,「家給人足」,「民庶晏然,年穀豐衍,朝野中外,號稱治平」。關隴地區,元代屯田多達六千餘頃。由於大量荒地、牧場被墾為耕地,元世祖時期關中粟麥已「盛於天下」,關、隴、陝、洛一帶則「年穀豐衍,民庶康樂」。

元代前期全國的經濟得到恢復和發展,人民生活也有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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