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合同辭職了老闆不給工資怎麼辦

2021-05-05 08:58:19 字數 5346 閱讀 6123

1樓:baby無知的螞蟻

員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單位支付員工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

員工辭職並不需要單位同意,只要員工提前三十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單位,到期就可以離職,要求單位支付工資,單位拒絕的話就可以使用法律的手段進行維權。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樓:不是黑烏鴉

你還能拿到就職的證明嗎?既然她叫你回去,那就回去咯。回去把就職的證明拿到,順便去勞動仲裁那裡去告她。

本來不想給這樣的答案給你的,但是我覺得那個老闆目的實在太明顯了,她就是不想給工資你。這樣的人不給個警告她不行!

首先回去上班,把工作證、考勤卡、工資單拿到手,其他的包括了花名冊、公司排班表等等如果能拿得到,多多益善。然後去勞動局的勞動仲裁科投訴她,儘量不要告了,告的話對你的影響也不小,如果你還想在當地找工作的話。按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公司沒簽合同的,公司將按每月兩倍的工資賠償的。

你不但能拿到工資,而且還翻倍。

最後緊記一點,如果你要告她,不要再「自動離職」了,否則你再也告不到了,等一切都搞定了,告完了,工資拿到了再走。

3樓:

在行政單位上班,因為是臨聘的沒有籤合同,現在已經辭職了,但是老闆沒有發給我每個月扣200塊錢,我上了7個月,總的加起來是1400塊錢,我該怎麼辦?求解。

4樓:匿名使用者

看來你老闆想賴帳了,得盯她,跟她講定拿工資的最後時間。否則就去勞動局告她。工資應該拿到你走的那天。不滿1個月按日結算。

5樓:疏瑋胥藝

1、《勞動合同法》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你可以向...

1、《勞動合同法》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你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或向法院起訴。希望幫到你。全部

6樓:

不跟你籤合同本身他就是違法的行為,不光要給你工資,而且是雙倍工資。建議你馬上找勞動仲裁機構。

7樓:匿名使用者

和老闆談一下,宣告不給就上勞動仲裁。不行,再找勞動監察反映或直接申請仲裁。

8樓:匿名使用者

沒簽合同辭職了,老闆不給工資的,建議收集如下證據先確認勞動關係,然後申請勞動仲裁。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

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對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未簽署勞動合同作了詳細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9樓:七七貓雨

肯定可以拿回來 那是你的合法權益來的

沒有籤勞動合同,辭職了老闆不給工資,怎麼辦?

1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調解原則適用於仲裁和訴訟程式。

第七十八條 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合法、公正、及時處理的原則,依法維護勞動爭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七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擴充套件資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11樓:闖王行天下

勞動者可以尋找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你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只要證明勞動關係,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資以及被辭退的賠償金。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我們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12樓:baby無知的螞蟻

員工直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單位支付員工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

員工辭職並不需要單位同意,只要員工提前三十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單位,到期就可以離職,要求單位支付工資,單位拒絕的話就可以使用法律的手段進行維權。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以及用人單位未支付的工資。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我們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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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應該支付工資,應該給經濟補償。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補交社保,支付經濟補償。關鍵一點就是證據,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至於工作了多少時間,可以用 舉證責任倒置 的原則,在仲裁或訴訟時由用人單位出具,因為每個人到一個地方工作都應該填寫入職表。這樣也就證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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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公司沒有跟你籤勞動合同,你可以按照試用員工執行,提前三天跟公司提出書面的辭職申請,要求公司結算工資。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如果你在試用期,應該提前3天提出辭職。如果公司已經通知你轉正,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