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月老闆不發工資怎麼辦打工三個月老闆不發工資怎麼辦?

2021-05-19 11:16:27 字數 3713 閱讀 3797

1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存在拖欠工資的行為,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

(二)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三)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的舉報、投訴;

(四)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第十一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下列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一)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七)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八)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鑑定的規定的情況;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樓:匿名使用者

10塊錢,盤妥你的老闆 老闆不發工資,不交社保,不給加班費等等,勞動者除了嫌麻煩之外,還有就是怕花錢打官司,這裡,潘律師可以明確告訴大家,首先,勞動仲裁是免費的

3樓:金牛夢幻水晶

如果都拖欠一起走法律程式

老闆三個月不給發工資怎麼辦

4樓:運洛犁若蘭

這種現象太多了日

這是老闆故意找你麻煩

要麼就是不想給

簡單要是我找到他收拾他

5樓:法律快車

1、向用人

單位所在地的勞動局投訴。

2、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投訴。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的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後即支付工資。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6樓:姚寶寶

離職啊,你難道要等一年不發工資才離?

7樓:釣魚佬老頭

1、最簡單的方法是**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如果勞動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還可以在15天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直接通過法院判決執行。

5、按上述途徑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

8樓:卜旋燕半凡

難道你們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嗎?如果簽訂了就可以去勞動局舉報公司。

老闆三個月不給發工資,也沒個說法怎麼辦

9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公司在你上班已經將近三個月後,仍然以各種藉口拖延發工資的時間,違反了《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的規定,侵害了你的合法權益,已經與你形成勞動爭議。

同樣,公司未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同樣違反《勞動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的規定。

似這種沒有信義的單位,離開未必是件壞事。但即使走,也必須討回屬於自己的三個月辛苦錢。

你可以在向公司索要工資無果的情況下,向公司住所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請求裁決公司支付拖欠你的三個月工資及25%經濟補償金;補繳欠繳的社會保險金等。

只有一份臨時的協議,完全可以證明你與公司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具體的證據蒐集,可以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的規定辦理。

上班三個月老闆仍然不發工資怎麼辦

10樓:神天衛1咦魺

公司在你上班已經將近三個月後,仍然以各種藉口拖延發工資的時間,違反了《勞動法》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的規定,侵害了你的合法權益,已經與你形成勞動爭議。

同樣,公司未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同樣違反《勞動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的規定。

似這種沒有信義的單位,離開未必是件壞事。但即使走,也必須討回屬於自己的三個月辛苦錢。

你可以在向公司索要工資無果的情況下,向公司住所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請求裁決公司支付拖欠你的三個月工資及25%經濟補償金;補繳欠繳的社會保險金等。

只有一份臨時的協議,完全可以證明你與公司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具體的證據蒐集,可以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的規定辦理。

老闆娘不發工資怎麼辦,老闆跑路沒發工資怎麼辦?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你們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如 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檔案記錄。其次,確認勞動關係後,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補發工資。第三,單位應當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否則應當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作為代通金。第四,不簽訂書面勞動合...

老闆不發工資拖欠工資怎麼辦?

老闆拖欠工資不發的解決方式如下 1 勞動者可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2 可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與老闆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老闆支付拖欠工資和賠償金 3 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 4 勞動者有欠條的,也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

老闆不給發工資,我該怎麼辦,給私人老闆打工不給工資怎麼辦

如果用人單位拖延或者不發工資,勞動者可以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的規定,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且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四十七條之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其標準為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