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真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傳真方式簽訂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021-05-05 18:48:46 字數 1811 閱讀 4842

1樓:華律網

傳真合同是合同的形式之一,也是現如今比較流行的一種合同方式。採用這種方式的合同,大大節省了雙方的時間與精力。但卻有人在質疑,傳真合同究竟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合同法》明確指出:書面合同的形式可以表現為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從這條可以看出,合同的形式包括傳真件。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當事人以傳真形式達成協議,內容符合合同構成要件的,合同自承諾內容的傳真到達對方時成立。傳真件合同文字同樣具有證明合同成立的證明能力,但由於在實踐中,傳真合同可能在傳送過程中經常出現字跡不清、內容模糊等情況,並且容易被偽造、篡改,所以其效力一直備受爭議。要想證明傳真合同的有效性,那麼就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如電信公司傳真**記錄單。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則即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樓:匿名使用者

具有法律效力,但應當要求對方將蓋章的合同原件快遞給你們。

傳真可以作為合同的書面形式,是新合同法增加的內容。傳真合同有它快捷高效的一面,也有容易引發爭議的特點。如果發生爭議,首先應當證明合同關係的存在,在證明了合同關係存在的前提下,再去判斷合同的效力。

如果發生糾紛,一方當事人否認傳真合同的存在,而沒有其他任何證據材料才證明合同關係存在的話,也就談不到傳真合同是否有效的問題了。

一定要注意,判斷合同效力是以合同存在為前提的。

法律依據:《合同法》第十一條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3樓:匿名使用者

不具有法律效力,除非雙方有明確約定。

傳真方式簽訂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4樓:北京中聖暉

《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第十一條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上述規定是建立在雙方對有簽訂合同這一事實不存在異議的基礎上,如果雙方對「是否有簽訂合同」、「合同是否是對方所傳」等問題有爭議,那麼就需要其他證據來註明該合同的真實性。

如果擔心對方「以後不認定這個合同」可以要求對方同時郵寄一份原件來存檔就可以了居上所述:傳真合同有效

5樓:匿名使用者

傳真是可以的。我國法律也有明文規定,傳真的效力和書面的效力一致。

6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很容易引發爭議,建議最好使用合同原件文字。

電子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傳真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應呢

7樓:張律師南京

理論上,傳真合同是有完全法律效力的.而且傳真是簽定合同最主要的方式之一.

但,如果涉及法律糾紛,在關於傳真件是否偽造雙方有異議時,如何鑑定卻是很麻煩的事.所以,如果是數額比較大,非長期合作的,安全係數不高的交易,還是應充分了解對方資訊,快遞正本簽章合同,規避交易風險為宜.

這麼說來,如果對方有正本蓋公章的合同,也未必是真的哦.有的已經失去**權,或離開公司失去公司授權的人,利用原來的關係網路,私刻公章交易,也是詐騙的一種.因此,充分了解對方底細,近幾個月的動向更重要呀.

8樓:秋水無眠

合同的訂立需要兩個階段:要約和承諾。承諾一經雙方認可,合同便宣告成立。承諾的認可一般採取書面方式,其中包括傳真。所以,傳真合同是具備法律效力的。

9樓:修初昳

樓上的回答太深刻了,舉雙腳贊同!

電子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怎麼審查電子合同

目前,經過第三方電子合同平臺簽署的電子合同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 第13 14條認可了可靠電子簽名的合法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10 11條認可以資料電文作為合同書面形式的合法載體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的解釋 第116條認可電子資料作為法定證據...

規定是否還具有法律效力,規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首先說,以上問題有法律條文支援 你們公司後來下發的相關規定,是已經簽訂合同後的一個補充。根據合同法61條,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 不能達成補充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也就是說,這個規定是合法的,但是需要對方同意。雙方...

合同中沒註明傳真有效。這樣的傳真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傳真合同是合同的形式之一,也是現如今比較流行的一種合同方式。採用這種方式的合同,大大節省了雙方的時間與精力。但卻有人在質疑,傳真合同究竟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合同法 明確指出 書面合同的形式可以表現為合同書 信件 電報 電傳 傳真 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從這條可以看出,合同的形式包括傳真件。根據我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