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2年沒簽勞動合同,現在要辭職,相關問題求解答

2022-01-05 13:53:42 字數 4590 閱讀 7510

1樓:陳平律師凡

1、是否需要提交書面辭職信,提交後是否可以馬上離職?

應該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所以提交後不能馬上離職,應給公司時間找到替代員工以方便做工作交接。

2、我已在這個公司工作超過2年,但始終未簽過勞動合同,我這樣離職是否能夠申請勞動仲裁,公司向我賠償相關經濟損失。

依據我國的《勞動合同法》82條,用人單位應當在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一個月內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否則要支付除第一個月外其他工作月份的雙倍工資【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不知公司是否給你繳納社會保險費,如果沒有繳納,那麼你可以依據該法38條第一款第三項,第46條第一款第一項,第47條【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要求支付至少兩個月的經濟補償(你已經工作兩年以上)。

如果你公司不能給予你賠償和補償,你可以去勞動仲裁機構解決爭議,如不服仲裁結果可向法院起訴。

2樓:武爸爸的

我的建議是你保留好工作的一些憑證,現在就上海為例不籤合同的要賠雙倍的工資,是很嚴重的問題,你可打12333勞動保障舉報並諮詢一些事情的法律解釋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主張:11個月的雙倍工資、2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5天的年休假工資、補繳2年的社會保險。由於不知道你的工資情況,具體數額無法給你。

4樓:老楊法律工作室

以未簽訂合同為由,主張雙倍工資。

5樓:張律師

1、從你入職滿一個月的第二天起,到滿一年期間,公司應付給你雙倍的工資;從滿一年的第二天起,視為你與公司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2、試用期不是必須的,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約定的,可以沒有試用期。

3、和公司協商後,可以直接走人的。

4、應繳的保險可以和公司協商補償,公司不同意的話,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6樓:蔡仲翰

1、原則上是需要提交書面辭職信或者類似的書面通知,告知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如果公司拒絕簽收,那麼你可以用特快專遞向公司傳送這個書面檔案。以免公司以曠工為由解除和你之間的勞動合同,有利變不利。

2、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但是我個人建議你向當地律師徵詢一下具體的操作方案,避免程式上的錯誤。畢竟許多步驟需要一步步進行。

7樓:匿名使用者

很明細你所在公司違反勞動合同法,按規定員工入工,新單位就要與其訂立勞動合同,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期限有1-6個月試用期。

建議:你提交書面辭職申請,有單位答覆再離職。你可收集工資表、加班、考勤等資料,一切你證明在單位工作的材料。到單位所在地勞動監察大隊反映,也可以去法院起訴。

一是要求給補償金,給加班費。

二是從入職開始,補繳你的五險一金,並賠償經經濟損失,國家保險法規定,用工單位必須為員工參加社會保險。

採取行動,可得到你意想不到的好。

8樓:匿名使用者

你最好先收集一些你入職、能證明你在那個公司上班已經兩年的相關證明。(一定要有)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具體你可以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你這個單位太不正規了

另外不交保險你也可以告他們的,只要你是正式員工,他們就該為你買保險。

簽訂了2年勞動合同提前離職要賠公司錢不?急求解答!多謝!

9樓:匿名使用者

簽訂了2年勞動合同後,勞動者提前離職是否要對公司進行賠償是視具體情況而定。

1、如果公司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並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的,則如果勞動者提前離職,則勞動者應該向公司支付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2、如果勞動者沒有在試用期內提前3天通知公司、試用期後提前30天通知公司而提前離職,因此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3、如果不屬於上述二種情形的,則勞動者不需要進行賠償。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第九十條 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0樓:匿名使用者

辭職時你的正當權利。

不用賠償公司,合同簽訂的違約金是無效條款。

儘管放寬心,必要時可以起訴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公司不放你的話你硬要辭職必須賠償,但是99%的企業你提前一個月申請離職公司都會答應的這個你可以放心呵呵看來你好像是第一份工作哦我都辭職多次了

12樓:匿名使用者

這合同你都籤?籤時可以要求取消那項條款的!因為那是不合法的條款!

另說句難聽的話,1000多的工資需要你管理啥啊?也就是給無關緊要的工作,跟公司說下辭職的事就行,一般不會為難你的,如果真要扣得話,到勞動局告他去,一告一個贏。

13樓:中顧法律網顧問

1 如確實如您所述,該培訓不能認定為專業培訓,你就不必承擔2提前30日辭職時你的權利

法律依據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違約金條款違法

法律依據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在一家服裝店上班,沒簽勞動合同,辭職如何辭職,他說不提前一個月沒工資,求解答,**等謝謝

14樓:微風

試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轉正後提前一個月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沒有提前離職,用人單位也應當支付合法的工資,不過如果未提前通知因此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賠償。

辦理離職手續期間,請病假相關問題,急求解答!!!!

1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單位已經批准了你的辭職,也批准了你的病假,工資應結算至離職日。

但如果沒有,確實又是生病了,建議與公司協商提前辦理離職並結算相應的工資。

如果單一分析病假的問題,病假經批准了,也有正式的病假手續了,病假的工資也是有相關規定的,比如可能只有正常工作的80%等等。

16樓:匿名使用者

問題是公司認可你的病假嗎!?要是不認可的話 礦工或自行離職處理也不是沒有可能的

17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部門投訴

縱橫法律網 王俊律師

18樓:連樂志厙鋒

如果公司已於2023年5月31日批准辭職生效,那麼,辦理離職手續只是交接工作而已並不能包含在工作日;但該公司未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於你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以這個為理由進行起訴,勝訴的可能性比較大,因為不排除公司以前跟你們協商過這個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處理方式。

是不是辭退員工或者員工辭職後,公司都要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求解答

19樓:小伊涯誒

不是通知書,而是證明,這是法律規定給用人單位的義務。請看下面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相比看法制教育。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你看勞動法解除補償。辦理工作交接。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證明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公司辭退員工或者員工辭職,公司都要出具解除勞動合同書面通知書,並給當事人書面簽收。

不是所有的公司都會出通知的,像國有企業就會出一般應該有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這樣職工好領取失業保險或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轉移。

我在公司工作月,沒簽勞動合同,現在公司要解散,員工怎麼賠償

您好,結合您表述的情況和我國勞動法律,我提供以下意見 1 申請雙倍工資補償,補償日期自第二個月開始計算。2 申請經濟性補償,您上班為4個月,未超過半年,所獲得經濟補償金為半個月的工資。3 若以上事項公司無法協商或不履行,則直接去人社局申請勞動仲裁。簽了無限期合同,在公司工作19年4個月工作解散被辭退...

沒簽訂勞動合同,現在公司沒有任何理由解僱,能得到多少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

我在公司上班半個月但是沒簽定勞動合同現在不幹了還需要辦理離職手續嗎不辦理對以後工作是否會有影響

最好辦理離職手續,如果你沒有辦理離職手續的話,你在下一家公司工作的時候,回如果之前的公司以你答還是該公司的員工而與別家公司建立了勞動關係損害了 他們的利益的話,你可能會面臨賠償的。所以建議你還是辦理的好。需要的,這個bai 對你du以後換工作會有好處。zhi起碼讓你dao後期找到的單位看到版你是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