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鋼實業公司合同工,被辭退可要離職補償嗎

2021-05-12 12:32:16 字數 2550 閱讀 8085

1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勞動法 公司主動辭退的必須給出補償

勞動法武鋼實業公司職工辭職回家怎麼辦不拿一分錢,還要每月向廠裡繳納1200元。這合理嗎?

2樓:吳欽霞律師

員工正常辭職只需要要提前三十天提出就可以了,如果雙方有競業禁止協議或培訓服務協議按協議,一方違約的話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3樓:楊登釗律師

表面上看,不僅不合理,而且不合法!

4樓:baby無知的螞蟻

1、員工辭職,只需要提前三十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單位,試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單位就可以了,到期直接辦理離職手續,並且要求單位結清工資即可。並不需要什麼理由。如果單位拒絕支付工資,那麼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

2、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我是被公司辭退的,可以索要經濟補償金嗎

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被公司開除了,可以要求立即結清工資。離職時工資、押金和經濟補償是必須一次性結清的。用人單位不得隨意扣減。

6樓:飄渺水冰一

你想獲得經濟

來補償首先要證源明自己沒有違反bai勞動紀律和單位的du規章制度!否則單位zhi

有權不給你經濟補償dao

你可以先向公司說年終獎金你不要了讓其證明你沒有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這樣你就可以獲得經濟補償 工作一年用人單位需補償一個月的薪金

至於你那五百元罰款罰是可以但你可以要求其給與書面的說明理由

7樓:志芳

可惡的老闆,什麼行為,可以要回經濟補償金!必須要回

8樓:笑若燦花

公司有辭退的理由麼?不同的情況不同的性質

9樓:青青小鎮

如果你是公司裡德合同工 那麼辭退你是需要理由的 如果沒有合適的理版由 那麼辭退時不可權以的

但是如果你要告的話 你要權衡一下利弊 合適不合適 如果是為了錢 那麼起訴費合適不合適 當然 打官司重要的是證據 證據你有嗎 他們只是說給你爭取年終獎 並沒有說年終獎就是你的 這些都是口頭上的 沒有文字證據 是沒有效力的

如果你是為了錢 為了這個理生氣 那麼我勸你 還是算了吧 畢竟沒有多大的意義了

要知道一個單位他想要辭職你 會有一百一千個理由 任意一個都可以用到你身上

現在社會不光是你遇到這樣的事情 很多人都遇到過 但是沒有辦法 國家的法律還有很多漏洞不健全 而且公司單位都是會鑽法律的空子的

如果你實在是想討個說法 那麼你就要想找到證據 對你 有利的 當然都是人證 文字證明 單純的一句話是沒有力度的

工作半年,公司沒有給籤合同,工作了半年,公司一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去銀行列印出賬單,上面有你公司的名稱,可以證明你的勞動關係和工資。我就是這樣打過官司的。恭喜你可以得到雙倍賠償,你千萬不要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就沒有了,公司想和你簽訂你也不要找藉口不簽訂,等你在公司幹夠了,就起訴到企業要求雙倍賠償就是了。強烈建議你先好好看一遍勞動法,然後打官司。明白魚和漁的道理吧!看...

沒有籤勞動合同工傷公司有責任賠償嗎

1.只要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且受傷情況符合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 十五條之規定的,無論是否簽訂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都應按工傷待遇獲得賠償!2.根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之規定,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就無法通過工傷獲得賠償,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

我跟公司籤實用合同,工作了34天后,公司覺得我不適合,現在結工資了

帶上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帶上你的出團資料,如車費票據,上班卡,或者其他有利證據,到當地勞動局去告你的公司,如果事實屬實,罰他幾十萬,到時候你的工資也能要回來,還能得到勞動局的獎勵,向這種黑公司,就是要去多舉報一下,看他一會還敢這樣猖狂不 拿著你跟公司簽訂的用人勞動合同和元旦2天工作的相關記錄 如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