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了兩年的合同,公司說月試用期就夠了,但是以後不會追加試用期吧

2022-03-27 17:26:28 字數 3030 閱讀 1196

1樓:走x少

按照勞動合同法兩年的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至於你公司與你約定一個月,以後追加還是需要雙方協商解決,因為合同法裡沒有你這種情況。

附上勞動合同法規定:(1)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2)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4)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5)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6)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7)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8)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2樓:匿名使用者

1、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兩年合同期限約定一個月試用期是合法的。

2、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您不必過於擔心。供參考。

3樓:匿名使用者

以後追加試用期要得到你的同意。

4樓:展智律師事務所

試用期不可以追加或以任何形式延長的

5樓:匿名使用者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網友所述情形以後是不能追加試用期的。

縱橫法律網 朱直雙律師

6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勞動法規定:簽訂兩年的合同,最多也就兩個月的試用期……一般情況,公司是不會追加的,放心

7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追加

縱橫法律網 餘春靈律師

我跟公司簽訂了兩年的合同,裡面寫著"試用期三個月,

8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約定無效。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訂立兩年勞動合同約定三個月試用期,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三條規定,可以向勞動監察求助,由勞動監察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賠償金在試用期應領取工資之外)。

9樓:伊賀秋葉

試用期內,勞動者提前三天通知單位可以解除合同,參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我和公司簽訂兩年的合同,試用期兩個月,還有4天就過試用期了,公司就說我不適合在公司上班,要和我解除 50

10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和你解除合同不違法,試用期間甲乙雙方都有權利隨時解除合同,只要公司按照勞動法的工資標準付你工作期間的工資就行了,如果你去打官司肯定贏不了

11樓:n沐沐

沒用,因為你沒過試用期的,他們有權這樣,不管你犯沒犯錯,領導覺得你不合適就可以不要你,現在有好多公司都是這樣的,試用期工作低,所以經常招人,但都過不了試用期!

我與公司簽訂兩年合同約定試用期為一個月!可是我剛做了一個半月公司說我試用期不合格要辭退我!這樣公...

12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賠償。試用期可以無條件辭退你的。

13樓:李律師

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是可以解除勞動關係的,但公司需要承擔舉證責任

本人4月17日進入一家外資企業,進入該公司就簽訂了兩年的勞動合同但是寫的是試用期工資,這種做法合法嗎?

14樓:love焦林

拖欠工資是指你轉正後本該發的工資,公司只給你發了與試用期一樣的工資,兩項的差額就是拖欠的工資。可以寫試用期工資,只要其符合轉正後工資的80%,高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就是合法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法律規定,簽訂兩年的勞動合同,試用期確定為2個月,是合法的。試用期結束,如果專

公司沒有出具你不屬能勝任工作的證明,那就證明你符合錄用條件。試用期工資一般為正式工資的80%。現在應該還不到發下月工資的時候。

如果發的工資還是原來試用期的,你可以找人事部或者財務負責發工資的人員確認是怎麼一回事。

如果你現在想辭職,你需要提前通知公司,一般情況下是提前一個月。如果你們的合同沒有什麼違約條款的話,公司會很快同意的。

如果公司過了試用期沒有轉正,也沒用其他說明,你可以以拖欠工資為由要求公司補發工資,法律一般規定要求公司多發拖欠工資的25%。

和公司約定兩個月試用期,現在上班都三月了,公司方面說延長一個月試用期,還沒簽訂合同,這麼辦 20

16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八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準,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根據法律規定,公司關於延長一個月試用期的做法是違反法律規定的,你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1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申請仲裁,要求單位支付2倍工資。相信單位會重視了。

和公司簽約,試用期是多久,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試用期一個月和三個月的區別和作用

按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根據 勞動法 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二十條規定,試用期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約定,但勞動合同期...

試用期月可以籤3年的合同嗎,試用期1個月可以籤3年的合同嗎

試用期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可以訂立3年。根據 勞動法 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可以約定不是必須約定,不得超過是最長限制,可以不約定或者6個月內任意月數。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3年期限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一個月。勞動合同法 ...

本人經A公司介紹到B公司工作,試用期月,簽訂實習協議,屬

如果是你個人直接與b公司簽訂了實習協議 同時與a公司未簽定勞動合 專同 就可認定是你與屬b公司的勞動關係,與a公司無關的,也不存在什麼勞務派遣的問題。可以認為a公司只是中介,你中需要付給a公司一定的中介費用就可以了。如果b公司,在試用期結束時,認為你符合b公司工作條件,是完全可以留下來工作的。這是b...