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企業在什麼情況下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2021-08-04 12:09:00 字數 5029 閱讀 9477

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個人申請勞動仲裁有用,這是依法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手段。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式。

2樓:超絕至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一章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申請仲裁的條件如下:

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擴充套件資料

申請勞動仲裁應當提交的材料

申請人應當按照規定如實準確填寫《仲裁申請書》,《仲裁申請書》一式三份,其中兩份由申請人本人或其委託**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請人留存。

身份證明。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證明的原件及影印件: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提交本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及影印件、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委託**人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等。

能夠證明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有關材料,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協議)、解除或終止合同通知書、工資單(條)、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等材料及影印件。

3樓:星願下的期盼

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情況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1.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2.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3.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4.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5.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擴充套件資料

申請勞動仲裁的相關明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規定如下:

1.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2.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樓:哎喲帶你看娛樂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申請。

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5樓:醉夢秦時嘆逍遙

原則上用人單位可以提起勞動仲裁申請的。

如果此員工沒有離職,比較容易處理,直接辦理即可。

如果員工已經離職,且已經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要依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大小而定,金額較大可以先通過申請勞動仲裁(必經程式),並依據《勞動法》第八十二條規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仲裁裁決一般應在收到仲裁申請的六十日內作出。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

」如沒有受理,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提出訴訟,依法追究損失。金額較小最好是私下協調處理。

6樓:韓飛律師

在職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俗稱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等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並且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一般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收到裁決書15天內可以起訴到法院;

3、可以不請當地律師**,請專業人士提供遠端指導服務並**勞動仲裁申請書、證據清單等法律文書。並且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建議你直接報案或者到法院起訴,因為這個不僅僅是勞動爭議的問題了。

8樓:匿名使用者

發生勞動爭議,即可以。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四條 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樓:匿名使用者

1、如果此員工沒有離職,比較容易處理,直接辦理即可。

2、如果員工已經離職,且已經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要依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大小而定,金額較大可以先通過申請勞動仲裁(必經程式),並依據《勞動法》第八十二條規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仲裁裁決一般應在收到仲裁申請的六十日內作出。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

」如沒有受理,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提出訴訟,依法追究損失。金額較小最好是私下協調處理。

企業在什麼情況下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10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當事人可就以下爭議提請勞動仲裁:

1、因用人單位開除、除名、辭退勞動者及勞動者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

2、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獎金、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定發生的爭議;

3、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包括因執行、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4、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已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後發生的爭議;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11樓:華律網

勞動仲裁受案範圍,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一)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與勞動者之間,以及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之間,因確認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二)實施公務員法的機關與聘任制公務員之間、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 (單位)與聘任工作人員之間因履行聘任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之間因除名、辭退、辭職、離職等解除人事關係以及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五)軍隊文職人員聘用單位與文職人員之間因履行聘用合同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由仲裁委員會處理的其他爭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適用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一) 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二) 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 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四) 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五) 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六)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12樓:匿名使用者

企業申請勞動仲裁須知

一、 申請仲裁時效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發生勞動爭議,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益受侵害之日)起60日內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區、縣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

二、申請仲裁手續

1、當事人申請仲裁時,需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遞交符合要求的仲裁申請書正本1份和按被訴人人數提交副本若干份。

2、 同時,還需出具身份證件,單位的出具營業執照,個人的出具身份證。

3、申訴人還必須提交與本爭議有關的各種證明證據材料,如勞動合同書、開除、除名、辭退證明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等等。

三 、仲裁受理

1、受理時效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自收到符合要求的仲裁申請書之日起7日內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7日內發出受理通知書;對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

仲裁委員會對符合受理條件的勞動爭議案件,將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訴人。被訴人則須在法定的應訴時限內向仲裁委員會遞交符合要求的答辯書正本1份和按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若干份。

2、預交仲裁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的案件,按規定收取仲裁費,由申訴人預交,待案件審結後,由敗訴方承擔或視雙方責任大小按比例分擔。

3、**審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在**4日前,將**時間、地點的書面通知送達當事人。在仲裁過程中,當事人經仲裁庭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經允許中途退庭的,對申訴人按照撤訴處理,對被訴人可以做缺席裁決。

4、處理案件時限。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自決定受理該勞動爭議後,在60日內結案。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結案的,經仲裁委員會批准,可以延期30日結案。

四、仲裁裁決

1、 仲裁調解書生效時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製作的調解書,一經送達當事人即發生法律效力。

2、 仲裁裁決書生效時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送達當事人後之日起15日後,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對裁決不服,可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用人單位所在的區、縣級市人民法院起訴。

3、仲裁調解、裁決書的執行。仲裁調解、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嗎,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嗎

如果你跟單位已經簽訂了勞動合同,那麼單位是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除非員工有重大過錯的情況下,單位才可以辭退員工。辭退員工,是這樣的情況。辭退員工,不論對企業還是對員工,都是一個沉重的話題。然而辭退員工,對於大多數企業來說,又是不得不面對的現實。優秀的人才是企業在市場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的關鍵要素之...

勞動仲裁裁決書下來後,用人單位一直不拿裁決書也不簽字怎麼辦?急急急

你們立案時有無填寫送達確認書?如果真寫了,仲裁以郵寄方式寄出的裁決書,無論其是否簽收,都視為送達,時間按郵寄回執上的日期為準,15日不到法院起訴,即有法律效力.你的法律文書自你簽收之日起15日內不到法院起訴即發生法律效力.應該是你所說的那樣。如果不放心,還是去仲裁諮詢,問問他們怎麼說,他們畢竟經歷的...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條件,請問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條件有哪些?

根據 勞動合同法 規定,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如下 1 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期滿是勞動合同終止的最主要形式,適用於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一旦約定的期限屆滿或工作任務完成,勞動合同通常都自然終止。2 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3 勞動者死亡 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