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斑馬線上因為行人不走在斑馬線上被撞(突然轉身)誰付主要責任

2021-07-24 18:30:11 字數 3928 閱讀 1914

1樓:

你們應該承擔主要責任,但是具體得參照道路交通責任認定書。

2樓:海微拉

沒有以下情況的不要坐牢.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對交通肇事罪規定了三個不同的刑級(量刑檔次):

1.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處所謂「發生重大事故」,根據《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解釋》第2條第2款規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其他特別惡劣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傷5人以上,負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

(2)死亡6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60萬元以上的。

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六條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後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3樓:匿名使用者

按事故責任認定書確認責任。

行人過馬路,走在斑馬線上,被汽車撞了,該怎麼維權?

4樓:匿名使用者

機動車在人行橫道撞行人必定全責,除非有證據行人闖紅燈。

現場勘查記錄必需當事人簽名才生效,因受傷不能簽名,那就先**,等以後肯定要簽字的。

事故認定:

首先,交警扣車,調查取證,包括現場勘查、雙方筆錄、車輛檢測、有可能還有酒精檢測。上述工作全部完成後,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

對《事故責任認定書》有異意,3天內向上級交警部門申請複核。否則視為同意,無論籤不簽字。

賠償:可選擇協商、交警調解、法院起訴3種途徑。

其中交警調解、法院起訴只能從**終結後開始,因為**期間賠償標的仍無法確定。

鑑於**終結後賠償,**期間的醫療費墊付:

法律明確規定(道路交通安全法75條)只是交強險保險公司墊付1萬元以內搶救費。

非搶救費,以及超出1萬元的墊付,法律無規定必須哪方墊付。

賠償專案

醫療費:憑醫藥費、住院費發票,以及可以確定的後續**費。

營養費:參照醫生意見

誤工費:(住院天數 + 病假天數)×可以證明的因傷減少的收入(或當地平均收入)

交通費:就醫及陪護車票

住院伙食補貼:當地國家機關出差標準

護理費:護工工資或護理親屬的誤工費

……其他專案參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賠償方:

交強險保險公司賠償1萬元內

不足部分商業三責險賠償

再不足部分駕駛員或車主賠償

由駕駛員負責向保險公司理賠

受害方無需直接向保險公司交涉

但是民事起訴的話,可以將保險公司列為第二被告,以便法院直接判保險公司賠償

5樓:專業交通律師

如果事發地段沒有紅綠燈,或者有紅綠燈,行人也是在綠燈時在人行道上行走,那麼肯定是機動車的全責。

司機承擔事故責任和賠償責任,造成死亡的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責任認定後可以根據《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範

》(2023年3月8日公安部發布 公通字[2005]16號)第八十六條當事人及其**人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後,要求查閱交通事故證據材料的,除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以及應當事人、證人要求保密的內容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提供。

當事人及其**人應當提交書面的「當事人查閱證據申請」,明確查閱、複製、摘錄的具體內容,經交通事故處理機構負責人同意,安排其查閱。當事人及其**人可以自費複製證據材料,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當事人複製的材料上加蓋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事後將 「當事人查閱證據申請」與交通事故副卷一併存檔。

查閱、影印案件勘查筆錄、現場圖等證據材料。

6樓:戰神

斑馬線內行人擁有絕對路權,機動車應該讓行人

機動車與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即使無責,也應該承擔10%的無責賠償

作為事故的一方,你們有權察看現場記錄,但是意義不大

7樓:dbb知道

這種情況是機動車負全部責任.當然,由於不瞭解具體情況,可能會有其他情況.具體請參看: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身**、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儘快去交警隊檢視現場勘查記錄。

8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情況是這樣分析的。

首先,看你父親被撞的時候,是不是走到斑馬線了?也就是已經走到馬路上了。而且是在綠燈的時候走到斑馬線的。

如果是在綠燈亮的時候走到斑馬線,剛走到中間的時候,紅燈亮了,然後車過來把他撞了。這種情況下,是司機的責任。行人踏入斑馬線的時候,說明他有現行通過權,那就是說他有繼續通過的權利,車不能搶。

那責任就在司機方了。

其次,交通法規定,汽車應該避讓行人,不論在**人被車撞,車主都要負主要責任的。

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爸爸闖紅燈了,你爸爸負全責,如果你爸爸沒有闖,車主負全責,並且車主當時喝酒的話,那麼他還會被處以7-15日的拘留。但是交警會考慮老人的身體狀況的。

10樓:北二臺子

彆著急,你爸爸怎麼樣?

行人橫過馬路沒有走斑馬線被撞,事故責任應該怎樣劃分?

11樓:雙勾月

一般要機動車方負本事故的全部責任,但是對方有辦法證明行人有過錯的,可以減輕機動車方的責任。也就是說只有證明行人有責任才能減輕機動車的責任,無法證明的,那麼只能有機動車方承擔。行人雖然沒有走斑馬線,但是按法律規定機動車還需盡到避讓的義務。

如果機動車已經採取避讓措施,根據現場情況及時採取措施,也會倒置事故發生的的,那麼說明行人也就存在過錯,交警會根據過錯來判定雙方具體的責任。

具體的責任認定要看交警現場勘查的情況,我說只能作為您參考的依據。

12樓:時尚糟老頭

不管是誰的責任都是他賠償你,就算機動車停在那裡沒動,你跑過去撞上機動車也是他賠償你,因為交法規定機動車與行人或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負完全的賠償責任。

13樓:匿名使用者

同等責任,因為司機有安全行駛之責。高速路上無責還要賠10%。

14樓:匿名使用者

我走斑馬線被車撞我去10米遠,交警劃分我有責任,他說我沒在斑馬線,請問合理嗎?

小車在馬路上撞人了(非斑馬線上),車主是不是不用負責啊?謝謝

要看實際情況的!就是行人負全責,車主不用負責,也要賠償的,那叫無責任賠償,這個由車主的保險公司付 不用負全責,但要負一定的責任 要負責的。只不過不是全責而已。行人過馬路,走在斑馬線上,被汽車撞了,該怎麼維權?機動車在人行橫道撞行人必定全責,除非有證據行人闖紅燈。現場勘查記錄必需當事人簽名才生效,因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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