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違約金賠償,勞動合同違約金

2022-01-06 04:15:49 字數 5096 閱讀 4601

1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應在合同到期的前十天通知勞動者,

現在,這種情況只能告訴你解決的方法,老闆的口頭通知不用管他,你只需要等人事部門和你簽訂解除勞動關係通知書,若在合同到期30天以後還沒簽定,並你還在任職,就證明已經續約了.若簽訂解除勞動關係通知書,其中有一項就是,公司辭你,一定要看清除,別的專案不要亂選,像什麼違紀呀什麼的,看清楚再簽字.你可以得到事業保險,並且還可以得到補償金,根據新的勞動合同法,公司辭員工,都有賠償金的,工齡一年給一個月的,以此類推.

2樓:小蚊子哼哼

我想先說這個老闆頹不是東西了點,你朋友還要說服他幹嗎捏?

這個老闆即使不續簽勞動合同也應該提前十天給你朋友一個書面的通知或者是公告,還要說明不續簽的理由。那麼現在他不願意續簽勞動合同,應當給予相當四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建議你朋友去當地的勞動仲裁的地方諮詢下。

3樓:

你到律師事務所諮詢一下,看這種情況老闆是違約了。可以要求他賠償。

4樓:卻皎月尉真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除此之外沒有違約金。

用人單位扣工資的規定違法,屬於無效條款。

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勞動合同違約的賠償標準: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用人單位可以和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但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等。

勞動合同違約金

6樓:娛樂

新勞動法違約金標準:

1.勞動者從公司辭職提前30天書面告知用人單位即可。

2.勞動者要求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僅兩種情況要交違約金。

3.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

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4.儲存好勞動合同文字,整理有關工作關係證明、工資條等等。

根據《新勞動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 和第二十三條 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7樓:皮皮郭之歌

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是行使辭職權的行為,不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勞動者應當提前30日通知用人單位,勞動者違反《勞動法》第三十一條關於「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賠償經濟損失。 但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就服務期有特別約定,勞動者違反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對於勞動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公平原則予以調整。

拓展資料:

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可以約定兩種形式,第一種賠償損失的方法。即約定由違約一方賠償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第二是約定違約金,採用這種方式應當注意根據職工一方承受能力來約定具體金額,不要出現顯失公平的情形。另外,所謂的違約,不是一般性的違約,而是指比較嚴重的違約,造成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如職工違約離職,單位違法解除勞動者合同等。

1、用人單位的違約責任。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勞動者的違約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了服務期,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屬於違反服務期的約定,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約定服務期的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一)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二)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五)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樓: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只要你和單位不存在一下問題單位就不能向你索要賠償: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根據《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依據問題的覆函》的規定,用人單位出資對員工進行各類技術培訓,員工提出與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如果在試用期內,則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員工支付該項培訓費用。

依據用人單位向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者索賠培訓費,只限於「出資培訓」的範圍。具體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委託全日制大中專院校、科研院所、培訓中心、職業學校代培學生;

(二)出國或異地培訓、進修、研修、做訪問學者等,其費用包括各種學雜費、往返交通費、置裝費和在外期間生活補貼。

用人單位需提供的支付憑證,主要指員工培訓的學雜費等,一般不包括聘請講師和添置裝置的費用。

公司給員工提供的是「企業內訓」,如果公司不能提供支付憑證,員工可拒絕賠償。

9樓:逍遙

根據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能與勞動者約定違約金的情形是勞動者存在專項培訓,並約定了服務期,勞動者有保密義務,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以下是具體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10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上沒有這方面的約定,也許是醫院對你女朋友在培訓方面需要支付一些費用

11樓:梨香寒梅

如果你朋友接受醫院的特殊培訓了,她辭職會違反服務期的規定,要支付違約金,否則不需要。

12樓:

1、勞動合同法規定支付違約金的情形只有兩種,一是公司組織員工進行了賠償,並約定了服務年限,(並非指一般的上崗培訓)。二是附有保密義務的工作。

一般情況下,醫院應該不存在以上兩種情形,違約金條款肯定是無效的,同時勞動者提前三十天通知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法明文規定的,你們的勞動合同違反了法律的規定,是無效的。

13樓:廈門權律師

請再仔細查閱勞動合同內容。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除了保密、培訓(一般又涉及服務期)和競業禁止等事項可約定違約金外,其他不能約定違約金。正常來講,醫院在簽訂合同時會於勞動者約定培訓、服務期的。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要承擔違約金的。

但是,醫院對違約金的計算要合理。

14樓:匿名使用者

樓上「bobo_831」的回答正解

另外「合同裡面寫著:如果單方面原因解除勞動合同,需要賠償違約金。」,這一條如果是單方面約束員工的,應當視為顯失公平,屬於無效條款。

當然,企業出資培訓深造並約定服務期的除外;

還有,即便是負有保密義務,企業也需要支付員工競業限制金後才成立,負責個人不承擔責任

勞動合同違約不交違約金的後果,簽訂勞動合同以後不去上班要交違約金麼???????

單位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如拍賣你的財產等等.如果長期曠工,要求單位開除,我想可能不要吧.這個我也不太清楚 違約金是一方當事人違反合同給另一方當事人造成損失時,只要合同中寫進了違約金條款,那麼一方當事人違約後就要按照合同中該條款的約定給付違約金。支付違約金的條件是違約方有違約的事實,而不論對方是否存...

勞動合同中違約金的約定合法嗎,勞動合同中可以約定違約金嗎

只有在兩種情形下,用人單位才可以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1 在培訓服務期約定中可以約定違約金 2 在競業限制約定中可以約定違約金。如果當事人提前一個月 試用期提起三天 書面向單位申請離職,或者與單位協商經過單位同意,或者單位有違法情形的,當事人都可以離職。單位故意刁難不讓離職,是違法的,可以去勞動行...

我們公司勞動合同書未約定違約金,規定按勞動合同法執行

1 不管是勞動法還是勞動合同法,只要沒有約定違約金,都可不支付。2 勞動合同法中勞動者有違約金的只有兩種形式 一是培訓費用,須由發票和本人簽字為準 二是競業限制,但競業限制須由用人單位按月給勞動者以經濟補償,最長期限不長超過二年。3 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08年以後,勞動者只要提前30日通知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