宵禁制度是不是中國古代特有的,宵禁是什麼意思?

2021-08-10 04:28:26 字數 3660 閱讀 6600

1樓:匿名使用者

宵禁令古已有之,特別是在戰亂、災難橫行的時代,或者是在具有特殊政治經濟意義的區域內實施的。違反宵禁令的人輕則拘禁,重則就地正法。是特殊時期,特殊地域的重典治理措施。

明代**《金瓶梅》第四十二回「逞豪華門前放煙火 賞元宵樓上醉花燈」裡,寫西門慶和應伯爵等看煙火,叫兩個妓女唱曲來助興。兩個妓女來了後,應伯爵要這兩個先來見他,可是兩個妓女都知道誰才是東家,不買他的賬,一直往後去向西門慶請安。應伯爵下不來臺,就說要告訴巡夜的,「拿你犯夜,教他拿了去,拶你一頓好拶子(用五根木棍夾壓手指的刑罰)」。

妓女卻也不怕,說說笑笑,權當為西門慶尋開心。

傳統京劇劇目《雙鈴記》(或稱《海慧寺》、《馬思遠》),據說是根據清初真實故事改編的。說的是有個夜入人家準備偷盜的小偷,目擊殺人案件,慌忙逃走,結果在路上因「犯夜」被抓,沒有能夠及時作證,差點害得無辜者被判死刑。

《雙鈴記》所說的「犯夜」,是中國古代傳統的一項罪名。原來古代所有駐有官府機構的城市在晚上都是要實行宵禁的。這是歷代法律的嚴格規定。

比如唐朝的法律就規定有「犯夜」的罪名。唐朝的《宮衛令》規定:每天晚上衙門的漏刻「晝刻」已盡,就擂響六百下「閉門鼓」;每天早上五更三點後,就擂響四百下「開門鼓」。

凡是在「閉門鼓」後、「開門鼓」前在城裡大街上無故行走的,就觸犯「犯夜」罪名,要笞打二十下。如果是為官府送信之類的公事,或是為了婚喪吉凶以及疾病買藥請醫的私事,才可以得到街道巡邏者的同意後行走,但不得出城。

明清的法律把這一條改為「夜禁」。規定更加明確,一更三點敲響暮鼓,禁止出行;五更三點敲響晨鐘後才開禁通行。在

二、三、四更在街上行走的,笞打四十下(京城五十下);在一更夜禁後、五更開禁前不久犯夜的,笞打三十下(京城四十下)。疾病、生育、死喪可以通行。

為了實施宵禁,每個駐有官府的城市一到晚上,就要鎖上城門,禁止出入城市。城門的鑰匙也要交到地方官的內衙,到了清代就必須要交給地方駐軍長官收執,即使是城裡的最高階文官晚上有緊急公務要出城,也要向駐軍長官申領鑰匙。同時在大街交叉路口上也要攔起柵欄,柵欄開有門,門口有關卡,設有類似於現代崗亭的「卡房」,由官府的衙役看守,不準通行。

夜夜宵禁對於人民生活來說妨礙並不很大,可是對於有些專靠黑夜掩護才能進行的違法行業來說,就是個大問題。比如娼妓晚上出去唱堂會,回家時就要有麻煩(《金瓶梅》的故事裡沒這個問題,因為西門慶本人就是管理治安的**)。另外賭博業也是歷代法律嚴禁的,所以賭徒為避人耳目,大多是在晚上聚賭。

常常在賭到夜深人靜之時,輸光了的賭徒只好回家。可是城裡的道路都已被柵欄攔死,不準通行。賭徒們只好繞道,趟臭水塘子,或者越荒野地。

即使這樣還會被巡夜的更夫或者是帶人巡邏的長官攔下盤問,難免會露餡。

清代**《歧路燈》講的是賭博害人子弟的故事。所以這本書裡講到了不少賭徒逃避宵禁的辦法。比如有權有勢的賭徒就利用權勢。

比如父親為布政使的盛希僑,就大大咧咧地說:「夜深了,打上我這邊燈籠(布政司),柵欄上也沒人敢攔;鎖了柵欄,他們也不敢不開。」

而無權無勢的賭徒就依靠油滑。比如夏逢若帶了主人公譚紹聞夜賭回家,正好碰到縣官巡夜,「只見碗口大字一個燈籠,上面寫著『正堂』兩個字,有四五個人跟著,一位老爺騎著馬」。兩人被攔下盤問,夏逢若不慌不忙說道:

「是取藥哩。」騎在馬上的縣官老爺立即介面道:「拿藥來驗!

」夏逢若從袖子裡取出一封藥,上面還牒著一個方子。從人拿起燈籠,那縣官展方一看,問道:「是你什麼人害病?

