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對勞動仲裁裁決不服,又過了十五天上訴期,怎麼辦

2022-01-03 19:46:33 字數 2827 閱讀 3745

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公司及不服,又沒有上訴,你就到勞動仲裁出具回執,帶著身份證、仲裁裁決書、回執,到同級人民法院立案庭申請執行。

15天的上訴期,在15天之內單位上訴也得到仲裁出具回執。因此過了15天你申請執行到仲裁出具回執時,如果單位上訴了,仲裁就不給你出具回執了,你就等著法院傳票就可以了。單位沒有上訴,你就申請執行。

三個回答一個什麼都不懂,還在亂說。另一個不是自己肚子裡的知識,只會複製粘粘,複製了一大堆還沒複製到點子上。

2樓:匿名使用者

過期就無法上訴,可以拿原件從頭起訴

3樓:千古史人

建議撥打市長**,尋求法律援助。

不服勞動仲裁裁決的十五天起訴期與一般民事訴訟的十五天上訴期的時間計算方式一樣嗎 50

4樓:韓飛律師

不服勞動仲裁裁決的十五天起訴期與一般民事訴訟的十五天上訴期的時間計算方式是一樣的。

一、仲裁裁決書上寫的是「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一般民事訴訟的上訴期間也是表述為「自收到裁定/判決書之日起」,但司法解釋對民訴法這個「之日」做了詳釋,定為「從次日起起算。

二、我國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的程式長期是一調一裁二審制,勞動爭議案件實行仲裁前置,即勞動爭議案件首先必須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裁決不是終局的,任何一方當事人不服均可以在法定期限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5樓:

廣東胡律師;

補充回答1:我國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的程式長期是一調一裁二審制,勞動爭議案件實行仲裁前置,即勞動爭議案件首先必須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裁決不是終局的,任何一方當事人不服均可以在法定期限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補充回答:當然你最好別踩點的踩在那個臨界線。

一樣,都是接到文書的第二天起算,最後一天遇節假日順延,採用郵寄方式的,以寄出信件的郵件日期為準。

6樓:匿名使用者

是一樣的,自文書送達之日起計算,當事人送達日期不一致的,以最後送達的起算。二者雖然性質不一樣但是計算方式都是一樣的。

7樓:

計算方式一樣!這個依據就是法律條文了!沒時間找!

關於勞動仲裁上訴期的疑問

8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為一年。

根據《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勞動者不服勞動爭議仲裁裁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用人單位認為勞動爭議仲裁一裁終局裁決具有法定應當撤銷情形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不服其它勞動爭議仲裁裁決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9樓:上海法線

你在送達回證上簽字之日的第二天起算

10樓:黃志光律師

您好,根據法律規定,住院手術期間,15天訴訟時效中止,從出院後開始計算15上訴期。

11樓:阿輪

15天的上訴期是指收到《仲裁書》、法院的《判決書》、《調解書》等該類文書後15天。也就是你拿到仲裁結果後第二天開始記第15天止。如你是2023年7月15日拿到仲裁結果的,那你上訴的時間是2023年7月16日—2023年7月31日。

12樓:法律進萬家

起訴期以你拿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算

在勞動仲裁中已經是終局裁決,已過了30天的上訴期,如單位不服裁決還能去中級法院再次就同一事進行訴訟嗎?

13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仲裁不是司法部門不存在終審,他只是勞動法中的一個內容,不具有司法性質,只能作為一種申請強制執行的依據。你可以向所在地法院立案廳提請民事訴訟。這種案件的一審受理是基層法院,中級法院是二審也就是終審。

14樓:韓飛律師

過了這個30天,用人單位無法要求中院撤銷該裁決書了!

用人單位無法再上訴!

15樓:勞動案件專家

如果單位領取裁決30天內沒到中院申請撤銷裁決,方能申請執行裁決。

16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15天的上訴期,超過15天的上訴期,仲裁便已經生效

17樓:在睡覺咯

正常情況下是;

超過了法院判決的規定上訴期限的,預設為同意許可此次的判決,並執行判決內容。

也有這樣的情況;

如果還需要上訴且是由於證據方面或客觀事實發生了變化的,理由充足有效,可以就此提出再次訴訟,並獲得中級法院受理。

勞動仲裁上訴期是如果計算的!

18樓:

從簽收裁決書的第二天開始計算。如果不服裁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則交訴狀的最後一天如果是休息日,順延到休息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19樓:匿名使用者

需要看一下裁決書寫的是否是「收到之日起」,如果是這樣就從當天開始計算

20樓:

法律規定從收到的第二天起算,15日內,如最後一天是節假日,則順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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