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遺產繼承的訴訟時效問題,房屋繼承訴訟時效

2021-12-23 09:20:52 字數 3361 閱讀 9198

1樓:李建成律師

已經過了訴訟時效,法院可能會受理,但是不會勝訴

2樓:甘瑞靈

起訴分割共同財產即可。

3樓:雷鋒律師

因為你們一直未對你母親的遺產進行分割,也就未發生你的繼承權被侵犯的情況因此未過訴訟時效,如果你現在想實現繼承權可以跟其他繼承人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起訴到法院。該房產的一半財產權利及其他擬母親去世時遺留的個人財產屬於你母親的遺產,由你父親和你們兄弟平均分割。

4樓:匿名使用者

所謂超過訴訟時效是指你喪失了實體上勝訴的權利。本案已經過去8年 而且當時你也知道所以你已經喪失了勝訴的權利了。

5樓:匿名使用者

都什麼律師啊

就一個靠譜的!

八年前你母前去世後,所留的那部分遺產,直到去年3月都處於未分配狀態,三月後你母親遺留給你的那部分遺產開始受到你父親的侵權不佔,此時開始計算訴訟時效!

你完全有權利可以至遺產所在地法院起訴要求依法分割母親的遺產!

6樓:

肯定可以起訴。

至於有沒有過訴訟時效我個人覺得不能僅看時間就確定。要結合事實,你什麼時候搬離該房屋的,什麼時候和父親產生矛盾,你母親去世的時候你多大。

建議你聘請律師**。

7樓:匿名使用者

繼承法規定的二年訴訟時效,是說知道或應當知道你的權益遭受侵害開始,從你母親去世一直到去年三月份這個房產一個沒動或沒有過戶的話,那就是沒有侵害你的利益,即沒有侵犯你的繼承權,也就不會產生訴訟時效問題,在這個問題上只要房產沒動或是沒有過戶(遺產沒有分割),就永遠不會產生時效問題。但現在問題是你已經知道房子改建了,也是就說是從去年3月份,你的繼承權已經受到侵害,這就產生了侵權,即產生繼承法規定的從知道或應當知道二年內提起訴訟的問題,也就是說你的訴訟時效要從去年3月份算起。

別補充一句,如果八年前你母親去世時你父親已將房子過戶,那肯定是已經超過二年的訴訟期了。

房屋繼承訴訟時效

8樓:華律網

房產糾紛有很多種。時效也有不同。具體如下:

1、一般時效。是指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除外的訴訟時效,以前適用《民法通則》規定的訴訟時效為二年,現在適用的《民法總則》規定的訴訟時效是3年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超過二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最長時效。

指《民法總則》規定,「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換言之,即權利人不知道或者不應該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請求人民法院保護也應在二十年時效之內提出,超過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護。3、通過行政複議的行政房地產糾紛案件。此種情況訴訟時效為十五日,自收到複議決定之日起計算,沒有經過行政複議的房地產糾紛案件,時效為三個月,從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複議之日起計算。

4、對行政處罰不服的訴訟時效為三十天。如《土地管理法》規定:對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處罰決定之日起十五日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訴訟時效是權利人維護自身權利的時效期間,為了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能夠得到維護,建議一定要在時效期內維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複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9樓:向日葵

繼承權有訴訟時效。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二十五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第七條 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三)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四)偽造、篡改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

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而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後,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

值得注意的是,訴訟時效屆滿後,義務人雖可拒絕履行其義務,權利人請求權的行使僅發生障礙,權利本身及請求權並不消滅。

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後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理後,如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且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

如果另一方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則視為其自動放棄該權利,法院不得依照職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應當受理支援其訴訟請求。

10樓:只為浮雲飄過

被繼承人死後,在遺產分割之前,遺產由所有繼承人共同共有,其他繼承人並沒有否定您有繼承權,因此本案屬於遺產分割糾紛,而不是繼承權糾紛。您提到的那個條款是關於繼承權除斥期間的規定,不適用繼承人之間的遺產分割糾紛。由於在此之前,所有繼承人並沒有就遺產分割達成協議,因此由所有人共同共有,只是因某個事由的出現希望分割遺產,根本不涉及訴訟時效的問題,即使多個繼承人中一直以來是某個繼承人佔有房屋,也不能表明房屋歸其所有。

因此,如果其中一個繼承人打算將此房屋過戶,不僅在事實上不可能,即使過戶了,也屬於擅自處分共有財產,需要對其他共有人補償

11樓:海昆鵬

1.你 祖父去世後,遺產繼承就開始了,所有繼承人都享有繼承權,2、這裡繼承人是指你祖父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如果你祖父子女不在,那麼他享有繼承權的子女的子女就享有代為繼承,如果上述都沒有,那麼你祖父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享有繼承權。

3、遺產已經共同共有,不適用於遺產權糾紛而適用遺產權糾紛訴訟,所以你們有訴訟權。

4、繼承人並沒有達成分割協議,所以遺產屬於所有繼承人,任何繼承人都不能擅自支配過戶,現實中辦理機構也不會辦理,即使過戶成功,所以繼承人享有賠償權。

12樓:正宗王大學

自被繼承人死亡開始,已經發生繼承,遺產就是繼承人的共同財產,現在起訴就是共同財產分割問題,沒有時效的問題。

但是,如果當初有遺囑,遺囑指定由某人繼承,你們不知道,現在起訴就超過訴訟時效了。

另外,一個繼承人想過戶,沒有其他繼承人的配合是很難的,房產部門一般不會辦理,一般房產部門要求所有繼承人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表達放棄繼承的意見

13樓:匿名使用者

遺產訴訟時效最長為二十年,你已經超了訴訟時效

遺產繼承訴訟時效是多久,遺產繼承的訴訟時效有多久

繼承權訴訟時效期限應當從繼承人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即繼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犯,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保護,並且在知道自己權利被侵犯之日起三年內必須行使,否則就將失去勝訴權。因繼承取得物權的,自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 有遺贈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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