是何病症?」夏逢若回答道:「是小人母親害心口疼。

」那縣官微笑了一下,說道:「這醫生真是該死。」於是就將藥遞於從人轉付夏逢若,又問:

「那一個人呢?」夏逢若道:「是小人兄弟。

」那縣官就此放他們過了柵欄的關卡。譚紹聞嚇了個半死,夏逢若笑著告訴他:「晚上街頭走動,說是取藥就不犯夜了。

這一包子金銀花,我已使過三遭了。」他花了五分銀子買的金銀花,被當作了晚上走動的通行證,那個藥方也是他在藥鋪裡偷來的,所以被長官看出破綻,但不願細究而已。

歷代這樣規定的目的當然是為了維持治安,不過效果卻大可懷疑。明末進入中國的義大利傳教士利瑪竇在他的《利瑪竇中國札記》一書中寫道,中國「各個城市都有千百名更夫在街上巡夜,按規定的間隔敲鑼。儘管如此,而且街道都有鐵柵並且上鎖,宅院被夜賊搶劫一空的事還常常發生。

這或許因為更夫本人就是盜賊,或者是和盜賊合夥。經常失盜的結果是再要用人來監視更夫。聽說在歐洲人口稠密的城市裡,警衛倒不是用來防止國內的盜竊,而是用來保衛公民以免侵略者的襲擊,中國人確實感到很驚異」。

2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不是,類似的制度在世界各地都存在過,畢竟古代社會的夜生活並不像現代這麼豐富,照明條件很差,而且古代的公職人員比例是很低的,夜間管理的成本就比較高,採用宵禁法令可以有效的降低管理成本,而且由於古達夜生活少,宵禁對經濟的影響也很小,屬於利大於弊的政策。

宵禁是什麼意思? 20

3樓:匿名使用者

一種特殊的軍事管制,意為夜間禁止外出,如有人擅自外出,將被予以警告或者拘捕。通常是在有重大情況下才會採取的措施,一般為一國元首的權利

唐朝宵禁的詳情

4樓:貞觀之風

在唐朝首都長安,每晚「執金吾」(類似警察或城管的執法人員)以鼓聲周知百姓,便代表「禁夜」即將開始。

次日晨,鐘樓響鐘,代表禁夜結束。唐代韋述的《西都雜記》稱:「西都禁城街衢,有執金吾曉暝傳呼,以禁夜行,惟正月十五夜敕許馳禁前後各一日,謂之放夜。」

唐朝的《宮衛令》規定:每天晚上衙門的漏刻「晝刻」已盡,就擂響六百下「閉門鼓」;每天早上五更三點後,就擂響四百下「開門鼓」。

凡是在「閉門鼓」後、「開門鼓」前在城裡大街上無故行走的,就觸犯「犯夜」罪名,要笞打二十下。如果是為官府送信之類的公事,或是為了婚喪吉凶以及疾病買藥請醫的私事,才可以得到街道巡邏者的同意後行走,但不得出城。『』

5樓:逍遙觀人生

安的煙花柳巷要是宵禁了怎麼做生意呢?還有我聽說唐朝的宵禁只是在早期

6樓:丿艹逆灬龍

所有朝代的宵禁一般是二更天開始,此時大街上除巡邏的士兵衙差打更人外任何人都一律按盜賊抓捕(軍事情報等朝廷信使例外)在動亂時期甚至可以按謀逆大罪論處,青樓雖然是夜間生意但是由於很多青樓都有固定的營業場所也就是俗稱「花街柳巷」,不至於打擾他人休息可以例外,但是花街柳巷的街上也是不可以有人的。解除宵禁即使是開元盛世也不至於解除的吧,畢竟只有堯舜時期才有「夜不閉戶,路不拾遺」這種民風

古人都是日出而做,日落而息所以根本沒有夜生活的,宵禁是沒必要也是不可以解除的,推遲二更天即使是夏天天也黑了,路上沒有行人的,開元盛世畢竟還是農業社會不可能只為了照顧青樓生意而特意推遲宵禁,宵禁是古代統治者實施統治的一項有力措施,對於防止盜竊等犯罪活動是有很大用處的

宵禁對於沒有夜生活的古人是慣例,這與唐朝的奢華和民風無關,即使是開元盛世宵禁也是不會延遲和解除的,解除宵禁並不能體現社會的繁華,而且青樓並不像電視劇那樣晚上還接客的,一般剛剛天黑客人就已經上門,二更天青樓也基本關門,畢竟花街柳巷的社會比較複雜各種「***」都在這裡有活動,社會治安比較普通地區更難

7樓:匿名使用者

唐朝宵禁是很嚴格的,一般不讓晚上出來活動,到宋朝的時候才把宵禁取消。

8樓:雲祀

唐朝的《宮衛令》規定:每天晚上衙門的漏刻「晝刻」已盡,就擂響六百下「閉門鼓」;每天早上五更三點後,就擂響四百下「開門鼓」。凡是在「閉門鼓」後、「開門鼓」前在城裡大街上無故行走的,就觸犯「犯夜」罪名,要笞打二十下。

如果是為官府送信之類的公事,或是為了婚喪吉凶以及疾病買藥請醫的私事,才可以得到街道巡邏者的同意後行走,但不得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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