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沒註明傳真有效。這樣的傳真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2021-06-03 14:05:57 字數 3172 閱讀 2876

1樓:華律網

傳真合同是合同的形式之一,也是現如今比較流行的一種合同方式。採用這種方式的合同,大大節省了雙方的時間與精力。但卻有人在質疑,傳真合同究竟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合同法》明確指出:書面合同的形式可以表現為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從這條可以看出,合同的形式包括傳真件。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當事人以傳真形式達成協議,內容符合合同構成要件的,合同自承諾內容的傳真到達對方時成立。傳真件合同文字同樣具有證明合同成立的證明能力,但由於在實踐中,傳真合同可能在傳送過程中經常出現字跡不清、內容模糊等情況,並且容易被偽造、篡改,所以其效力一直備受爭議。要想證明傳真合同的有效性,那麼就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如電信公司傳真**記錄單。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則即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樓:楊文戰律師

如果雙方沒有特別排除以傳真方式簽訂合同的效力,而實際上雙方確實在以傳真方式達成合約的一致,那這樣的傳真合同有效。

因為傳真本就是書面合同的一種方式。但實踐中用起來,有時確實有些麻煩,所以,如果是比較重大的合同,建議採取傳真方式簽訂後,還是補一份雙方直蓋章的書面合同比較安全。

3樓:心光如願

《合同法》第十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所以通過傳真簽署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要注意的是:

採用資料電文形式訂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資料電文的,該資料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資料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

4樓:深圳110王律師

雙方確認,內容和形式不違法就有效。

5樓:rileylee的寶貝

一般只要你們雙方認可就是有效地,現在一般都是傳真簽約,一方有紅色蓋章。

6樓:上海l律師

有效;關健還要看履行

合同上註明「此合同傳真件有效」,合同效力如何

7樓:

合同上註明「此合同傳真件有效」,和原件有著同等的法律效力的。採用傳真形式簽訂合同,雙方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的簽訂方式為通過傳真方式簽訂,並註明雙方的傳真號碼、傳真先後順序,以及備註簽名或蓋章傳回以及傳真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等重要資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一條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8樓:匿名使用者

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第十一條規定: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根據法律規定,傳真件屬於書面形式的一種,符合法律規定的合同的形式要件,所以,用傳真件簽訂合同具有與其他書面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9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

式。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0樓:浙江酈槐光律師

訂立合同有多種方式,口頭、書面包括傳真方式都可以。像你們這種合同肯定是有效的,就算沒有註明「此合同傳真件有效」。只要你們的往來傳真內容有訂立合同的意思和條款就行。

當然這種合同要注意儲存好相關的往來傳真。

二、建議在合同中註明,本合同為應刷文字,手寫文字或塗改條款無效,以防你們在蓋章後對方修改後再蓋章發回來。

11樓:

法律上雖然承認傳真這種形式,但做證據使用還是不方便,常需要別的證據以輔證,最好不要用這種形式籤合同。

1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如果僅由傳真件,沒有原件,將來產生糾紛,風險很大。

縱橫法律網 賈金勇律師

傳真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3樓:華律網

傳真合同是合同的形式之一,也是現如今比較流行的一種合同方式。採用這種方式的合同,大大節省了雙方的時間與精力。但卻有人在質疑,傳真合同究竟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合同法》明確指出:書面合同的形式可以表現為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從這條可以看出,合同的形式包括傳真件。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當事人以傳真形式達成協議,內容符合合同構成要件的,合同自承諾內容的傳真到達對方時成立。傳真件合同文字同樣具有證明合同成立的證明能力,但由於在實踐中,傳真合同可能在傳送過程中經常出現字跡不清、內容模糊等情況,並且容易被偽造、篡改,所以其效力一直備受爭議。要想證明傳真合同的有效性,那麼就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如電信公司傳真**記錄單。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則即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14樓:匿名使用者

具有法律效力,但應當要求對方將蓋章的合同原件快遞給你們。

傳真可以作為合同的書面形式,是新合同法增加的內容。傳真合同有它快捷高效的一面,也有容易引發爭議的特點。如果發生爭議,首先應當證明合同關係的存在,在證明了合同關係存在的前提下,再去判斷合同的效力。

如果發生糾紛,一方當事人否認傳真合同的存在,而沒有其他任何證據材料才證明合同關係存在的話,也就談不到傳真合同是否有效的問題了。

一定要注意,判斷合同效力是以合同存在為前提的。

法律依據:《合同法》第十一條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5樓:匿名使用者

不具有法律效力,除非雙方有明確約定。

傳真籤的合同有效嗎?傳真籤合同有效嗎?

大家可能在工作和生活中都聽說過傳真合同,甚至可能您自己也和他人簽訂過傳真合同,那傳真合同到底有沒有效呢?在現實生活中,由於存在著大量的異地交易乃至異國交易的買賣,因此很多朋友往往會提出用傳真簽訂合同,來減少交易過程的費用與時間。雖然利用傳真訂立合同是我國合同法所允許的,但是由於傳真訂立合同隱患較多,...

傳真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傳真方式簽訂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傳真合同是合同的形式之一,也是現如今比較流行的一種合同方式。採用這種方式的合同,大大節省了雙方的時間與精力。但卻有人在質疑,傳真合同究竟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合同法 明確指出 書面合同的形式可以表現為合同書 信件 電報 電傳 傳真 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從這條可以看出,合同的形式包括傳真件。根據我國...

傳真與掃描的合同為有效合同具有同樣法律效力麼

傳真是書面合同一種表現形式,具有直接證據效力。掃描件是合同文字的影印件或者稱為複製件,需要對方確認或者其它證據佐證,可以認定其效力。合同法第十一條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 信件和資料電文 包括電報 電傳 傳真 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 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民事證據規則 第六十九條下列證據不能單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